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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戏剧的分类与保护,首次在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戏剧的分类与保护

昆曲”首次被选为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昆曲(Kuncqu Opera),原名“昆山腔”和“昆曲”,是中国古代的戏曲曲调和戏剧。它最早起源于元末(14世纪中叶)苏州昆山地区。它起源于浙江,自清代以来一直被称为“昆曲”,现在又被称为“昆曲”。昆曲是中国最古老的传统戏剧之一。它也

非物质文化遗产戏剧的分类与保护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戏剧(共计9...

项目编号为145ⅳ-1昆曲,中国艺术研究院,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北京市,湖南省,146ⅳ-2梨园戏,福建省泉州市,147ⅳ-3普贤戏,福建省莆田市,148ⅳ-4潮剧,广东省汕头市,潮州市149ⅳ-5益阳戏,江西省益阳县市,150ⅳ-6青阳戏,安徽省青阳县,江西省湖泊,5月18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在巴黎公布了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性作品”(以下简称“代表性作品”),共有19个申报项目入选,其中包括中国昆曲艺术,中国首次成为获得这一荣誉的19个国家之一。 2010年11月16日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一致认为,桂剧是广西主要剧种之一,也是广西地方剧种之一[1] 俗称桂戏或桂班戏,是一种用桂林方言演唱的戏曲。它的做工精致、得体、生动活泼。它使用面部表情和身体姿势来传达感情,注重用精致逼真的表演方式塑造人物。 即使这是一部武侠片,它也大多是用中文写的。 流行于广西的戏曲种类繁多,其中有两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01年通过的昆曲和2010年通过的京剧 戏曲中有两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昆曲于2001年通过,京剧于2010年通过

首次在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昆曲”首次被选为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昆曲(Kuncqu Opera),原名“昆山腔”和“昆曲”,是中国古代的戏曲曲调和戏剧。它最早起源于元末(14世纪中叶)苏州昆山地区。它起源于浙江,自清代以来一直被称为“昆曲”,现在又被称为“昆曲”。昆曲是中国最古老的传统戏剧之一。它也

非物质文化遗产戏剧的分类与保护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传统戏剧(共计9...

非物质文化遗产戏剧的分类与保护范文

摘要

任何人

自2001年5月以来,我国政府以昆曲为契机,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选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代表”,开始了系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05年,国务院设立了“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11日为“文化遗产日”,以增强全国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正式颁布实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升到法律层面。

回顾过去15年,中国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截至2016年8月,中国有38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单,使中国成为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国务院前后分四批批准并公布了1372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化部还命名了四批1986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从2016年起,国家将通过中央政府每年向每个国家继承人拨款2万元。为此,中央政府设立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基金。截至2015年底,已投资近50亿元。96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被列入“十二五”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设施建设规划。文化部还设立了一个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协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

根据国家一级采取的措施,各级政府也积极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截至2016年8月,21个省(区、市)颁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各省(区、市)共批准并公布了1104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12294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成为当代中国文化建设的一道亮丽风景和“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戏剧的保护也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设立了“国家艺术基金”来支持各种艺术项目。例如,近年来,2015年,该基金支持了310个项目,包括196个大型舞台剧和作品以及114个小型舞台剧(节日)和作品。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为大型舞台剧和作品提供了146笔滚动资助,为小型戏剧(节日)和作品提供了159笔,为年轻艺术人才提供了223笔,为交流和推广提供了151笔,为艺术人才提供了99笔。其中,许多项目涉及传统戏剧。例如,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官方网站上以“歌剧”为关键词的相关报道称:

