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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水利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机制建设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水利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机制建设应考虑以下哪些方面?(1)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重大水利安全风险监管体系。(3)建立水利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4)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措施、安全监督管理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需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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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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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范文

摘要

介绍

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是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目标的重要保证。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初步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安全生产法律体系。不断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安全监管执法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有效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然而,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这是一个事故高发的时期。事故总数仍然相对较大。重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意识薄弱,不履行主要职责。安全基础不牢固;监督执法不力、打击非法活动不彻底等问题依然存在。同时,与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相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法律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在安全生产领域,坚持法治和依法监管势在必行,任重道远。

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防控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对安全监管改革和完善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同时,《决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原则。我们必须坚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原则。因此,鉴于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复性,必须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背景下,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基层执法,严格规范执法,完善责任制,加强法治教育。

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为了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首先要有法可依。近年来,全国人大颁布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刑法修正案(六)》。国务院颁布实施了40多项行政法规,包括《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原国家安监局和国家安监局先后颁布了60多项法规,总局制定了300多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此外,各省(区、市)都制定了安全法规,地方安全立法步伐加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十二五”安全生产立法规划提出,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依法行政”局面奠定了坚实基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放立法,加强立法研究,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实施立法后评估。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我们先后开展了“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立法研究”等课题。我们从概念、制度、结构和内容等多方面对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和分析。根据新时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的要求,我们提出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完善我国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1)以安全生产体制改革和《安全生产法》修订为契机,大力完善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安全生产立法必须做好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委员会专家的作用,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注意总结五项规章制度的立法经验,如近两年来总局相继颁布的《矿山管理人员保护矿工生命安全的七项规定》。它长度短,内容简洁,易于记忆。它充分发挥了在特定时期推广安全理念的作用,提高了法律的效力。在加快国家立法的同时,要注意指导和规范地方立法,避免立法重复。东北三省、珠江三角洲等生产条件相似的地区,建议加强立法合作,提高立法质量,节约立法资源,增强区域法制的相对统一性。

2)积极借鉴国外法律法规经验,加强重点行业立法

借鉴国外PDCA在安全健康方面的经验和我国一些先进企业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经验,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的法律和标准,实施了PDCA安全闭环管理体系,促进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规范化,真正落实了企业的主体责任。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建议借鉴国外立法经验,提高《煤矿安全规程》作为国务院《规程》的法律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鉴于我国高空作业标准管理部门分散,内容相对陈旧,建议借鉴新加坡经验,研究制定高空作业安全标准,并对矿业、商贸等行业的高空作业安全监管做出具体规定,以适应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带来的高空服务业的发展。

3)按照《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明确审查范围。

逐步完善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加大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主动做好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起草准备工作,提高部门规章和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2 .加强基层执法力量

行为对自己来说是不够的。法律的有效实施离不开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和负责安全监管的有关部门。安全责任应落实到岗位和人员。坚持行业管理必须安全,企业管理必须安全,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强调,要“全面落实公安、交通、国土资源、建设、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职责。目前,全国已普遍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安全监管部门,其中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26个,煤矿安全监察局76个。相关行业安全监管得到加强,我国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

安全监管的重点在基层,但现实中仍然存在执法力度弱、监管不力、基层责任不落实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和完善执法体系,特别是要着力加强县级基层执法力量,提高保障能力和应急救援水平。

1)及时总结本地成功经验,不断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广东省安监局制定了《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安排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向乡镇(街道)安全监督机构发放执法设备。广州对172个镇(街道)的18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了集中封闭式安全培训。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县乡基层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

2)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深入研究加强基层监管力度的配套制度措施。

进一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的职责,调整和优化监管力量配置。例如,国家和省级监管机构注重研究根本解决方案,制定规则、计划和政策标准,而县、镇基层安全监管机构直接面对生产经营单位,注重监管和执法。

3)加强监管机构的法制建设

按照《决定》的要求,要进一步明确基层安全监管部门在执法中的主体地位,加强执法的合法性,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巩固安全监管执法机构设置改革成果,将安全监管机构和省(市)级以下县乡机构设置管理纳入法定制度化轨道,确保执法工作正常有序发展。确保执法设备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提高安全监管和执法能力。

3 .坚持严格规范、公平文明执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于执行。近年来,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在《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坚持依法行政,探索和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改革,推进安全生产行政事务公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深入开展执法检查评估,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责任制建设。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逐步规范。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信息研究所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手册》课题研究,制定和起草相关自由裁量权标准和规范,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水平。总局发布了若干文件,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但是,从安全监管执法实践来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不完善,执法手段相对单一,行政执法有待加强和完善[3】。

