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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15字硕士毕业论文某省“直管县”财政政策改革探索——以莒县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9115字
论点:财政,政府,改革
论文概述:

本文是财政学论文,本文将“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作为研究主题,借鉴西方财政分权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公共服务均等化理论等,运用调查研究法、比较分析法、文献查阅法等研究方法进

论文正文:

第一章引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自1983年以来,“城市管县”制度逐渐形成。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殊时期,它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中心城市的作用。近年来,中国经济总量每年都保持快速增长。市场经济的发展空变得越来越广泛。各级政府造成的问题日益明显,财务管理和行政管理出现了许多新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一些地方政府从1992年开始积极探索“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并进一步发展为“扩权强县”改革。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进一步推进“省直管县”改革,稳步推进扩权强县试点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省份率先降级,探索依法省直管县市体制。 实施“省管县”改革宏观规划:年底前,在23个省(5个自治区除外)试行“省管县”财政改革。 截至2011年底,实施“直管县”制度的地方政府已达27个省,涉及1080个县市。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和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这也表明,“直管县”改革不仅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对行政体制改革具有深远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省管县”的目的是在省政府和县级政府之间建立直接的金融沟通渠道,为县级和市级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专项资金,并从金融体系层面和金融配置层面给予一定的支持。规范县级财政收支管理制度,有效保障县级政府的财政独立性和话语权。山东省于2009年启动了“直管县”试点改革,至今已近五年。在改革过程中,县级政府和市政府之间必然存在竞争关系,改革遇到了各方面的阻力。但是,从试点县市经济发展转型的角度来看,试点县市的发展空和发展活力都有明显提高。试点改革突破了长期“城市管县”的束缚和制约。这对山东省长期均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下一步解决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路径。

1.2文献综述

1.2.1国内文献综述

(1)通过对财政分权理论的研究,国内学者探讨了我国政府层级不合理、财权和行政权不对称的现状,并从降低财政层级的角度提出了财政体制改革的建议。

康佳对当前中央政府、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和乡镇政府五级财政结构进行了分析。康佳认为这种传统模式带来的问题日益突出。他认为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水平,使县政府在财政上有更多的主动性和自主权,从而促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孙凯泽建议,地方政府可以采用省-县-市级别的制度,将地级市重新定位为省-县之间的“虚拟”机构,或者完全废除地方区级制度。

杨志刚指出,县以下各级政府或财政改革的出发点是,在确保和保持地方经济特色和差异化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均衡和可持续发展。在实行“省直管县”改革的道路上,要努力进行有针对性、点对点的试点改革,充分发挥各地区、各县在原有区域经济中的活力,而不是采取全国或全省统一的改革步伐。在以前的“市管县”体制下,地方政府缺乏财政的相对独立性,财政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受制于市政府的干预。然后,通过“直管县”,县政府应再次获得财政控制的主动权,从而提高空县域经济发挥自身作用的范围。杨志刚认为“直管县”还有另一个重要意义,因为它能有效缓解县政府的债务问题,对县政府的融资产生积极影响。

王海燕提出了如何完善省级以下财政分权制度,即逐步废除“市管县”制度,实行“省管县”制度,瓦解市政府,逐步恢复其作为省级政府机构的地位。浙江省省县域金融体制改革的成功,为省以下其他地方的金融体制改革提供了借鉴。

康佳和白敬明认为,我国地方财政困难的主要根源在于制度缺陷。因此,解决这一问题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从中央政府到乡镇政府,中间有三级政府。可以认为,县政府财政应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以提高效率。省政府直接与县政府财政挂钩,而市政府作为省县之间的纽带和过渡,协助基层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缓解财政困难,从而提高整个财政分配的效率。

康佳、严昆认为应逐步改造原有的多级政府,并建议只保留三级财政: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加上县级地方政府财政,明确界定各级政府的财权,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县级及县级以下政府财政的效能。通过“省直管县”的改革,不仅大大减少了政府支出,而且释放了县域经济的活力,促进了县域金融实现最大效用。以前的多层次混乱的金融结构必须精简。

第二章是“直管县”财政体制的理论基础

任何改革的顺利实施都离不开理论基础。本章将从分析“直管县”的理论基础入手,加深对“直管县”的理解;结合改革的背景,为以下章节阐述改革的必要性和提出改革的改进建议提供理论依据。