164个这样的项目。其中,大型舞台剧和作品49个,小型剧(节)和作品38个,青年艺术人才13个,交流与推广41个,艺术人才培养33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继承和发展的若干政策》和2016年艺术基金的实施,加大了对戏曲的支持力度。资助项目涉及京剧、昆曲、豫剧、秦腔、平剧、河北梆子、越剧、金剧、黄梅戏、古画戏、川剧、藏戏等60多种戏剧。项目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包括戏剧剧本创作、戏剧制作创作与安排、表演传播与推广、戏剧艺术表演传承人才培养等项目支持。(1)涉及具体的保护措施,分类保护已成为当前各级保护主体的共识。分类是保护的前提,不同的机构和部门从不同的角度引用不同的分类标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分类。教科文组织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在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时,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五类:(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实践、礼仪和节日活动;(4)关于自然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

中国《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人申请和评估暂行办法》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两类:一是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间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等。第二个是文化空,这是一个定期举行传统文化活动或集中展示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的地方。它既是空又是时间性的。具体又细分为(1)口头传统,包括语言作为文化载体;(2)传统表演艺术;(3)民间活动、礼仪和节日;(4)关于自然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技能;(6)文化空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201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具体包括:(1)以语言为载体的传统口头文学;(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民间艺术和杂技;(3)传统技术、医学和历法;(4)传统礼仪、节日等民俗;(5)传统体育和娱乐;(6)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等机构的100多名专家学者编写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手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民族语言、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剧、民间杂技、民间手工艺、生活习俗、季节、民间信仰、传统体育和竞赛16大类。

由于涉及的项目数量庞大,国家一级的“非遗产”分类只能针对主要类别的级别,而对较低类别遗产对象的具体保护必然涉及较低类别的分类。以传统戏剧为例,中国目前有近300种传统戏剧,其中162种被列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其中92种在第一批,46种在第二批,20种在第三批,4种在第四批,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很大比例(见后附)。2013年7月15日,文化部发布了《地方戏曲保护与扶持计划实施方案》。其中,基本保护和支持目标如下:

以五年为周期(第一阶段为2013年至201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成立40个地方戏曲创作和演出重点剧团。创作一批优秀的地方戏曲作品;培养一批致力于地方戏曲艺术和道德艺术技能的专业人士。挖掘整理一批珍贵的地方戏史料,使之成为地方戏创作中心、保护中心、传播推广中心和地方戏收藏、整理研究中心,逐步建立地方戏生态保护区。(2)在主要措施之一中,提出了七项具体措施,包括“确定地方戏曲创作和演出的国家重点剧团,在重点剧团的支持下促进地方戏曲的保护”。无论是从保护的基本目标还是从具体的保护措施来看,它都表现出强烈的划分群体、步骤和优先事项的意图。要真正实现这一意图,就必然要涉及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的分类。因此,研究基于保护行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分类方法及相应的保护措施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基于保护的初衷,我们从理论上对非传统戏曲进行了如下分类:

1.根据戏曲生活条件的分类,这是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根据歌剧的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策略显然是及时和必要的。根据这一标准,非传统戏曲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濒危戏曲、幸存普通戏曲和幸存戏曲。(1)具体分类依据可参照演出频率、剧团数量、演员数量、现场舞台剧数量等标准。其中,舞台剧的生存数量是一个关键数据,据此可以基本判断戏剧的生存状态。然而,演出频率、演员数量、剧团数量和其他数据或多或少与此相关。

另一个更重要的标准是市场接受度,即根据演出收入的多少来判断歌剧的生存状态。例如,据学者称,2006年粤东的“正字戏”仍有26个剧团。到2007年,只有两个剧团,这是典型的濒危歌剧。[1]另一个例子是浙江南部的泰顺木偶戏。根据当地木偶家庭艺术家王存义的说法,大约在2006年,他的剧团一年能演出大约100场。根据每场演出的平均收入400元,剧团每年收入约4万元,分发给剧团每个人时只有几千元。即使按照当时的消费水平,也很难以此为生,这是一种“生存状况”。[2]

