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士毕业论文 > 38870字博士毕业论文刑事诉讼法律伦理基础研究

38870字博士毕业论文刑事诉讼法律伦理基础研究

论文类型: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870字
论点:伦理,刑事诉讼,伦理学
论文概述:

多数学者对刑事诉讼法律价值的归纳只是着眼于一般性实然或应然,至于这些价值是如何出来的,缺乏应有的推导和论证。因此,我们有必要转换思维方式,从刑事诉讼法律伦理视角进行考察。

论文正文:

笔者认为,中国刑事诉讼法要走进科学、文明、理性的殿堂,就必须重新审视法律基础——道德思维,以刑事诉讼伦理为新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价值导向,将其融入新的刑事诉讼法律规范,以正确的刑事诉讼伦理指导修改后的刑事诉讼实践。 说我国的法律实践以前不重视刑事诉讼的法律伦理是不客观的,说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界没有重视这个问题也是片面的。 但是,应该指出,我国实践界对刑事诉讼伦理合法性的理解仍然深受“人与敌”传统思想的影响,将程序合法性的主体局限于所谓的“绝大多数人” 结果必然是在刑事诉讼领域采取所谓的“人民立场”,把刑事诉讼变成“人民”的工具,从而代表人民对敌人(“罪犯”)实行独裁。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律伦理概述1。道德、伦理和伦理(1)道德和伦理的含义是词源学中的道路。《说文》说:“道,你走路的方式也一样。” 在此基础上,人们扩展了“道”的另一个含义,即人们做事应该遵循的原则、规范和原则。 在古代中国,所谓的“天远人近”就是这个意思。 中国传统文化认为,“道”是万物的内在本质,它生成并包含万物。 德国,从(ch)和(d)音 从“宇”开始,它与行走有关。 原意是攀登,攀登 《说文》说:“德国,叶盛” 原意是指道而行,直而无邪。它也指对道的理解和实践,然后获得一些东西,然后扩展一个人的内心情感和信仰来表达某种道德情操和精神境界。 东汉许慎说:“从别人那里获益,从自己那里获益。” 宋珠熙也相信:“德国也是如此。” 从内心了解真相而不失去它也被称为 “也就是说,在内心,行为是符合规则的,也就是德国 从以上可以看出,在规范层面上,“道”和“德”两个词都具有“应当采用何种行为准则”的含义 略有不同的是,“道”是一种外部规范和一种尚未转化为个人内心的社会规范。“道德”是内在规范,是人们在理解“道”的基础上转化为个人内心的社会规范 (1)“道”与“德”的结合始于春秋战国时期,《管子》、《庄子》、《荀子》等书籍 荀子说:“因此,学习以礼结束。丈夫是道德的极端,“道德是纯粹的准备”。智慧是非常清楚的。 ②而孔子的《论语》则侧重于当时的社会道德原则和各种行为准则 “道”与“德”结合形成的“德”一词的含义是指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其次是指人们的道德品质、情操、修养和精神境界等。 伦理这个词起源于“仪式和音乐”:“那些喜欢音乐的人,那些也懂得伦理的人 (3)中国古代经典对“伦理”一词有两种解释:一种是郑玄的解释,“伦,犹也;李,犹分也 “主要是指人和动物之间的接触和区别;另一个是许慎的解释,即“伦,从人,代也,明道也;李,从玉,玉也 “1)也就是说,亚伦的意思是阶级、世代、人与人之间的延续世代关系;李彦宏的初衷是加工和展示玉的质地,并在人们有意识地矫正或调整后,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延伸到有序和有组织的状态。 现代意义上的伦理是指人际关系和社会生活符合一定的秩序和标准。 显然,这是许慎解释的延伸。 (2)伦理学的含义及其研究范围“伦理学”,作为一个指称人们行为合法性的学科的名称,始于晚清 早些时候,日本学者用汉语中的“伦理”一词来翻译英语中的“伦理”。 后来,在翻译许立的《进化与伦理》一书时,中国学者严复借用了日语中的“伦理”一词来翻译“民族精神” 此后,中国学者像国外的一般定义一样,把道德的特殊研究称为“伦理学” (1)纵观国内外伦理学界,伦理的定义代表性地表现为:伦理“是一门关于风俗或道德的科学”;(2)伦理学”是关于我们一般道德本性意识的理论。这是一个关于我们特定职责意识的理论。③伦理是“对真实道德规律或合理行为规范的研究”。“伦理学”是对人类合理行为的最终目的的本质的研究,即对善或真善的识别,以及获得这种最终目的的方法。“伦理学是“对什么是正确的或应该是什么的科学或研究,”④“伦理学是一门道德科学,或者说,伦理学是一门以道德为研究对象的科学”⑤,“伦理学是一门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科学”⑥,“伦理学是一门关于良好道德的形成方法、形成过程和实现途径的科学”。\" ⑦第二,刑事诉讼法律伦理的含义及其与传统个人伦理的区别在分析比较刑事诉讼法律伦理与传统个人伦理的区别之前,首先要理解制度伦理和个人伦理的含义 词源学上,“之”的本义是指切割、切割 《说文解字》解释道:“制度,切也。” 从刀上,从来没有 “后翻是指生产、计划、制定,然后延伸到约束、规约 “度”用来指测量长度的标准或工具。 后来,它扩展到法律制度和法规。例如,《说文解字》将其解释为“法制” “之”和“都”这两个字一起使用,有时用作动词,指的是法规的标准化和法规的制定。有时用作名词,指某一主体制定的规范或规则。 正如《礼记·礼记·福记》中记载的:“审视制度,不要仁慈,要治理安谷。” “尚军亦舒严”说:“一个国家要建立,制度不能被忽视,法治不能马虎,国家不能失礼,事情不能撤销。” 制度,那么民族风俗就可以改变,人民就脱离了制度;法治,官无罪;国家一,人民适用;当事情开始好转时,人们对农业很满意。 