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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25字硕士毕业论文国际贸易中仓单交易的法律问题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925字
论点:仓单,交易,法律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学论文,笔者认为在国际贸易仓单交易引发的巨大商业危机,而法律规定却如此的简单粗略的背景下,除了对仓单法律性质进行必要的探讨外,研究在国际贸易中仓单交易法律问题

论文正文:

第一章引言
今天,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国际贸易的范围逐渐扩大,贸易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仓单交易作为一种高效便捷的国际贸易方式,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然而,与此同时,仓单交易也越来越显示出巨大的风险。这些风险不仅暴露了潜在的法律漏洞,也引发了笔者对仓单交易法律机制建设的思考。本文将以此为研究背景,对国内外仓单交易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综述,并试图探讨我国国际贸易仓单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本文通过比较分析,提出了构建国际贸易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的初步设想,并试图为我国国际贸易仓单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和我国外贸企业仓单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仓单作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商业单据,在国际转口贸易和国际期货交易市场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然而,由于我国对外贸易立法中保税仓储制度和监管制度的漏洞,以及一些国内外贸易商缺乏诚信体系,一些渴望快速成功和立竿见影的外商有机会利用,从而引发了一系列商业风险。然而,这些商业风险最终暴露并引发了潜在的法律问题。本文对国际贸易中仓单交易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从法律层面防范风险,促进仓单交易的健康发展。自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国际贸易的竞争范围也扩大了。许多中国企业选择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这不仅极大地促进了中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增长,而且逐渐使国际贸易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国际贸易本身的“长线、宽面”行业特征,国际市场上的竞争手段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随时都可能面临不可预测的风险。此外,当前国际经济发展处于低谷,各国的政治、法律等宏观政策环境不断变化,这些商业风险最终将转化为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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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国内外文献综述
国外学者较早研究仓单,主要考虑了发展中国家农业应用仓单带来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以及东欧一些相对发达国家建立仓单法律制度的经验。理查德·拉克鲁瓦(Richard Lacroix)和帕诺斯·瓦朗西斯(Panos Varangsz)(1996)认为仓单的使用为农产品的销售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由于缺乏仓单制度,仓单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使用受到了限制,主要表现在缺乏仓单法律制度和制度,以及仓单所涉及的各个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障碍。1例如,根据Panos Varangis和Donald Larson (1996)的说法,两位学者在他们对发展中国家仓单交易系统的分析和总结中指出,在印度,由于缺乏完善的仓单系统,政府过多地参与了国内价格的制定,取代了仓储企业的经济功能,限制了基于仓储的信贷需求。另一个例子是拉丁美洲的一些国家,它们也采用了仓单交易。然而,由于政府政策如贷款利率高,导致仓储企业回报率低,仓单交易法律法规不健全,缺乏统一的标准等级,仓单交易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另一个例子是土耳其,该国在1993年引入了谷物仓单交易,但由于谷物质量信息不能反映在仓单中以及仓储公司的低收入回报,仓单的使用受到限制。然而,由于仓单交易的利大于弊,他们仍然支持仓单交易的行为,并提出了建立有效的仓单机制需要哪些前提条件,这主要在于构建适当的法律制度和运用履约保证金来应对风险。nachiketmor先生和kshama fernandes博士(2009年)主要从印度农民的角度讨论仓单交易的利弊,并举例说明这些机制如何在全球应用。他还主张建立相关法律基础,明确银行、农民、银行和其他实体在完善仓单交易机制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他还提出建立仓储基础设施分级监管体系,以确保仓储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等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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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国际贸易仓单交易概述
研究国际贸易仓单交易的法律问题,首先需要了解仓单的定义和法律属性等基本问题。只有明确仓单的定义,才能更好地把握仓单的法律性质,进而研究仓单在国际贸易中的交易功能,从而更好地发现仓单交易所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的核心法律问题。
2.1仓单的定义
目前,中国学者对仓单的定义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其核心内容如下:(1)谢石怀(2000)认为仓单是仓管员接受存款人交付的货物时发给存款人的收据;(2)刘景伟(2000)认为仓单是存款人要求提取和处置所存货物以证明存在某种仓储关系的权利凭证。(3)吴建斌(2003)认为仓单是有价证券,证明仓储企业有权返还保证金。(4)邱从之(2006)认为仓单是仓库应发货人要求发行的证券。然而,我国现行法律中仓单的相关规定主要体现在《合同法》和《担保法》中。其中,《合同法》一方面规定了仓单的基本定义,另一方面规定了仓单的格式、记载事项和有效条件。由于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法律对仓单的规定非常简单粗糙,暴露出国际贸易实践中的许多法律问题。然而,仓单不仅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也是经济生活中重要的金融流通工具。因此,仓单的定义需要学术界进一步研究和探讨,这将直接影响仓单的法律属性及其适用的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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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仓单的法律属性
