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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20字硕士毕业论文环境侵权损害补贴基金法律状况分析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120字
论点:环境,侵权,救济
论文概述: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作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社会化的一种手段,通过政府出资、向环境危害行为人或受益人征收专门税费等多种途径筹集资金,在传统民事侵权救济手段以及通过环境责任保

论文正文:

绪方理论

1。研究背景和意义
自然因素引起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自然界的异常变化,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严格地说,这样的环境问题是人类无法控制的。人类主要采取预防措施来减少或避免有害结果的发生。因此,法律在这方面的作用主要是通过“防灾救灾法”等法律给予救济。人类活动引起的环境问题通常表现为环境污染和破坏。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通常被称为环境侵权,这种行为会对大多数人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环境侵权是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而广泛出现的一种新型侵权行为。与传统侵权行为相比,它往往具有间接性、潜伏性和损害后果严重性的特点。在造成环境侵权的情况下,如何确保受害者及时有效地获得赔偿尤为重要。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从《民事基本法》到《环境保护法》,再到具体的《污染防治法》和《资源保护法》,几乎只有“如果污染对环境造成损害,污染者应承担侵权责任”这样的“宽泛的界限”。在这种立法情况下,可以想象环境侵权的受害者获得有效救济有多么困难。因此,为了保证环境侵权的受害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济,对环境侵权损害赔偿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理论探讨和立法研究不仅是必要的,也是十分迫切的。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作为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的一种手段,通过政府投资、向环境危害的实施者或受益者征收特别税费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在受害者仍然无法通过传统民事侵权救济方式和环境责任保险获得赔偿的情况下,对环境侵权的受害者进行赔偿,最终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环境侵权赔偿基金目前正在世界范围内参与立法和实践,特别是在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然而,对于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的专门研究,大多数学者在研究环境民事责任社会化时,只触及了这一问题。例如,J.G. Arbuckle等人在美国编写的《美国环境法手册》详细阐述了美国的有害物质应对基金和封闭责任基金。日本学者原田康彦(Yasuhiko Harada)出版了一本名为《公害与行政法》的书,重点是关于预防公害的法律法规。然而,随着该领域法律法规的不断修订,该书得到了全面修订,书名改为《环境法》(Environmental Law)。在这本新书中,原田康彦详细阐述了《公共卫生赔偿法》中赔偿基金支付对象的要素、损害赔偿的确定、支付类型、费用负担和收取、支付程序以及赔偿的收回。除此之外,日本学者在《论公害与健康受害者赔偿制度的成本负担——以空气污染受害者为中心》一文中阐述了日本公共建设制度改革的方向在他的文章《日本环境纠纷解决的历史与现状》中,陆刚长期以来一直在探讨日本的受害者救济制度。堀新浩在他的文章《日本的环境纠纷处理制度和受害者救济制度》中论述了日本受害者救济制度《有害健康受害者赔偿法》的背景、内容、实际救济情况、意义、缺陷和修订背景。

(2)国内研究现状
在我国,关于环境损害赔偿与救济的理论研究主要包括:邹雄教授在他主编的《环境侵权法疑难问题研究》中认为,“发展传统侵权法理论以适应环境侵权法律救济的需要是必然的”。除了发展传统侵权法理论,还应建立社会救济制度。因此,在环境侵权社会救济的难点问题一章中,具体论述了填补环境侵权损害救济的资金问题。王明远教授在《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一书中,从民法社会化、权利社会化、责任社会化等角度深入探讨了环境侵权救济的法理基础。,并进一步研究了日本、美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理论、实践和特点,认为资金是环境损害责任社会化的一种方式。张子泰教授在《环境法律责任研究》一书中认为,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只规定了消除损害和赔偿损失的两种方式,但没有规定“部分消除损害”、“赔偿代替消除损害”等形式,也没有规定国外基金制度的实践。