《现代汉语词典》从两个方面对“系统”进行了解释:(1)要求每个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或行动标准 (2)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 笔者认为,从最基本的意义上说,这一制度应该是指某种社会规范体系及其运行机制 因此,所谓制度伦理是与制度相关的伦理,是对社会规范体系及其运行机制的伦理要求和反思。 (1)个人伦理,顾名思义,是关于个人伦理的 传统的个体伦理主要关注个体美德的培养和个体美德的规范表达 美德,又称道德品质,主要是指某些社会道德原则和要求在个体思想和行为中的体现,是个体在道德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相对稳定的品质。 由于传统的个体伦理以美德为核心内容,人们又把传统的个体伦理称为美德伦理。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律伦理的历史演变和发展 中国古代伦理思想诞生于周朝(1) 周代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宗法等级思想,它是以夏商时期的“礼”为基础的。正如孔子所说:“殷茵和李霞以盈亏闻名。周胤李,得失也可见一斑 (2)夏、商、周三代的仪式都是以血缘社会为基础的,但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结构的变化,夏、商、周三代仪式的侧重点不同。 夏天“亲而不敬”,生意“敬而不亲”;(3)夏“忠教”,商“尊教” (4)周,鉴于夏季的教训“惩罚始于血缘关系,而住在远方的人则冷酷无情”,将夏季的“血缘关系”与商代的“尊重荣誉”相结合,形成了以长子继承制为核心的宗法等级制度。 周代宗法制度的特点是:一是等级的威严;第二,氏族人的亲属关系,这明显不同于商代的“尊而不亲” 二、西方主要国家刑事诉讼法律伦理的演变(1)在两大法系形成之前,西方主要国家的刑事诉讼法律伦理法律制度是西方国家法学家常用的一种分类方法,是指根据世界各国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和外部特征进行的分类。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任何法律制度,只要在外在形式上具有共同的特征,在历史传统上具有相同的特征,都属于法律制度。 西方国家的两大法系通常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根据法国学者雷内·大卫(rene david)的考证,“罗马日耳曼法律体系出现在13世纪。” ①从1066年罗马征服英格兰到1485年都铎王朝的建立,是英国普通法的形成时期 (2)因此,虽然这两大法系大致形成于13至15世纪,但世界应该是在通过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建立了现代资产阶级国家之后,才受到刑事诉讼法领域威权主义和政党主义的显著特征的影响。 (2)英美法系主要国家的刑事诉讼法伦理 英美法系的范围除了英国之外,还包括一些曾经是英国殖民地和属地的国家和地区,而代表性国家是英国和美国。 如前所述,自现代国家出现以来,刑事诉讼伦理和刑事诉讼法主要以正当程序的形式表现出来。 正当程序和立法实践的概念起源于英国,并随着美国的发展而扩展到世界。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律伦理的历史演变和发展……151、中国刑事诉讼法律伦理的演变……15 (1)中国古代刑事诉讼法律伦理……15 (2)新中国刑事诉讼法律伦理……19第三章刑事诉讼法伦理的核心范畴——善与恶……421、伦理善恶的提及及其词源学意义……42 (1)伦理善恶的提及……42 (2)伦理善恶的词源意义……43第四章刑事诉讼法中善恶判断的推导……581、刑事诉讼法中善恶判断的内涵及推导方法……58 (1)刑事诉讼法中善恶判断派生的内涵和特征……58 (2)刑事诉讼法中善恶判断的推导方法……59结论笔者认为,我国刑事快速判决程序的构建应与刑事诉讼法的重新修订相结合,停止普通程序简易审判的实施,改革现行简易程序,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辩诉交易制度,形成辩诉交易程序和简易程序改革两种模式的新型刑事快速判决程序体系 参考文献1。卞建琳等:《外国刑事诉讼法》,中国法院出版社,中国新闻社,2。卞建琳主编:《刑事证明理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 3.卞建琳著,《刑事诉讼现代化》,中国法律出版社,2003年 4.陈光忠主编:《21世纪域外刑事诉讼立法的最新发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 5.陈光忠主编:《辩诉交易在中国》,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6.陈光忠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研究》,中国法律出版社,2000年 7.陈光忠主编:《刑事诉讼法修改实践大全》,中国检察出版社,1997年 8.陈光忠主编:《刑事诉讼法(新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 9.陈黎明,《宪法审查与权力平衡》,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年 10.陈普生:《刑事诉讼法论》,台湾中央出版社,第6版,19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