2.根据观众的规模和地域,非传统戏曲可以分为三种类型:民族戏曲、地方戏曲和地方戏曲。中国戏曲是一种强烈的地方戏曲艺术风格。一些学者甚至认为中国只有地方戏。因此,地域一直是一个与中国戏曲密切相关的概念。按地区划分戏曲不仅可以根据当地文化考察保护问题,而且可以很容易地协调不同地区的保护责任和责任范围。如北京、昆明等地,这类戏剧往往有着相对悠久的历史,在戏剧文学和戏剧舞台艺术方面有着深厚的历史积淀,受众广泛。它在全国乃至世界其他地方广泛传播和分布,是一部典型的民族戏剧。第二类是地方戏,不像北京和昆明那样遍布全国,但不限于一个地方。他们的观众往往跨越几个省,有些人与不同的文化圈重叠或几乎重叠。如豫剧、川剧、黄梅戏等。它的观众和发行面积略低于民族歌剧。第三类是地方戏,即仅在相对狭窄的区域内传播的地方戏,其观众和发行区域低于地方戏。例如,苏北的桐梓戏,皖东的红山戏,陕北的耍海尔。(2)以上三种类型不仅反映了歌剧的发展历史,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歌剧的生存状况。事实上,宽窄的传播区域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戏曲的生存能力。然而,由于时代的不同,曾经在历史上广为流传的歌剧很可能会萎缩和衰落。然而,过去在流通领域相对狭窄的戏曲在新的条件下也可能扩大和繁荣,导致流通领域和戏曲之间的生活条件不一致。前者以昆剧为例,昆剧已在全国十多个省份传播,被学者视为典型的“国剧”。然而,近代至近代,尤其是近代,昆曲的生存区域局限于以苏州为中心的“小江南”地区,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后者以“黄梅戏”为例,它只在安徽及周边地区流行。然而,自近代以来,随着几部著名戏剧的流行,这部戏剧已成为一种民族潮流,几乎是一部民族戏剧。

3.根据文化生态的不同状态,非传统戏剧可以分为三类:活剧、半活剧和孤立剧。所谓活剧,是指由相应的文化生态支撑,存在于原始或变异的文化生态中的戏剧。根据现状,现阶段的文化生态主要集中在两大类:一是民间活动。许多歌剧实际上生活在不同地区的民间活动中。例如,苏北的香火戏和男孩戏实际上就生活在当地的傩戏“上子戏”中。另一种可以称为“非专业表演”,主要表现在非商业性的娱乐表演中。如昆曲剧团、京剧票友等。由于文化生态的支持,这类戏剧也往往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孤独歌剧是指那些失去了文化生态,只有少数剧团和演员存在的歌剧。例如,江苏苏州吴江的昆曲木偶戏,多年来已经失去了原有的生存民俗基础,像一株孤独的植物。(1)半生活戏剧是指两者之间的戏剧类型。然而,与生活戏剧相比,它的文化生态相对薄弱,需要相应地维护。

4.根据文化圈的属性对非传统戏曲进行分类。歌剧是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划分文化圈时,文化学者通常指语言、信仰、生活习惯、社会氛围等。[3]而某一地区的歌剧往往与上述因素密切相关,尤其是语言和习俗。这样,它导致了文化圈和歌剧传播区域之间一定程度的重组和重叠。因此,根据文化圈对戏剧类型的分类最初是有理论依据的。更重要的是,文化圈的划分在操作层面上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因为歌剧的传播和接受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认同,所以当不同的歌剧跨越地域和文化圈传播时,必须考虑文化认同的作用。以江苏为例,有学者主张将江苏文化圈分为五个文化区,即吴文化区、金陵文化区、楚汉文化区、淮阳文化区和苏东东欧海洋文化区。[4]