第一章渤海蓬莱19-3溢油事故概述

第一节事故简介
2011年6月初,美国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联合开发的渤海油田蓬莱19-3发生溢油事故,累计造成渤海5500平方公里不同程度的污染。该事故对辽宁、河北、山东等环渤海地区渔民的水产养殖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1)事故发生后,在国家海洋局的敦促下,康菲石油公司终于在事故发生两个多月后,于2011年8月24日向公众勉强道歉。然而,它从未提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和赔偿计划。因此,一些媒体开展了“康菲石油公司最终道歉,但显然“忘记”了“赔偿”的报道。(2)2011年9月,康菲石油宣布将设立两个专项基金——补偿基金和环境基金(Environment Fund),承担康菲石油在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中根据中国法律应承担的责任,改善渤海湾环境。然而,这两个基金的目的、性质和运作没有详细的定义,前景也不明朗。(3)2011年12月13日,“河北省乐亭县107名渔民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以海上和公海水产养殖损害责任纠纷为由,要求康菲石油公司赔偿环境污染损害,要求康菲石油公司停止侵权,消除风险,赔偿经济损失4.9亿元,但天津海事法院未确认是否立案。”(1)为解决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中的打捞索赔问题,在农业部的积极协调下,通过行政调解,2012年1月25日,农业部、中海油、康菲石油公司和相关省级人民政府就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中的打捞损失的赔偿和补偿达成协议。“康菲石油公司投资10亿元解决河北、辽宁省部分区县养殖生物损害赔偿和渤海自然渔业资源赔偿问题。康菲石油公司和中海油分别拨款1亿元和2.5亿元改善渤海湾环境。”(2)在有关部门的调解下,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已经暂时解决,但从溢油事故影响的海域范围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环境事故灾难将对渤海渔业、水产养殖业、居民健康和生态环境产生深远影响。

第三章日本公共卫生补偿基金.........21
第一节日本公共健康补偿法概述........21
一、立法背景........21
二,《公共健康补偿法》的主要内容........21
第二节日本《公害健康损害赔偿法》评析........24
本章摘要........25
第四章对我国环境侵权赔偿基金法建设的建议........27
第一节环境侵权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设立........27
中国环境侵权赔偿基金第二节法律框架........29
本章摘要........33

结论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中国也经历了两次环境干扰。自2013年初以来,中国中部和东部地区持续遭受严重雾霾,导致道路管制、商业关闭、机场关闭和港口关闭,极大地影响了市民的工作和生活。不仅如此,在许多医院,患有呼吸系统疾病的病人数量正在显著增加。在济南、上海等城市,一线交警甚至在执勤时戴口罩......2013年2月,一名网民在网上发布微博称,“山东省潍坊市的许多化工厂和造纸厂等。通过高压井将污水压入地下1000多米,从而彻底污染了地下水。”(1)据新华社报道,全国118个城市的相关部门对地下水进行了连续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城市地下水严重污染指数约为64%,地下水轻度污染指数为33%,城市地下水仅有3%符合基本清洁标准。(2)企业污水直接排入地下,不仅直接污染环境,而且对群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危及社会和谐稳定。从严重污染的空天然气到令人震惊的地下水污染,环境危害已经发展到每个人都感到恐惧的地步。虽然无法准确评估污染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的具体损失,但可以预测,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环境侵权将不可避免地呈现多重趋势。事实告诉我们,环境风险在现代社会无处不在,人类创造的新风险伴随着文明和社会发展的进步。对环境侵权潜在受害者进行赔偿和救济的需要,促使了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作为一种社会救济手段,在国际上和国外许多国家都有所体现,在环境侵权救济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基金制度的法律法规。本文在相关学者近年来研究的基础上,总结了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分析了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设立三个不同性质基金的利弊。在确定基金性质的基础上,从立法体系、适用范围、资金来源、赔偿范围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加快环境侵权损害赔偿基金的建立和发展,需要政府、理论界、金融实务界和公民的共同努力。只有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才能更好地实现对环境侵权受害者的救济。

参考
[1]吕忠梅。环境法原则[。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7。
[2]张子泰。[环境法律责任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3]曹明德。[环境侵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
[4]邹雄。环境侵权法疑难问题研究[。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
[5]夏征农。慈海第六版简约版[Z】。上海:上海词典出版社,2010。
[6]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7]方容桂。[投资基金监管若干法律制度的建议。重庆大学博士论文,2008年。
[8]杨大姐。投融资科学[硕士]。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9]陈岱孙。市场经济百科全书(下)[Z]。北京:中国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
[10]黄镇。[环境保护基金制度基本法律问题初探。中国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