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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73字硕士毕业论文世贸组织安全例外适用中的难点及对策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273字
论点:可持续发展,国际投资,条约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学论文,笔者认为可持续发展具有规范价值,符合国际法基本原则四个基本特征,即国际社会公认、具有普遍约束力、适用于一切国际法领域、构成国际法体系基础。

论文正文:

导言(1)国际投资,特别是外国直接投资问题的提出,无疑促进了国际经济和社会发展。 由各种双边或区域投资条约组成的国际投资法在保护投资和促进投资自由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经济繁荣的同时,对东道国的国际投资----主要是希望通过吸引外国投资促进经济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造成了许多环境和社会问题。 国际社会开始认识到,通过高消费和高污染在治疗前追求经济增长的传统发展模式对东道国的环境和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除了注重投资所体现的经济效益外,还应寻求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的协调发展道路。这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或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整个世界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国际社会未能达成统一的多边国际投资协定。国际投资主要受国家间签署的双边或区域投资条约的管制。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国际投资条约存在许多问题。 投资条约和国际投资仲裁的建立都显示出保护投资者的明显趋势,忽视了东道国的社会和公共利益以及长期利益。 条约中的一些条款,如公平公正的待遇、征用等。,是模糊的,仲裁庭经常对它们进行扩展解释。因此,投资者经常利用它们起诉东道国实施环境保护等措施,导致东道国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私人利益之间的不平衡。 近年来,许多双边投资协定和区域投资保护协定对可持续发展原则做出了一些积极回应,如美国2012年投资保护示范协定、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等。 许多投资协议已经开始在文本中包括环境保护、劳动保护等条款。他们对公平和公正待遇条款、征用条款等作出了进一步限制。它们引入了例外条款,允许东道国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采取必要的政府措施,不包括总括条款等。 然而,国际投资条约与根据国际投资条约和可持续发展原则建立的国际投资仲裁制度之间的冲突仍然存在。 如何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下改革现有的国际投资条约体系,促进和保护投资,是我们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2)文献综述国内外许多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和探讨了本文讨论的主题,国际投资条约与可持续发展原则之间的价值冲突,以及面对冲突如何改革投资条约进行法律协调。 关于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起源众说纷纭,但普遍认为可持续发展概念是在1987年出版的布伦特兰报告(Brundtland Report)中正式提出的。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法渊源界定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内涵和外延。 1987年5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理事会通过了《可持续发展声明》,其中将可持续发展定义如下:“可持续发展是指在不损害后代满足其需求的能力的情况下满足当前需求的发展,绝不意味着侵犯国家主权。” 这已成为发展中国家接受的定义。 学者们对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有不同的看法。 石磊认为,可持续发展是指不仅能够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且能够确保子孙后代充分发展的永久潜力。它不仅有利于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全面发展,而且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发展。 这既是目标,也是权利。 (1)张驰主张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不仅能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而且能确保子孙后代充分发展的永久潜力。它有利于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全面发展,而不损害国家主权的发展。 (2)何志鹏和孙露认为,世纪末诞生和成长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是文艺复兴时期开始的人道主义升华,是基于现代科学和环境伦理的新一代人类生存模式思想体系。 这一发展观的核心是调整人类经济发展的模式和速度,调整人类对资源和环境的纯粹需求的方向和态度,努力实现这里与那里、一代与一代、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3)牛文远主张,人们对可持续发展理论内涵的理解经历了一个从生存到发展,再从发展到可持续发展的漫长过程。 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整体性”、“内源性”和“综合性”内涵认知 ......1.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含义和演变(1)可持续发展的一般含义可持续发展的表达随处可见,其含义在不同的语境中是不一样的。 作为一个相对系统的概念,可持续发展首先出现在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布伦特兰夫人1987年提交联合国的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 在该报告中,可持续发展被认为是\"不仅满足当代人的需求,而且不对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构成威胁\"。 (1)联合国在1989年5月第十五届会议上通过了《可持续发展声明》。(2)声明指出,可持续发展意味着在发展过程中,它不仅能够满足当代人民的需求,而且不会对后代的发展构成威胁,不能涉及危及国家主权的发展。 该声明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获得了许多发展中国家的认可。 目前,可持续发展还没有权威的定义,但对于可持续发展已经形成了两个基本共识:第一,人们认识到单靠经济增长不足以解决世界面临的问题,任何行动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都是相互关联的,只考虑一个方面就会导致错误的判断和“不可持续”的后果。 例如,纯粹追求利润导致了历史上自然环境的破坏,而保护环境和提供人们所需的服务则依赖于经济资源。 第二,可持续发展的相互关联性要求我们超越地理和体制界限,以便协调战略和做出正确决定。 (2)可持续发展的演变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源于有关自然资源的相关规定。其本质是对资源的保护性规定。它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合理审慎地利用不可再生资源;二是长期保持可再生资源的生产力。 (4)巴比埃(1989)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在保护自然资源及其提供的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发展的净效益” (5)中国学者还提出,可持续发展是“今天对资源的利用不应减少未来的实际收入” (1)从以资源和环境为代价的传统经济发展到以不降低环境质量和不破坏自然资源为基础的经济发展 在1972年斯德哥尔摩会议期间,人们达成了妥协。虽然发展中国家和工业化国家面临不同的环境问题,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必须相互协调。 (2)人们逐渐认识到经济增长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然而,在经济发展之前,需要首先考虑环境需求和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因此,可持续发展不能与零增长混为一谈 《里约宣言》扩大了可持续发展的范围,包括发展中国家的减贫和经济发展以及所有国家的经济增长。 《宣言》对可持续发展概念的解释反映了工业化国家和贫穷国家之间关切的平衡。 2002年,国际法协会(ILA)通过了《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国际法原则新德里宣言》。③《宣言》确定了国际法促进可持续发展的七项原则:“各国在使用自然资源时,应遵循可持续利用原则,以确保其持续使用自然资源的义务、消除贫穷原则、责任原则、预防和环境影响评估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善政原则、一体化和相互联系原则,这些原则具有一定的共性,但又有自己的特点。” 前言中明确规定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是在经济、社会和政治进程中制定全面和综合的政策,努力实现地球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自然和人类生活以及社会和经济发展所依赖的环境,并实现所有人都能满足其需求的生活水平。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积极、自由和有意义地参与发展,公平分配获得的利益,并适当照顾后代的需求和利益。” \"......3.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现行国际投资条约存在的问题.......17 (1)过度关注投资者保护,忽视投资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17 (2)缺乏对发展中国家特殊利益的考虑……22 (3)缺乏对外国投资者的责任制……23 (4)投资争端解决机制对可持续发展原则的挑战……24 (5)中国投资条约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264、国际投资条约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分析...29 (1)国际投资条约目标转变:从投资者保护到可持续发展...29 (2)适当增加投资母国和投资者在国际投资条约中的责任...35 (3)国际投资条约程序规则的改进……354、国际投资条约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路径分析(1)国际投资条约的目标转移:从投资者保护到可持续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投资法的发展,国际投资日益自由化。引进外国投资带来了一些严重后果,同时提高了东道国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 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外国投资者在投资东道国时往往忽视环境保护问题,如中国渤海漏油事件,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条件。 可持续发展问题必须吸引投资者和国际社会的注意。法治进程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这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目前,国际法逐渐将人类共同利益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其价值取向。 (2)虽然已就外国直接投资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达成共识,但要使现行国际投资法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作用,仍有许多工作要做。 核心工作是确保国际投资条约通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鼓励投资,同时也需要向东道国提供灵活的政策和激励措施,以鼓励可持续发展。 这种利益平衡恰恰是法律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换句话说,法律的最高任务就是平衡利益。 使国际投资条约在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发挥保护和促进投资的经典作用。 目前的国际投资条约已经成熟,并开始试图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纳入其谈判、内容和执行。 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对可持续发展的态度发生了根本变化。过去,发展中国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环境和社会问题,因为它们把经济作为解决国内资源极端贫困的首要发展目标。他们甚至想利用环境和人权的低标准作为吸引投资的优势。 然而,随着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条件的改善和人们对高质量社会的追求,与此同时,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发展中国家为可持续发展产生了独立的动力。 另一方面,随着国际投资的双向流动,法律的价值中立性得到进一步提升。 ...得出结论认为,促进和保护投资是传统国际投资条约的主要价值取向。 在这种价值取向的指导下,国际投资条约不重视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更不用说东道国的环境和劳动力等其他社会问题。 随着全球法治理念的发展和社会问题的出现,环境领域的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作为国际法的一个重要分支,国际投资法也应该以可持续发展原则为指导,以促进和保护投资。 毫无疑问,近年来蓬勃发展的国际直接投资在促进经济发展和全球共同进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面对东道国的环境污染和童工等社会问题,需要对国际投资进行指导和监管。 构成国际投资法的每一项投资条约不仅应发挥促进和保护投资的作用,还应发挥约束和管理的作用。 从现状分析来看,国际投资政策正朝着两个方向发展:第一,区域一级的投资协定数量在增加,而双边投资协定在逐渐减少;第二,可持续发展问题越来越受到国际投资政策的关注。许多新缔结的投资条约都有关于环境、劳动保护和人权的条款。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