2.1概念的定义

2.1.1金融体系的含义

金融体系是处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财政关系的基本体系。以分税制为分水岭,中国对金融体系有不同的理解。在分税制之前,中国学者对金融体系的定义有两种普遍看法。一是金融体系是“国家在各级政权之间以及国家与企业、事业单位和单位在金融管理中划分责任、权力和相应利益的体系”。另一种观点认为,财务制度包括三个方面:财务制度或处理范围内各要素间财务分配关系的制度,有关财务收入组织和财务支出安排的基本法律法规,以及财务计划和日常经营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确立和包括分税制在内的宏观经济体制配套改革的深化,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将金融体系定义为国家处理政府责任、权利、利益或金融关系的基本制度。代表性观点包括:

(1)认为财务制度是国家管理和规范财务分配关系、划分各级财务主体财务管理权、确立预算组织原则的基本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国家用来决定中央和地方以及各级地方政府之间财政分配关系的基本制度。

(2)认为金融体系应解决一系列关键问题:如何确定各级政府在整个金融活动中的单位和责任,如何确定财政收支的划分方式方法,如何安排和处理各级财政部门之间的财政转移关系,以及如何形成各自行动的有机统一。

(3)政府间金融关系主要表现在财权和财力的划分以及矛盾的处理上。从深层次来看,它是各级政府之间的职能分工、目标和任务的划分以及问题的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体制是指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各地方政府在财政管理中如何划分各自的权限、职责以及相应的收支范围和任务的体制。

2.1.2城市管县制度的含义

城市管县制度是指一个地级市和一个地级行政系统领导县的行政制度。中国宪法规定,中国的行政区划是由中央政府、省和县组成的三级体系。由于我国县多,很难管理。在制度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几个地区作为省级政府管理县的机构。自1982年以来,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各地逐步将省政府派出机构——区一级改为地级市,形成了以市带县的格局。目前,城市管县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大部分地区的行政区划制度,形成了实际的中央、省、地级市和县四级。

2.2金融体系的相关理论基础

2.2.1财政分权理论

西方关于公共财政理论的文献主要从公共产品空的特征和层次出发,指出财政分权是必要的,多层次政府也是必要的。西方金融家的主要代表观点包括:

(1)《菜单》理论斯蒂格勒(Menu)于1957年发表了一篇题为《地方政府职能的合理范围》的文章,斯蒂格勒在文章中解释了为什么需要地方政府,并给出了合理的解释。他认为地方政府的存在是合理和必要的,原因有二。首先,与中央政府相比,地方政府对其管辖范围内居民所需要的公共产品的数量和质量有更清楚的了解。因此,以分散的方式提供地方公共产品要比中央政府以统一的方式提供好得多。第二,一个国家不同地区的人们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有不同的需求和偏好。他们有权选择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类型和数量,也有权投票。

(2)分权理论奥茨于1972年发表了《财政联邦主义》,其中奥茨从决策成本和地方政府组织聚集的角度论证了政府组织结构的问题,并认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最优规模应该在空的范围内。在各种公共产品的利益范围内,应建立一个单独的政府,公共产品的提供应由最小的政府承担。最优的政府结构不应实现外部性。然而,这样的话,将会有太多级别的政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奥茨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把具有相似最优规模的公共产品整合到一个单一的政府单元中,从而解决政府层级过多和同级政府重复的问题,从而达到降低决策成本和提供决策效率的目的。

(3)分权的“俱乐部”理论布坎南用“俱乐部”理论来解释最优地方政府管辖权的形成,而麦奎尔用简单的模型来具体论证。简而言之,“俱乐部”理论将社区视为一个俱乐部,研究在面对外部因素时如何选择最佳数量的俱乐部成员。俱乐部理论有两个核心观点:第一,随着成员数量的增加,俱乐部原有成员承担的费用将由更多的新成员分担;其次,如果俱乐部吸收太多新成员,将产生更多拥挤成本,并产生负面的外部影响。因此,在确定一个俱乐部的最佳规模时,应充分考虑到其负面外部影响所造成的拥挤成本以及新成员分摊成本所产生的节约。最好的比例应该在两者相等的平衡点达到。

(4)偏好误解理论特里什从理论角度提出了这一理论。这一理论意味着,在信息不完全的背景下,中央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可能会犯错误。这种错误可能是公共产品供应过多或供应不足。如果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委托给地方政府,就有可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第三章山东省“直管县”试点改革实践分析

3.1“直管县”金融体制改革的必要性...18

3.1.1城市管县体制的弊端凸显.......

