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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73字硕士毕业论文过失犯罪人义务的来源及立法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9173字
论点:不作为,义务,立法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学论文,笔者一开始接触的是不作为的作为义务来源,也就是我国刑法理论中的不作为犯义务来源的形式三来源,在具体的思考中,发现形式上的作为义务来源问题很多。

论文正文:

不作为犯罪概述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出现的一个概念,这也反映了我们对这一犯罪行为的认识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就像人类对生物进化的理解一样,它经历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表面到本质的过程。作为刑法皇冠上的明珠,不作为犯罪,人们对它的研究也经历了一个曲折而漫长的过程。 18世纪末,德国启蒙运动的刑法大师费尔巴哈开始系统地论述防止后果发生的义务,这可视为不作为犯罪研究的开端。然而,日本学者席惟伦·伊博教授认为,早在罗马法就有关于不作为犯罪的研究记录。 [1]我同意李高一博教授的观点,我们对不作为犯罪的研究出现得很早,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作为犯罪的研究理论越来越完善和系统化。 1.1不作为犯罪理论是在启蒙运动之前发展起来的。对不作为犯罪的研究是肤浅的、不系统的。 在罗马法中,有关于不作为犯罪处罚的规定和不作为犯罪形式的简单分类。 中世纪,当教会法盛行时,不作为犯罪理论充满神权政治。 进入17世纪中叶和18世纪初,思想相对解放,当时的法律界已经开始关注不作为犯罪。马丁斯和凯瑞斯先后从因果关系的角度研究了作为和不作为的等价性。 在现代意义上,不作为犯罪理论的基本问题,特别是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是在什么条件下不阻止符合构成要件的结果的发生,并且可以被视为与不作为所造成的情况相同(具有相同的价值) 这种情况可以被定义为一种义务 因此,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作为不作为犯的义务被作为核心问题来讨论。 德国著名学者威斯特伐尔是第一个关注不作为义务的人 然而,威斯特伐尔未能进一步分析和解释这一具体而无情的义务应该包含什么以它的来源是什么。 大学生费尔巴哈后来成功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他对罪刑法定的思想决定了不作为犯罪的义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这里的法律包括法规和合同。 下列德国学者,如施潘根贝格和亨克,遵循费希尔的步骤,将义务的来源扩展到社会生活领域,包括婚姻和家庭。 接着,斯图贝尔提出,从社会关系的角度出发,基于明确的法律情感,先行行为可以成为不作为义务的来源。 经过一段时间的争论和论证,上述几位学者提出作为义务的来源,特别是费希尔定律、契约和斯图贝尔的先行行为已经被学术界所接受,被称为一般理论,现在被称为义务的来源“形式三点理论” \"……1.2作为犯罪而不是作为犯罪的是行为,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而行为又作为一种形式而不是作为一种形式两种不同的形式,那么与行为相对应的犯罪也包括作为犯罪而不是作为犯罪 虽然作为犯罪和不作为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但在同一犯罪概念中是相同的。 行为在犯罪研究中的地位决定了在研究不作为犯罪时有必要讨论作为与不作为问题。 另一方面,关于作为和不作为的讨论主要从两者的区别开始。目前,学术界对作为与不作为的区分有几种观点:因果基准理论:行为者对有害结果发生的态度是作为,行为者对没有因果关系的有害结果发生的态度是不作为,有害结果被视为合法利益。它主张使合法利益的行为朝着错误的方向发展,而不作为使有害结果的地位不变。 身体运动理论:即由意义决定的外在表现是身体运动,即行动;由意义决定的外在表现是身体是静止的,即无所作为;注入活力说:以某个方向为参照标准,如果活力是注入这个方向,那就是行动;如果活力没有朝这个方向注入,那就是无所作为;社会意义理论:即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的主要标准是两者的社会意义。具体地说,根据我们主流社会的意义和事物的内在属性,成为构成要素结果的原因的态度是作为,而不妨碍构成要素结果的态度是不作为 ;法律规范说,我们不应该从本体论的角度来区分作为和不作为,而应该从价值论的角度来区分。 具体来说,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规范来区分作为与不作为。其中,违反法律要求的被禁止的规范是行为,违反法律要求相对较低的秩序规范是不作为 ……在德国,18世纪威斯特伐利亚是第一个重视不作为义务的学者。他认为“行为人有特殊义务是其行为符合不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基础和前提” [19]但他没有进一步界定不作为义务的内涵 这个问题是由下列德国学者费尔巴哈解决的,他是第一个把义务的来源和内容系统化和理论化的人。 他指出义务必须来自法律和合同。 这是因为根据他的自然法理论,国家是由公民根据某些契约建立的。公民努力建立这样一个国家,以协调每个人的利益,保护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和自由。作为本州的一员,如果你的行为不符合本州的法律法规,你将受到本州法律的惩罚。 当然,这个国家的人与人之间的契约关系也赋予了当事人权利和义务。 斯特布尔是第一个将先行行为确定为义务来源之一的人,这主要得益于他对日常生活的仔细观察和对法律精神的极高理解。 