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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字硕士毕业论文论独立银行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0241字
论点:保函,独立,受益人
论文概述:

本文是国际贸易论文,笔者结合自身的保函从业经验,对司法解释出台后独立保函的发展背景及业务特点进行了分析,描绘了银行独立保函业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展现了银行在独立保函业务领

论文正文:

第一章引言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全球化,国际经贸合作与交流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的产品种类和贸易方式也越来越多。 保函作为一种便捷灵活的担保方式,能够有效减少交易资金的占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交易风险,在经贸活动中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根据保函的类型,保函一般可分为从属保函和独立保函 在从属担保中,担保附在通常由申请人和受益人签署的基本交易合同上,是基本交易合同的从属合同。担保人需要承担一般担保或连带责任担保 由于基础交易合同的变化,担保人通常是被动的。同时,由于申请人对受益人有抗辩权,受益人无法基于担保本身获得其应有的担保权益,容易卷入诉讼纠纷。 相比之下,独立于基本交易合同的独立担保(independent guarantee)在开启后不受基本交易合同的影响,只能根据收到的匹配单据按需结算,自20世纪70年代初以来在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发展起来。 独立担保不同于从属担保,因为独立于发行独立担保的基础交易合同。 担保人只能根据担保本身的协议向受益人支付索赔金额,不会受到申请人基于基础交易的抗辩或拒绝的影响。 这使得独立担保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双方的利益,增强交易双方的信任,促进贸易活动的顺利发展 基于这一特点,独立担保受到各国贸易伙伴的青睐。业务量不断增加,相应的交易规则在实践过程中日趋成熟。 与此同时,应用范围不断扩大,从传统的建筑工程和商品贸易领域不断扩大。 如今,独立担保广泛应用于传统的非贸易融资和贸易融资领域。 近年来,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经济数量不断增加,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 在这样的环境下,中国的保函业务也发展迅速。 今天,中国已经成为签发保函最多的国家之一。 保函广泛应用于我国的工程、贸易、金融等地方,贯穿于交易的各个环节。 特别是在对外经济交流中,当中国企业对对方所在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商业条件和贸易习惯了解不够,需要增强信任时,他们充当中间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第二章独立银行担保业务的地位2.1法律和司法地位2.1.1法律背景司法解释颁布前,中国有关独立银行担保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适用问题的解释》 其中,只有《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担保达成了普遍一致,但整个内容基本上都围绕着次级担保。与独立担保相关的条款只是《担保法》第五条的但书条款,即“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次级合同...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可以说,对于独立担保没有明确完整的规定,这只是对从属担保例外可能性的描述。 也正是由于司法领域缺乏关于独立担保的一般而明确的法律法规,当独立担保实践中出现纠纷时,法院往往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判断纠纷及其处理方式,因为没有指导和明确的法律规定作为判断的依据。 一些担保法律纠纷的根源在于对担保性质的不同认识。 这种国内纠纷,尤其是国际纠纷,由于担保的独立或从属性质的不确定性,对我国独立担保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鉴于上述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独立担保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4号)第5条(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这是我国第一条专门针对独立担保的法律规定。它明确规定了独立担保的性质和判断,对于指导担保各方的业务发展和法院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总体而言,独立保函业务保持快速增长势头。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结算金额达到了新的高度。独立担保作为一种简单有效的结算方式,受到客户的青睐,已经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结算方式,在我国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同时,随着独立担保业务的发展,独立担保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模式不断创新。独立担保从传统的结算工具发展到一种新的融资模式,满足了我国日益增长的贸易需求。 ..............................2.2独立担保的特征1。独立性是独立保障的本质,也是其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的主要原因之一 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界定了独立担保的概念 司法解释第1条规定,“独立保函是一种承诺……当受益人要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文件时,以书面形式向受益人发出支付特定金额或在保函最大金额范围内的承诺。” 