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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可仲裁性在法国行政合同纠纷中的现状及发展,自我国仲裁法颁布以来,仲裁的性质从行政性转变为民事性...

研究可仲裁性在法国行政合同纠纷中的现状及发展

自《仲裁法》颁布以来,仲裁的性质从行政性向民间性转变...仲裁的性质不区分行政和民间。& # 820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平等主体组织之间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进行仲裁。第三条下列争议不可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和继承争议(二)

研究可仲裁性在法国行政合同纠纷中的现状及发展

人身权侵权案件是否具有可仲裁性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仅作排他性列举,应理解为指仲裁:第三条下列争议不可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和继承争议;(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四条当事人通过仲裁解决争议的,

自我国仲裁法颁布以来,仲裁的性质从行政性转变为民事性...

自《仲裁法》颁布以来,仲裁的性质从行政性向民间性转变...仲裁的性质不区分行政和民间。& # 8205;《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平等主体组织之间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进行仲裁。第三条下列争议不可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和继承争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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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侵权案件是否具有可仲裁性

研究可仲裁性在法国行政合同纠纷中的现状及发展范文

摘要:法国法律中行政合同争议的仲裁解决模式明确规定适用两类,即一般禁止和豁免例外。法国法律依靠其独特的二元司法体系,赋予行政法院和行政法官足够的审判和监督权力。所有仲裁活动都要求不受明显违反法国公法的强制性原则的约束,特别是公用事业市场的行政合同(或协议),如公共服务委托合同、公私合营模式的公私合作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和公共财产领域的行政合同。这不仅尊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有效地保护了行政主体的实际利益。:仲裁;行政合同;公法人;法国;摘要:法国法律中行政合同争议的仲裁解决模式明确规定了两大类的适用,即普遍禁止和豁免例外。法国法律依靠其独特的双重司法制度,赋予行政法院和行政法官足够的审判和监督权力。规定在所有仲裁活动中,尤其是在公共服务委员会合同、公私伙伴关系合作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和涉及公共服务市场和公共财产领域的其他行政合同(或行政协议)中,不得明显违反法国公法的强制性原则。这不仅尊重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有效地保护了行政主体的实际利益。关键词:仲裁;行政合同;公共法人;法国;行政合同(1)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行政主体经常使用的一种法律手段。原因是从单边管理向契约管理的转变。根据私法原则和规范调整的合同和协议很难在公共管理中得到有效实施,因此具有公共权力性质的合同或协议只能通过公法原则来制定,以实现既定的公共目的。(2)但是,在行政合同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合同各方地位不平等、行政主体滥用主导地位、行政合同法律救济机制单一等现象。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是指第三方为了公平、方便地解决问题而对人与人之间的冲突或纠纷做出判断。这是一项救援活动或自主行动。与传统诉讼方式相比,仲裁机制具有比诉讼更低的成本优势,因此它在社会冲突救济机制中占有一席之地,以维持其生存和发展,这决定了仲裁的价值取向是以效率为基础的,(5)也可以理解为仲裁的价值取向是以市场为基础的。仲裁机制已广泛应用于民商事领域。仲裁机制是否适用于行政合同纠纷?在行政合同的起草阶段可以增加仲裁条款吗?行政合同和民商事合同的仲裁条款有什么异同?行政合同的特点会影响仲裁条款的制定和实施吗?等等这些问题已经转化为具体的法律纠纷,迫切需要在理论上进行解释和论证。鉴于法国和中国都是大陆法系国家,它们也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制度。此外,法国的公共经济在西方经济强国中占有很高的比重,其公共福利部门、公共机构和公共法人与中国的行政机构、法人和国有企业有许多相似之处。因此,研究和分析现阶段法国的行政经济法律制度,对于促进我国改革的全面深化和全面发展与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