对每个文化区的仔细检查表明,不同的歌剧被分发和保存。然而,歌剧在不同文化区域之间的传播相对有限。如昆曲到苏北,很难受到广泛欢迎。然而,淮海歌剧和其他歌剧在苏北很难找到一个受欢迎的市场。可以看出,文化分工可以作为考察歌剧传播的一个参考因素。文化认同可以为我们研究歌剧的传播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5.它是根据戏剧的文化水平来划分的。歌剧是一种流行文化,但它通常不仅被视为一种流行文化。对于某些类型的歌剧来说,往往有显贵甚至皇帝和王子的喜欢和参与。文人作为文化精英,也经常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某些类型的戏剧,如京剧和昆曲。这样,就文化层面而言,歌剧可以分为两大类,即“通俗文化歌剧”和“高雅通俗歌剧”。不同类型歌剧的观众构成明显不同,因此其文化生态也不同。因此,相应的保护策略显然需要有针对性。

如上所述,分类是为了保护。因此,从理论角度来看,上述不同分类的目的只是为了解决保护措施和保护对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问题。那么,基于以上分类,应该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的保护策略进行哪些调整呢?

首先,在调查不同剧种生存状况的基础上,首先要解决濒危剧种的生存问题。无论以何种形式,即使是对科科公司的保护和保全也是必要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目前,国家艺术基金通过资助一些歌剧,如录像和其他策略,部分了解了一些歌剧灭绝的危险。然而,实力和知名度还远远不够,特别是一些小歌剧的生存,这仍然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和警告。

其次,虽然政府一直在尽力解决地区与戏曲之间的平衡,争取非遗产保护资金,但实际情况是,民族戏曲往往可以得到更多的关注和资金,因为它们更引人注目。这也可以从近年来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项目中看出,如北京和昆明,它们有更多的机会。因此,根据上述分类,各级政府似乎能够更加重视地方戏曲和地方戏,特别是处于角落的地方戏。由于面积小、观众少、处境困难,这些歌剧很难靠市场力量生存。他们迫切需要保护和资金。如上所述,昆曲木偶的七大都城吴江。

第三,根据文化生态的不同条件,可以根据现场戏剧、半现场戏剧和独角戏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保护策略。

最理想的是让戏剧活下去,这显然是戏剧保护的最佳状态。对于这类戏剧来说,维护和优化其基本文化生态显然是必要和恰当的。对于半活跃的歌剧,应努力保护其文化生态,扩大其文化空间空以便更好地保护水土,使植物生长得更健康。对于孤立的剧种,要立足于剧种的本质,首先解决演员和剧团的生存问题,通过剧种的恢复、演员队伍的稳定和扩大、剧团经济条件的改善,达到最初的保护目标。

此外,根据文化圈的归属对歌剧进行分类,可以为歌剧的传播提供相关的帮助。如前所述,戏剧传播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认同。当歌剧跨文化传播时,这个所谓的“十字架”可以是一个“大十字架”,如跨文化、跨民族等。它也可以是一个“小跨度”,例如省与省之间和小文化区域之间。然而,不管是哪种类型的飞跃,戏剧的传播本身都会由于“起源”(戏剧的原始地点)和“目的地”(传播区域)之间的文化差异而表现出一些特定的特征。一方面,由于语言、习俗、地方主题、审美偏好等方面的限制,本土戏曲向目的地的传播必然会受到诸多制约,表现出顽固的“反传播”。以北京和昆明为例。虽然北京和昆明已经遍布全国,但京剧的“刚性”和昆曲的“柔软”决定了它的长期性和本质性。北京和昆明注定要自北向南管理自己的事务。(1)然而,与之相关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消除了主要的交流障碍(如语言)之后,歌剧的跨地区和跨文化交流往往呈现出积极而可观的一面。当时,文化差异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种吸引力和张力,为歌剧的传播提供了内在动力。因此,从文化分工的角度研究戏曲的传播与保护显然是一个有趣的命题,值得进一步探讨。