担保人在独立担保中向受益人提供的担保义务是一种承诺,与出具担保的基础交易合同的履行无关。 因此,担保人只需对受益人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进行表面检查。担保人不需要调查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在基本交易下的情况,证明文件的有效性,也不需要受基本交易合同当事人及其与自身关系的影响。担保只是与担保人和受益人之间的行为相关的承诺,因此反映了担保的独立性 同时,司法解释也将独立反担保函的相关内容纳入法律 它在第1条中规定,“独立保函...可根据另一家金融机构的指示发行。” 该条款表明,司法解释中关于保函的约定也适用于反担保函,即司法解释承认独立保函和反担保函的独立性。 2.跟单性质是独立担保的判断标准之一。单证性质使独立担保能够消除基本交易合同产生的大部分争议,从而使担保人能够根据单证本身判断担保是否一致以及是否支付担保,从而规范和简化担保人的支付条件 同时,担保人只需检查受益人提交的文件表面上是否符合保函的要求。如果单据表面上符合要求,就可以付款。 也就是说,担保人根据受益人提交的文件,仅根据文件表面是否一致,判断是否应向受益人赔偿索赔额。 如果受益人提交的索赔文件与保函条款相符,担保人应履行保函项下的付款义务,而无需注意出具保函的合同项下是否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除非受益人有欺诈行为,且欺诈行为可由担保人或申请人核实。 独立担保的文件性质极大地避免了担保人卷入基本交易合同纠纷。它体现了使用方便、保证过程简单的优点,能够满足企业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减少资金占用的需要。 第三章............................独立担保和从属担保..............................93.1独立担保和从属担保的基本区别.............................................93.2独立担保的判断和识别……................................10第四章独立银行担保的主要风险................................164.1司法解释对担保各方的影响..............................164.2独立银行担保下的银行风险......................................................16第五章独立银行担保的风险管理.............................195.1开业前的风险评估................................195.1.1申请人审查……......205.1.2受益人审查..............................20第五章独立银行担保的风险管理5.1风险评估独立银行担保发行前,担保银行应按照监管要求和内部管理规定,认真开展发行前的风险评估工作,不得以营销客户、拓展市场为目的降低研究要求,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抱有侥幸心理。 在开业前调查中,担保行应关注担保和基础交易中涉及的各方,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人、受益人和可能的反担保人,理清担保项目的背景、各方的责任和义务,评估担保行在担保中可能承担的风险。 担保银行收到申请人出具独立担保的申请后,应根据内部风险管理要求,对申请人的资格和授信情况进行逐项审查。 担保银行对不同类型的独立担保有不同比例的信贷或存款要求,担保银行应结合申请人的需要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申请人申请发放贷款担保的,应当在发放担保前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申请人希望签发其他类型的担保,他/她应有权经营外国业务。 然后,根据申请人的管理状况、经营业绩、人员素质、行业状况、与我行合作的记录和信息,对申请人的履约能力和保证偿付能力进行评估。 如果除申请人和受益人外,基本交易合同中还涉及其他方,如合同项目下的分包商或分包商,则应共同理解这些合同各方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及其履行能力。应及时跟踪和调整申请人和反担保人的信贷和抵押条件的变化,并审查还款来源,以确保符合反洗钱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六章结论虽然独立担保在我国由来已久,但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经验。可以说,独立担保已经在国内担保领域占据了一席之地。 司法解释的引入为独立银行担保业务的发展提供了更合适的法律环境。 笔者结合自己在担保领域的工作经验,分析了司法解释出台后独立担保的发展背景和业务特点,描述了我国银行独立担保业务的发展现状,展示了银行在独立担保业务领域的巨大优势。 通过独立担保与从属担保的比较,展示了如何用复杂的术语判断担保的独立性,强调了司法解释在解决我国独立担保立法与实践脱节、减少法院止付令过度滥用、提升银行在国际担保领域的专业形象方面的作用。 笔者将独立担保下的银行风险分为申请人、受益人、担保人、反担保人(如有)和担保项目五个方面,并提出了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方案。 通过对申请人、受益人、担保项目、反担保人、反担保函逐一审查,完成独立担保函签发前的风险评估。通过避免保函文本中含糊或有争议的条款,建议客户使用文件条款来描述和控制开立过程中的风险。通过及时关注客户信用和项目进度的变化,合理应对担保索赔,注意发生争议时的不付款业务,与诉讼当事人沟通良好等方式。,开业后的风险管理做得很好。 独立担保是一把双刃剑。它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便利,也为担保银行创造了利益。与此同时,它也带来了可能由欺诈和滥用权利引起的争端。 保函所涉各方需要积极适应这种情况的变化,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独立保函业务的具体操作规则,加强独立保函的风险管理。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