在斯特布尔之前,学者们认为先行行为不能被视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然而,随着法学理论的发展,斯特布尔的理论仍然赢得了大多数人的认同。19世纪中叶,先行行为作为不作为犯罪的基础在理论上逐渐得到确认。 就这样,刑法中出现了所谓的“形式三论”。作为义务的不作为的来源是法律、合同和先行行为,这已成为德国的普遍理论。 20世纪,理论和判例扩大了不作为犯罪作为义务的来源。拥有场所和危险物质、自愿义务、交易中的诚信义务、密切的共同生活关系、危险社区等。作为义务也成为不作为犯罪的来源。 ……2.2实质性义务及其评论作者在上文中提到,由于义务形式来源的缺陷,德国和日本学者面对这些缺陷开始研究义务的实质性来源。 其次,笔者将就实体行为义务理论对德国、日本和我国大陆地区进行具体的分析和探讨 在回顾所有案例和理论的基础上,沃格特总结了构成担保人身份的几种社会关系类型:直系亲属、姻亲、近亲集体、特殊职业和经济合作关系 沃格特还认为,这些人对彼此忠诚义务的基础是上述具有特殊社会连带性质的社会关系 这种关系在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所以他生动地把这种联合关系比作社会有机体的胚胎细胞。 这是因为这种重要的联合关系——Vogt也称之为“更密切的关系”,使得这种社会关系中的所有成员不仅不能破坏整体生活秩序,而且还能积极消除对生活秩序的稳定与和平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各种不利因素。 福勒的理论是社会学领域第一个探索义务的实质性法律基础,并提出密切的社会关系是保证人的地位的实质性法律基础。 然而,对密切社会关系的理解是非常抽象的。即使他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进行了分类,也会导致人们在认定不纯正不作为犯罪时不适当地扩大处罚范围。 同时,他的理论内容也有重叠和混乱。例如,他的“密切社会关系”概念最初是“预先存在的密切社会关系” ……3我国不作为犯的立法现状及司法适用……203.1中国不作为犯立法现状203.1.1中国刑法总则不作为犯立法203.1.2中国刑法总则不作为犯立法……203.2我国不作为犯罪立法评析213.3我国不作为犯罪立法的司法适用224对我国不作为犯罪立法的建议244.1我国不作为犯罪立法分析……244.2我国不作为犯罪的立法经验...................244.2……25 4.3中国关于不作为犯罪立法建议的详细说明……264.3.1关于一般条款中不作为罪的立法建议.........264.3.2关于次级规则中不作为罪的立法建议.........265结论........29 4关于我国不作为犯罪的立法建议4.1不作为犯罪的立法分析没有人能否认不作为犯罪的存在 在我国,刑法理论也承认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然而,在我国刑法中,关于不作为犯罪的规定很少 一些学者提出,为了完善刑法,刑法中往往规定某种行为,如“杀人”,是一种非法行为,无论“杀人”是以用刀或枪杀人的形式,还是以不喂养婴儿、饿死婴儿等不作为的形式。只要行为具有“杀人”的特征,就是犯罪。在这方面,作为和不作为的负面价值是相同的 然而,只要该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行为所犯的杀人罪就将被确定。然而,除了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之外,行为的主体也必须是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对于这一具体义务,现行刑法根本没有规定,具体义务是惩治不作为犯罪的问题。 这种法律基础的缺乏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广大法律工作者无法依靠 为了使广大法人能够依法办案,维护司法公信力,有必要对不作为犯罪进行立法。 在不作为犯罪现代研究理论的影响下,不作为犯罪的作为义务从形式行为义务转变为实质行为义务。 这导致了一种变化,即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的不是有行为义务的行为人,而是有行为义务的行为人也必须构成不作为犯罪。 这使得不作为犯罪的问题又有所不同 另一个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不作为犯罪可以与行为犯罪相提并论。虽然这是刑法分则中的一个问题,但为了清楚起见,必须在一般原则中规定平等地位的标准。 一般来说,不作为犯罪的立法不仅在总则中存在问题,在分则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因此不作为犯罪的立法必须在总则和分则中同时进行。 作为法律硕士,……在本科阶段,他从未接触过刑法,直到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他才开始认真学习。 进入刑法世界,我被各种理论和理论冲昏了头脑,但它们不足以扰乱我的思绪,只有不作为犯罪的相关理论。 刑法领域的这颗明珠一直是犯罪学家关注的焦点。当然,作为刑法领域的一个难点,相关理论也难以理解。 首先,笔者接触了不作为犯罪责任的来源,即我国刑法理论中不作为犯罪责任的三个正式来源。在具体的思考中,笔者发现正式义务来源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过于抽象和不具体。 后来,随着研究的深入,我发现不作为犯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有不同的论述,这使我对这些论述产生了兴趣,并最终使我觉得大陆法系的相关论述更加科学合理。 所以我把目光转向大陆法系下的不作为研究。现阶段,我一直在思考不作为犯罪的基本问题,如不作为犯罪的定义、概念、名称、分类、行为以及我国关于不作为犯罪的立法。然而,由于知识储备不足,我的想法相对肤浅。 因此,在文章的相关讨论中一定有很多问题,同时也要求教师给出更多的建议。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