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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范文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

论文类型:论文范文
论文字数:
论点:行政执法,评议,执法
论文概述:

本文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完善对策三个主要方面来讨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从而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该论文由硕博论文网硕士

论文正文:

导读:本文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对策三个主要方面论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从而对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起到积极作用。本论文由硕博论文网硕士论文中心编辑推荐。

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了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但在实施和运行中也出现了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理性认识和把握这些矛盾,如何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深化法治实践的重要问题。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现状
近年来,随着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各地各部门的探索和实践中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和进步。
(一)2005年,
基本建立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后,各地、各级行政执法单位相继在本级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的组织下,完成了部门清理、集中初审、反馈和审查确认四个步骤。 梳理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通过新闻媒体、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梳理结果。 以四川省广安市为例,2007年市级清理了74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实施了1996年法律、法规和规章。它有3,516项行政执法职能。同时,根据新颁布和修订的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机构改革,各地建立了执法基础的动态调整机制。变更后的行政机构、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将及时公布、实施并备案。

(2)行政执法执行力的分解与发布基本实现了
在理清执法依据的基础上,全国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兼顾执法质量和效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执法权力和工作分类要求,合理分解执法权力,明确执法程序、标准、时限和责任,落实具体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层层签署执法责任文件,建立执法流程图,并通过门户网站和办公场所设置的公告栏或电子显示屏向公众公布,方便公众监督和投诉。

(3)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基本建立
为促进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全国30个省级政府出台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建立了被评议行政执法单位的评议考核档案,量化了评议考核内容,建立了日常评议考核与集中评议考核相结合、注重日常评议考核的动态评议考核机制。 并将评价或考核结果纳入行政机关综合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或法律行政考核,实现考核在指导和促进行政执法中的有效性。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1)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权限设置不科学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的逻辑前提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明确执法权限,这就要求国家行政法制层面必须有准确、明确的行政主体设置及其执法依据。然而,由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的“长期拖欠”和部门行政高度集中和高度分散的长期传统,导致我国众多行政执法主体和机构的现状。大量执法主体给权力的科学分配带来了立法和技术障碍,导致权力和责任不清的后续问题。虽然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和全面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行政执法主体过多的问题,但执法机构复杂、权力不清、权力重叠的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2)[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不完善/BR/] 1。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主体单一。地方政府现行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大多过于强调内部监督和考核(包括自身的考核和上级机关的考核),而有意无意地淡化外部考核,导致公众参与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不够。这种评估机制导致一些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在实践中只看自己的上级和领导
而忽视了行政执法目标的需要。它不仅不能保证执法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而且损害了执法部门的形象。这是因为内部评价具有自我完善动力不足和对行政执法实际有效性考虑不足的“先天”局限性。
2。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标准不科学、抽象。虽然大部分考核评估方法对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估的内容和要求都有明确的界定,但由于其原则,市县政府在实施中采取了多种措施,导致考核标准多种多样,考核得分不同,考核方法落后等普遍现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

(3)行政执法问责缺失
行政执法问责是行政执法问责制度的重点和难点。虽然近十年来,各地区、各行政领域对行政执法问责制的长效机制进行了探索和完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行政执法问责制难以实施的问题远未得到根本解决,也远未达到建设责任政府的要求。主要原因是:行政主体的责任感淡漠,执法责任界限不清,执法责任难以认定,行政执法的评估与评价与执法责任的履行脱节。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对策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行政执法体制作为组织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制度和操作系统,从根本上决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的方向和成效程度。因此,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建立权责明确、行政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
1。加强行政法制建设,特别是完善行政组织法制。这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只有在法律层面科学合理地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明确行政执法权限,解决执法权力重叠的问题,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分权执法中普遍存在的政府多部门、权责不清、多头管理、职责界定困难等问题,从而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真正落实。
2。深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原本由各行政机关行使的包括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行政征收权和行政执法权在内的执法权通过依法配置相对集中在一个或几个行政主体,从而减少矛盾和冲突。目前,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工作领域已经从城市管理扩展到文化、农业、卫生等地方。行政许可权的相对集中也在积极探索之中。今后,我们要继续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全面的行政执法改革,坚决克服执法权力分立现象,减少权力重叠的制度矛盾,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促进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和执法权力的监督。

(2)完善行政执法评价机制
行政执法评价是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地位、水平和绩效的重要评价机制,是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中前后关系的重要环节。因此,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评价机制,对促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效实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评估主体多样化。鉴于公众是行政执法的直接目标,他们对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质量有亲身体验,在行政执法评价中拥有最大发言权。因此,行政执法评价主体应多种方式相结合。除了行政机关的自我评估之外,它们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首先,要确保行政执法信息的及时、全面披露。在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新闻媒体的专家评价、社会公众评价和公共组织评价等外部评价方法,以真正提高行政执法评价的质量,增强评价权威的保障。
2。科学评估指标。首先,要严格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和要求来制定。评估的重要标准是是否根据法律授权和程序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具体考核指标应包括是否依法做出科学民主的决策,是否依法立法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服务、行政指导等方面的行政行为和依法不作为), 是否接受监督为监督对象,依法履行监督主体职责,包括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履行行政诉讼义务等方面。 第二,应当围绕估价对象的法律权限和执法任务设置,充分反映估价对象不同的法律责任和执法特点。
3。评估方法信息化。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一个数字化的评价体系应运而生,它摒弃了传统的逐一评价和人工操作的缺点,为优化行政执法评价体系提供了契机。建立数字化行政执法评价系统,不仅可以提高执法评价的效率,还可以为公众参与执法评价搭建技术平台。公众可以通过网上投票、民意调查、执法投诉等方式参与执法评估过程。并影响评价结果,从而保证评价信息的全面、真实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