1)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按照《决定》的要求,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修订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和规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总结安全生产执法经验,创新重点行业“心与心”对话方式,注重实效,通过制度化巩固心与心对话效果。我们将及时总结“四不二直接”秘密侦查和调查的经验,完善包括秘密侦查和侦查监督在内的执法程序。进一步完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包括严格的事故调查程序和相关事项的披露。

2)实施分类监管

借鉴丹麦企业分类安全监管的经验和实践,在全国或地区企业筛选监管的基础上,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实施设备和产品事故原因追溯监管。建立企业安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对事故多发地区、行业、领域和安全隐患严重企业的安全监管,减少对安全条件良好企业的监管数量,提高[4]的安全监管效率。

3)建立执法互助机制

鉴于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马来西亚政府规定,每个大型企业都必须帮助附近的四家小型企业改善安全管理。贵州省鼓励大矿山通过兼并、参股和托管等方式帮助小矿山提高安全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建议借鉴相关经验和做法,建立政府安全监管执法互助机制,建立城镇帮扶机制,建立大企业帮扶小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互助机制。省市安全监管机构通过干部交流、业务培训、联合执法等形式,帮助区县乡安全监管机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大型企业与周边中小企业签订援助协议,通过兼并、托管、管理咨询服务等形式帮助中小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抓安全生产,首先必须完善和严格执行责任制。近年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相关部门加强了制度建设,严格事故查处,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了政府监管。但是,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存在一些问题,如过于宽松、过于宽松、过于缓慢等。、以及无效的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这迫使我们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增加安全生产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本。根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1)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速时期。在当前和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安全生产压力仍然很大。因此,有必要保持安全生产监管的高压力,以遏制事故的高发生率和频繁发生。要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两责、同管”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研究建立评价地方安全发展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水平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提高安全生产在政府年度发展成果评价体系中的权重。加强事故责任追究,提高事故成本。那些对非法生产造成的严重事故负责的人将被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责任[5]。

2)根据《决定》提出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当前薄弱的行政处罚应得到重点解决。所有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要移交司法机关,对违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研究完善安全生产“执行衔接”工作流程,严格案件移送、线索查询、检察监督等程序。加强安全生产与执法衔接制度研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部门与法院、检察院等单位的合作。

5 .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

法治是良好法律和普遍遵守的最佳结合。法治的基础在于每个公民。近年来,许多生产安全事故一再表明,生产经营单位不守法,员工对法律意识漠不关心,地方政府重发展轻安全。今年,几起性质恶劣的重大事故再次证明,非法生产经营是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例如,2014年3月1日,晋济高速公路晋城段岩后隧道发生了一起特别严重的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涉及的半挂车罐体未安装紧急切断阀,不符合《液体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罐车》第一部分:

金属常压储罐技术要求(GB18564)。1-2006)是不合格产品。员工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未落实,司机和押运员经常违章操作,罐体排放管底部球阀长期处于开启状态。2014年8月2日,江苏省苏州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特别严重的爆炸,造成75人死亡,充分暴露了企业厂房建设和设计中的严重问题。生产工艺路线的设计和布局存在严重问题。通风除尘系统设计不合理,设备不完善,运行不平稳。车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包括电机、刀具、配电柜、电线和电缆,都不是防爆设备。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完善、不落实。上述每一项都直接违反了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企业明显缺乏守法意识。

现阶段,我国教育普及程度不高,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法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十分必要。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安全发展战略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重大安全措施,积极营造全社会安全发展的和谐氛围,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红线意识。

1)普及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带头学习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不干涉执法。

2)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别是市、县两级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坚持严格、公平、文明、规范执法,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宣传第一、教育推广,加强安全生产执法中的执法力度。

3)加强公共安全和法治宣传教育。要把安全课程适当纳入中小学教育,普及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和自救能力。就“法律与秩序”形成社会共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从领导到职工,树立法治观念,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杜绝不安全行为。

总之,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安全监管改革创新,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法治水平,为早日实现我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

参考

[1]王显政。《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报告》,[。北京:煤炭工业出版社,2006: 16-17

[2]黄胜初,陈伟超苏哈金。《关于加强我国高空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建设的初步研究》[。《中国安全生产》,2014,(6): 34-35

黄生楚,苏哈尔,陈伟超。加强高空作业安全的法制建设[。中国职业安全与健康,2014,(6) : 3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