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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毕业论文清代(1723-1964)以来江西的一些社会经济问题分析

论文类型: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
论点:契约,文书,江西
论文概述:

本文是经济学博士论文,在清代以来(1723-1964)的历史性巨变中,江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变迁的丰富内容,被这些契约文书真实地记录下来,从中可以看到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在这场社会

论文正文:

绪方

在江西省博物馆工作期间,我接触到了江西省博物馆的收藏合同文件,这些文件都睡在文物仓库里。这些合同文件大部分是在1953年的省土改展览会上收集的,后来被转移到省博物馆收藏。目前,初步安排已经完成,相关指标信息已经记录,科学的目录卡组合体系已经建立,具备了进一步研究的客观条件。在这批合同文件中,只有少数文件介绍了其中的一些文件,并对个别问题进行了研究。尚未出现相关的深入研究成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首先,对江西民间契约文书的研究起步较晚,迄今为止,还没有能够代表全省契约文书概貌的专门资料收集。第二,目前的研究成果中,对作为主要材料的合同文件仍缺乏专门的研究。第三,现有对江西省博物馆藏品合同文件的研究仅有一篇论文,许多相关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这些收藏合同文件丰富的历史价值和文献价值尚未得到充分发掘。
……

第一章馆藏江西契约概述

第一节馆藏江西契约文书的分类与统计
本文江西博物馆契约文书的收集与整理与徽州文书一样面向家庭。例如,江西省东部福州市广昌县有65份合同文件,都是张店及其家人清代雍正至甘龙年间的土地交易文件,其中有60份文件与张店的报酬有关。此外,贵溪市的72份合同分别属于贵溪文房公社的傅蔡铣、冯田芸和林祥云三个家庭,对他们的家庭有明确的定位。新建县成家的租约是1953年1月10日在新建县土改展上收集的,并附有一张名为“长期抵押剥削佃户”的卡片,上面写着:“佃户第一次将土地作为成文宝的农田出租时,必须支付一年的“最高租金”。如果你因为饥荒年收成不好而付不起租金,你必须先扣除最高租金,然后再转租给他人。然而,以下租赁转让协议是原佃农将其“租赁权”转让给他人的证据,因为他因生活困难而无法耕种。通过这张小卡片,这些合同的价值和功能更加清晰。从上表可以看出,在江西省博物馆收集的合同文件中,土地关系和财产文件以及税收和徭役文件占所有合同文件的绝大多数,表明江西地区土地流转频繁。虽然商业文件的比例微乎其微,但与20世纪50年代初举办的土改展览的征集方式有关,主要是从农村地区征集合同文件,这直接导致反映城市工商业经济状况的文件匮乏。另一个特点是有20个宗族文件和社团文件,在社会关系文件中,大约有13个乡规民约,从中可以看出清代至民国江西农村社会的一些特点。

第二节清代以来江西契约文书的演变
解放初期,江西省各级政府也颁发了一批土地权属证书。例如,南昌市政府于1951年1月20日向胡向梅颁发的土地权属证书上注明了其编号、位置、地籍、目的地、城市亩、城市方丈、四个方向、土地所有者姓名、发证机关等信息。与此同时,中华民国政府颁发的一些土地所有权证书也被取消。例如,1952年1月16日,凤城县人民政府审查并注销了原凤城县政府于民国1月33日向杨志亭颁发的土地权属证书,并在原土地权属证书右下角签发了蓝色的“审查并注销”印章,宣布该土地权属证书无效。

第三章广昌县农村土地有偿使用案例研究................................90
第一节张店薪酬的年龄与地域环境.............................................90
第二节张店薪酬合同概述及分析.........................................93
第三章储运合同与城乡经济.........................................120
第一节房地产交易合同概述......................................................120
第二节农村房地产交易.........................................124
第四章合同文件中的非政府组织..............................180
江西第一节俱乐部合同文件.........................................184
第二节九江水合同与人民互助合作.............................................195
上饶葛仙寺和...........................................212

合同文件中的第五章非政府组织

江西合同文件中的第一节俱乐部
在本合同中,杨出售了家族内“冬至委员会”的股份。“冬至”是一个重要的民间祭祀节气,赣南的习俗是“所有的城市都有大家族的名字,共同生活在祠堂里”。祠堂有祭品。祭品可以分为两部分,清明节,冬至,年轻人和老年人的聚会,年轻人和老年人的聚会。追逐原创的想法是自发产生的。”②而在江西东部的千山县,“冬至那天,无论有没有寺庙,石首家族都会举行冬至祭祀仪式来庆祝祖先”。(3)祭祀仪式结束后,氏族成员每人吃肉,而在江西省西部的鲁西县,“冬至那天,第一个晚上是在祠堂里竖起马镫蜡烛,坐着守黎明,氏族名称,氏族祖先,祭祀仪式,祭祀仪式的饮酒,一天的结束和一天的结束。”④“奖励饮酒”也是少数民族人民参与祭祀的权益。在“杨氏出售祠堂新冬至俱乐部股份契约”中,根据杨氏家族的规定,有股份的人也可以按股份领取鸡内金。一旦他们的股份被转售,他们“让买方将股份的名称改为祠堂”,新股东“根据股份得到鸡胗肉,不得引起任何其他麻烦”。可以看出,在江西的宗族中,这类俱乐部的权益与股份所有权相关联。

第二节九江水合同与人民合作
就时间而言,这批合同文件中最早的是嘉庆十三年(1808年)二月的《陈真希、黄诗婷、熊近似助唐党沙合同》,最新的是民国三十年(1941年)六月的《熊杨张等姓购田、挖沟、管水合同》,时间跨度超过130年。根据具体时间分布,嘉庆有1个,道光有4个,咸丰有1个,光绪有2个,民国有2个。其中,中兴团山等六塘第五份用水合同部分违约,部分合同具体签约时间不详,但签约人签名部分基本完好。根据合同中出现的文字名称,道光十三年《土鞍山六塘用水合同》中熊冰之、熊富弼等人的姓名出现在《熊明科等塘用水合同》中,咸丰五年《蔡、黄、熊塘用水合同》中。因此,可以推断,像中兴团山这样的流塘水资源使用合同的大致年限应该在两者之间。因此,它可以追溯到道光十三年至咸丰五年(1833-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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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文件是民间自己编写的历史档案,记录了基层社会最真实的情况。在清朝(1723-1964)以来的历史变迁中,这些契约文书真实地记录了江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变化的丰富内容。由此可见,在这场社会变革中,不同社会阶层的人们有着不同的心态和行为模式,传统与现代交织成一幅江西地方色彩浓厚的中国画卷。它反映了江西社会发展的进程,也是中国社会的缩影。通过对江西地区合同文件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找到被遗忘的中国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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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