最后,戏曲雅俗的区分也为我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也可以具体到措施层面。对于民间文化支持的歌剧,我们不妨解决它们的民间生态问题,如庙会、竞赛俱乐部、驱魔仪式等。(2)中国戏曲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虽然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农村和农村正在逐渐缩小。然而,从长远来看,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村和农业文明仍将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植根于农村文化的民间文化戏曲来说,以民间活动为土壤,维护其基本受众群体显然成为保护的重中之重。对于既有高雅品味又有大众品味的歌剧类型,由于大部分歌剧都已进入城市,因此建立合理的公共文化空为传统歌剧风格提供当代生存空是一种合适而有效的保护策略。此外,随着城市公共文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如小剧场、广场歌剧等。也为拥有“非传统”歌剧的城市的生存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和机会。

上述基于分类的保护策略仍然存在重叠和减少的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参考不同的分类方法,多角度分类后,综合考虑整体情况,决定防护措施的处理和选择。另一方面,当分类结果中出现一定的矛盾和冲突时,我们还需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歌剧的不同情况分析具体问题,并进行统一考虑和整体平衡,以达到最佳的策略设计。

虽然制定分类保护已成为共识,但就具体措施而言,似乎非常薄弱。为了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先设定一个基本原则:基于保护策略的分类设计。从分类的角度来看,应根据保护策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来安排具体的分类设计。以此为参考,仍然有许多分类方法可以使用,因此本文仅试图为更科学的分类依据提供一些建议。就保护措施而言,分类问题实际上在几个层面上解决了问题:一是确定优先次序。也就是说,当面对同一层次的经营对象时,如何在比例、份额等问题上区分主次是不同的。其次,还有优先事项。即如何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和阶段,使保护有序、优先。第三是澄清所有权,即澄清保护责任和保护义务的责任归属。这种归属可以是领土和领土的归属,也可以是保护主体的等级归属。(3)第四是区分长度。也就是说,从战略角度看,短期保护和长期保护应该区别对待。如上所述,生态保护实际上属于长期生态培育和保护的范畴,而孤立植物保护迫切需要采取简洁有效的措施。首先,它将把戏剧从危险中拯救出来,并帮助建筑倒塌。第五,将戏剧分为内外部两部分,即注重区分戏剧自身保护与生态保护的战略安排。对于剧团和演员状况良好的歌剧,我们不妨立足于生态保护,逐步提高其市场接受度,最终达到“政府扶植歌剧”到“回归民间”的目标。然而,对于一些艺术本体仍处于劣势的戏曲,我们应从维护其艺术本体入手,通过传统戏曲的复兴等策略完成戏曲的初步复兴。因此,从分类和保护的一致性角度出发,应鼓励并积极尝试基于解决保护措施的有针对性的微观讨论。与此相关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保护的阶段性问题。换句话说,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保护战略,实际上应该关注保护对象的发展阶段和历史状态。

对于不同阶段、不同历史时期的保护对象,其保护策略也应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此,我在文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戏曲应注意保护“文化生态”中进行了相关讨论,此处不再赘述。文化是一种乡愁。特别是当我们在追求物质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远时,人类越来越清楚地意识到物质化所造成的人类心灵的扭曲和撕裂。因此,当我们乘坐的时间列车经过现代文明的中继站时,总会有一些聪明人不停地喊“停下来”。

作为人类文化遗产的典型代表,中国的“非遗产”戏曲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中华文明的足迹。因此,在当前文化背景下对“非遗产”戏曲的保护,实际上是我们民族的一种“回眸”情结。这是一种对长途旅行中家乡的依恋和怀念。这也是我们对现代文明的深刻反思。它是诊断、治疗和消除物化症状的良药。

只有有了如此高度的解释,才能清楚为什么人类会更加强烈地、真正地怀念那些物质文明充分发展的简单而快乐的昨天。我是谁?我想要什么?我要去哪里?文化似乎给了我们最真实的答案,而戏剧似乎给了我们最深刻的灵感。事实上,不仅一次,而且总是,我们一直生活在戏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