3.1.2深化省级以下财政分税制改革的必要性.......

4.1典型省份“直管县”金融体制改革介绍.......

4.1.1浙江完全分权模式.......32

4.1.2湖北先扩权后直管的模式......33

4.1.3安徽的稳健渐进模式.......

第五章关于进一步深化“直管县”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39

5.1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完善财政体制.......

5.1.1政府间责任和权力的明确划分........39

5.1.2地方政府财权的合理划分.........39

5.1.3完善省级以下转移支付制度......40

第五章:进一步深化“直管县”金融体制改革的建议

从山东省近年来“直管县”试点改革的情况来看,当前改革存在一些障碍和问题,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没有完全达到初衷。在进一步改革的过程中,应进一步调整这些障碍和问题。结合以上总结的改革问题和制约因素,本章对山东省未来“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5.1理顺政府间金融关系,完善金融体系

5.1.1政府间责任和权力的明确划分

政府在各级分配财政资源时,主要取决于其共同的责任和责任范围。因此,一个完善的财政制度首先应该明确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和责任分工。“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市县经常出现权力不清、支出责任混乱等问题。因此,当务之急是明确划分政府的职责和权力。在权力划分中,一方面,应考虑提供公共产品行为的性质和利益范围;另一方面,还应考虑公共产品的技术和经济要求以及最佳效率原则。借鉴国外经验,中国各级政府之间的权力划分也应明确并合法化。对于教育投资、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发展等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应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使各级政府在参与本项目建设时能够明确分工,分担所需费用。通过明确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可以防止各级政府转移责任和负担。

5.1.2地方政府财权的合理划分

财权是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和财政保障。只有当财政资源水平与行政权力的责任相匹配时,才能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省直管县”实施后,地方税收在省、市政府之间进行划分,根据税种性质和税源分配的平衡,确立了分税制的总体格局。省与市、县之间的分税制是合理设置的,但省与市、县之间的主要税种是有保障的。涉及省内利益和宏观调控的税种需要划分为省级,适合市县管理的税种需要划分为市县两级;二是将税源分布极不均衡的税种分配到省级,将相对固定的税种划分为市县两级。第三,与城市工商业发展和市政建设密切相关的税种划入省级,与农村经济密切相关的税种划入市县。第四,作为省、市、县三级政府之间的共享税,在地方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将扩大省级税源的覆盖面,确保省级收入与全省经济同步增长。

结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城市管县”制度越来越显示出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弊端。基于财政分权、制度变迁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论,国内学者探讨了改革“市管县”体制的必要性,提出省政府接管县是一种很好的尝试。这也促进了我国省级以下财政体制的改革,其中“省直管县”的试点改革最为重要。在理论和政策的指导下,地方政府积极推进“省直管县”体制的试点改革。

山东省从2009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直管县”试点改革还为时过早。到2014年,试点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一年。首批试点县有20个指定县,其中大部分是经济欠发达县。本文从试点县之一莒县的角度,对改革后的发展变化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本文通过对莒县的研究,逐点分析了山东省在“直管县”后取得了哪些成绩,哪些领域需要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采用实地调查和电话访谈的方法,与莒县财政、日照市财政和省级财政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的询问和沟通。同时,利用政府和统计局网站上公布的数据和信息,从经济、民生和行政等方面对改革成果进行深入分析。通过对莒县的分析,我们看到山东省实施“直管县”试点改革以来,县乡财政困难有所缓解,政府效率有所提高,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有所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当然,在访问期间,我们也了解到,目前的“省政府直接管县”只是一种直接的财务管理,行政体制改革并不同步,这极大地影响了“省政府直接管县”的效果。此外,各级财政关系不清、监管机制不完善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改革。

摘要:结合山东省“直管县”试点改革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对较早实施“直管县”的浙江省、湖北省、安徽省和吉林省进行了研究和经验总结,并从中获得了一些有益的启示。主要包括权力重心下移,理顺省县权力关系,选择与现行行政体制相适应的改革路径,整体推进各项配套措施改革。虽然各省的实际情况不尽相同,但四省都是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它们的成功经验仍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