随着仓单在经济生活中的广泛使用,学者们对仓单法律性质的研究也逐渐更新和深化。首先,方邵琨(2002)认为仓单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包括物权证券、文字证券、本金证券、背书证券、无记名证券和自营证券的特征。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陈芳(2007)进一步肯定了仓单的法律性质是基于有价证券的法律性质,同时提出仓单也具有有价证券和退换证券的属性。随着仓单质押业务的出现和仓单交易功能的进一步拓展,学者们对仓单法律性质的讨论主要体现在仓单物权证券理论和债券证券理论的争论中。一些学者认为,他们应该在确认债券性质的前提下承认自己的物权效力主张。其他学者认为仓单具有真实债券和债券证券的性质。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仓单作为一种有价证券,具有基本证券、背书证券、文字证券、非原因证券等属性,这些属性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并可以在法律条文中得到体现。但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对仓单物权证券和债权证券的性质不明确,限制了仓单经济效用的发挥,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对仓单性质的法律规定。笔者认为,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信息物流业快速发展的时代,仓单由于其强大的经济功能,具有物权证券和债权证券的双重属性。仓单的物权担保属性主要体现在“仓单是提取存储货物的凭证”。存货人根据仓储合同向仓储人交付货物时,由于货物所有权没有转移,存货人仍然可以使用仓储公司出具的权利证书(即仓单)来指示货物的交付,并要求仓储人返还货物。显然,仓单不仅记录了存款人对货物的权利,也代表了他对货物的物权主张,这意味着一旦存款人获得仓单,就相当于享有货物的所有权。同时,我国《合同法》规定仓单可以背书转让,但有效条件是仓储人对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已经记忆的仓单进行签名或盖章,因此仓单不完全是物权证券,还具有债权证券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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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国际贸易中仓单交易的法律问题........14
3.1仓单交易中信用缺失引发的法律问题……14
3.1.1仓单的假开和伪造......14
3.1.2仓单的循环交付......15
3.2仓单交易操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15
3.2.1仓单分割的法律问题……15
3.2.2仓单损失的法律问题……16
3.3仓单交易监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17
3.4概述19
第四章国外仓单交易法律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借鉴20
4.1美国仓单交易法律制度……20
4.2东欧国家仓单交易的法律制度21
4.3发展中国家仓单交易的法律制度……23
4.4国外仓单交易法律制度对中国的借鉴........23
4.5总结26
第五章完善国际贸易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的思考……27
5.1构建仓单交易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27
5.2建立健全仓单交易相关法律制度......28
5.3加强和完善仓单交易监管法律机制……30
5.4总结33
第五章完善国际贸易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的思考
美国等仓单交易较早的国家和地区事实证明,仓单交易市场的发展和健全稳定的仓单交易系统的运行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保障。因此,我国应借鉴仓单交易相关制度和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但是,鉴于我国当前国际贸易仓单交易中暴露出的一些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在借鉴国外一些先进制度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仓单交易法律机制,并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和立法问题:一是要明确构建仓单交易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二是建立和完善仓单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三是加强和完善仓单交易监管的法律机制。
5.1构建仓单交易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针对我国当前仓单交易中诚信缺失带来的诸多风险和隐患,笔者认为,在构建我国国际贸易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的过程中,首先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当今国际经济关系复杂,各经济主体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仓单作为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交易单据,也会引起国际市场各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如仓储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冲突,以及贸易商与仓储企业之间的冲突等。在仓单交易市场的发展中,要始终坚持确保国际市场秩序稳定的前提,平衡和协调各方利益冲突,维护仓储企业、贸易商和银行的基本利益。同时,在仓单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建设中,要特别注意坚持平衡与协调的原则,协调仓单交易各主体的权利义务,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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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近年来,仓单交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不断增加,仓单交易凭借自身高效便捷的优势呈现出快速扩张和发展的趋势。因此,建立和完善仓单交易相关法律制度,对我国国际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仓单交易在国际贸易中的概念、法律属性和作用的澄清,进一步发现和总结了当前国际贸易实践中仓单交易诚信缺失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以及仓单交易操作和监管中分别存在的法律问题。通过对理论和实践层面的探索和分析,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仓单的法律属性,构建一个完整的仓单交易法律体系,这将有助于我国仓单交易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但是,由于我国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目前还不完善,我们应该借鉴美国、东欧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的有益立法精神和先进经验。同时,应把经济法中平衡协调、公平秩序、诚实信用的价值理念作为仓单交易法律机制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仓单交易的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建立完整的仓单交易法律框架,为国际贸易仓单交易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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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