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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2字硕士毕业论文军校管理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及对策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2132字
论点:院校,军队,军校
论文概述:

历史上的军事变革一再验证了这样的真理:提升国防力量的关键在于人才。军队院校作为国家培养人才的主力军,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新世纪新阶段,军事教育必

论文正文:

在过去的几年里,大学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受到法律界的重视。它甚至作为“象牙塔”和“宠儿”之间的关系被未实现地搁置起来,成为法律思维中的“盲点”。 然而,随着国民素质和法治理念的提高,依法管理教育和学校的问题因被纳入公众视野而受到广泛关注。 高校是国家授权的具有社会教育功能的特殊机构,因此其管理具有公益性,但这并不是它们能够被置于法治社会之外的原因。 体现在依法管理、尊重和保护个人权利中的现代法治精神,要求高校管理必须规范和限制其权力。 “法治的要求使得学校管理不如非法治国家那样自由随意。这可能是法治社会学校管理现代化的标志或反映。 从这个意义上说,可以说,学校管理法制化的趋势标志着学校管理的现代化进程。 法治理念的引入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必然导致大学管理实践过程中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的矛盾和权利的冲突。 传统的高校管理正被迫发生深刻的变化,以适应全国的法治。 “也就是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高校的绝对权威已经不复存在。如何解决面临新挑战的高校管理权与学生权利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专家学者乃至公众应该思考的一个严重问题。 孙子兵法说:“兵”是“国家大事”,与“生存之道”有关 这表明军事地位作为一支国家武装力量是非常重要的。军事院校是具有军事单位和教育机构双重属性的特殊部门。他们肩负着为军队培养和输送高水平、高素质人才的重任。因此,高校教育必须重视学生的法制管理。 虽然我军院校自成立以来培养了大批国防建设人才,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与此同时,由于新世界军事改革和中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双重影响,军事院校在教学管理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 长期以来,军校在其管理中实施了简单的军事模式。 诚然,作为高等教育机构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军校在管理上应该有自己不同于地方院校的特点。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军事院校和普通部队都是国防部队的一部分,但它们在管理对象上是完全不同的。除了现行的军队规章制度之外,军校管理还会遇到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 军校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教育管理中,应该优先考虑其教育机构和军事单位的双重属性。 对于军校大学生来说,正确处理军校管理与学生权利的关系是军校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军校和学生只有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校的健康发展。 因此,解决军校管理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一章我国军事院校管理分析第一节军事院校管理概述 本文主要研究学历教育机构管理中学校权威与学生权利的冲突及其解决方法。 军校与地方教育机构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 .从培养目标来看,军事院校培养的是军队所需要的人才,是为战争做准备的,而不是普通的地方专业人员 2.在管理模式上,军校具有强制性管理特征,特别强调禁止命令和统一性 因此,军校管理不能机械地模仿或照搬地方高校的管理模式 3.从管理基础来看,军校管理的基本基础是我军独特的法律法规——规章,而不是地方高校自己制定的普通校规 (2)我们军事院校的历史和我们军队的历史一样长。 1929年在井冈山建立的中国工农红军学校可以说是军校的雏形。 1931年秋,工农红军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在江西瑞金成立。1933年,红军大学、彭阳、龚略和科特相继成立。 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简称“抗日大学”,由红军大学更名而来。抗日战争时期,12所分校相继建立并分布在各抗日根据地。 此外,还建立了炮兵、通信、供应、卫生和其他专门学校。 1946年,抗日军政大学迁往东北,成立东北军政大学。其他战略地区也在抗日大分校的基础上相继成立了军事政治大学或军事政治干部学校,先后成立了炮兵、工程、航空空、海军、测绘和医学院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军事院校建设发展迅速。 20世纪50年代,军事院校、后勤院校、军事工程院校、政治院校、高等军事院校和各军种指挥技术院校相继成立,形成了由200多所正规院校组成的较为完整的军事院校体系,涵盖指挥、政治、后勤等专业技术领域。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大量军校的退出和合并,高校建设和发展的大好形势一度陷入停滞甚至倒退。 文化大革命20多年来,我国军事院校进行了全面改革,取得了快速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期,军事院校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适应军队体制改革和精简的形势,军队院校按照有关文件和会议决定的精神,进行了三次重大调整。 以建立新的高校体系为目标,按照学历教育学院培养成长干部和服务教育学院培养服务干部两个分类标准,军校数量大幅减少。经过三次学院调整,系统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完成。 (3)军事院校的管理体制与地方院校相同。我国军事院校的管理体制也采用前苏联的集中管理体制,即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的两级管理体制,总部由中央军委统一领导,各军区由各军种负责。 目前的中央集权制,统一与分裂相结合,分步管理,更适合中国国情和军事情报。 但是,如果能够建立一个最高领导机构,如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军事学院系或其他军事学院,在军事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对军事学院实行集中管理,可能更有利于军事学院的长期建设和发展。 军队院校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按照学院(校)、系(旅)和学员队(学员队是学员管理的基本单位)三个层次,实行分工管理,如下图所示 第一章分析了我国军事院校的管理,第二节概述了军事院校的管理,第二节军事院校管理的法律依据,第五节军事院校管理的法律性质,第六章分析了我国军事院校学生的权利,第十节军事院校学生的权利及其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发布了《关于执行〈实施<关于执行<执行<执行的协定>的协定>的协定>的协定>的协定》的执行情况报告 《关于执行〈执行〈执行〈执行〈执行〈协定〉的协定〉的协定〉的协定〉的协定》的执行情况。 历史上的军事改革一再证明,增强国防实力的关键在于人才。 军事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力军,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在新世纪的新阶段,军事教育必将更加开放。我国军事院校必须放眼世界,面向未来,放眼世界著名军事院校,立足中国国情和军事情报,着眼高校改革与发展,积极吸收新军事革命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有益元素,形成鲜明的制度管理机制。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军事院校的步伐。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政治体制深化改革,法制建设步伐加快,公民法律观念增强。 特别是在高等教育领域,教育立法进一步完善,学生权利意识增强,高校管理理念开始从“义务导向”向“权利导向”和“服务导向”转变 研究高校管理中侵犯学生权利的问题,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都具有重要意义。 笔者希望本文能为解决当前军校管理与学生权利的冲突提供一些参考。 但是,由于我的能力和基本技能有限,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还不够深入,已经阐述的观点也存在一些不足。 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学习,并呼吁更多的人关注这个问题。希望在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军校教育管理立法等配套法律法规能够不断发展完善,以利于军校管理实现依法治校、依法治校,不断规范军校管理行为,使军校学生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得到及时救济,切实维护学生权利,共同构建新时期和谐校园环境。 参考文献1。郑良的信:《教育法通论》,广西教育出版社,2000年 2、[·德]平纳:《德国一般行政法》,朱琳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 3、[日本]和子仁:《教育法》(新版),斐济馆,1978年版 4.夏勇著,《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 5,[法律]孟德斯鸠:《论法律精神》(第一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 6、梁志平著:《法律之争——中国法律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 7.张燕文:《20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6年12月 8,[英语]维尔:《宪政与分权》,三联书店,1997年 9.刘向佐,《走向民主法治国家》,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 10.程辽源,《从法制到法治》,法律出版社,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