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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0字硕士毕业论文中国股指期货税收规制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000字
论点:股指,期货,税收
论文概述:

本文将针对性的研究股指期货的征税问题,结合我国股指期货上市以来在交易中的税收具体情况,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关于股指期货税收的经验,走出适合我国股指期货

论文正文:

第一章介绍股指期货及其税法

第一节股指期货简介
股指期货,即以股指为标的的金融期货合约。它是交易双方签订的标准化期货合同,规定股票价格指数在未来某个时间以约定价格进行交易(标准化合同是指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资产特征、交易方式等)。基础资产的价格提前标准化)。买卖双方在一段时间后报告股票价格水平。合同到期后,股指期货将通过现金结算交付差价。股指期货合约作为一种合约,与传统的民商事合约有很大不同。其法律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标准化
股指期货合同明确规定了合同目标、合同乘数、最小变更单位、合同月份、交割方式等基本合同要素,交易双方均无权变更。这种标准化的合同条款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为股指期货交易提供便利。然而,大多数民事和商业合同是由双方共同达成的,而且是非标准化的。

(2)主题虚拟
股指期货合约不同于传统的以有形物品或知识产权为目标的民商事合约和商品期货交易。股指期货合约的目标是股价指数。因此,当到期时,它不能像商品期货一样以实物形式交付,只能以现金形式交付。

(3)收入杠杆
杠杆是指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中以较少的资本成本获得更多投资以提高投资收益的一种操作模式。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当然也有这一特点。在股指期货交易中,没有必要支付合同的全部价值,只需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然后到期结算。然而,大多数民商事合同都采用完全交易的方式,不具备这种法律特征。

二。股指期货不同于其他金融产品的特征

(1)股指期货与股票的区别
首先,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制度,即投资者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不需要支付合同价值的全部金额,而只需要支付一定比例,这不同于股票交易。
其次,“do 空机制已被引入股指期货交易。当没有股指期货合约的投资者对整体股市或某些股票的未来趋势(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看跌时,他们可以卖出股指期货合约来规避风险,这样投资者也可以在股指下跌时获得利润,同时为市场提供风险对冲工具。
第三,在结算方式上,由于采用保证金制度,股指期货交易所当天必须结清保证金账户。如果保证金余额不足,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增加,否则必须强制平仓。因为股票是全额交易的,不管股票的账面损益是否结算。

第二章:我国股指期货税收立法现状分析

第一节中国股指期货的发展
中国股市的一个特点是股指波动很大。主要原因是,由于缺乏风险规避机制,许多机构投资者只能利用内幕信息进行短期投机,以达到获利的目的,从而造成股市异常波动。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时,美国、英国、韩国等22个推出股指期货的国家的平均现货跌幅为46.91%。在没有推出股指期货的八个国家,现货指数平均下跌63.15%,而中国上证综指下跌72.81%。由此可见,股指期货市场凭借其信息量大、传递速度快的特点,能够成功转移和化解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借助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有助于促进我国股票市场价格的合理波动。此外,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股指期货套期保值来规避。股指期货最重要的功能是避险。目前,国内股票现货市场没有空机制。投资者只能在上涨的市场中获利。一旦系统性风险因素导致市场大幅下跌,由于缺乏风险对冲机制,投资者将面临巨大损失。股指期货的推出可以对冲股票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确保投资回报。想象一下在2008年的股市崩盘中,如果我国有一个股指期货市场,那么投资者的损失将会大大减少。

(2)我国发展股指期货的客观条件已经满足
首先,从市场状况来看,我国股票市场已经开始形成。截至股指期货推出之日,中国股票总市值达到2439,391.12亿元,其中有效账户120,376,900个,中国上市公司1718家,专业期货管理和投资者群体已经形成。发达的现货市场和投资管理人才是股指期货市场发展的保证。其次,我国股指期货发展的制度环境已经存在。2006年9月8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在上海宣布成立,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金融衍生品交易所。

第三章其他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税..............................23-27
第一节发达国家股指期货税法..............................23-24
一、股指期货收入环节税制比较..............................23
二。股指期货交易环节税制比较..............................23-24
第二节新兴市场..............................24-25[/溴/] 1。台湾股指期货的发展..............................24
2。台湾股指期货税收立法现状..............................24-25
第三节其他国家和地区股指期货税制..............................25-27
第四章中国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设计原则..............................27-31
我国股指期货税收设计应遵循的第一节..............................27-28
一、实质性税收原则..............................27
二,税收中性原则..............................27-28
第二节中国股指期货税制设计..............................28
一、发挥税收宏观调控功能..............................28
二。完善税法体系第二十八条..............................
三。第二十八条税收征管中实现源头预扣..............................
第三部分是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税制。..............................28-31
一、..............................29
二,..............................29
三,..............................29-31

结论

税收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股指期货交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可以调节期货市场的资本流动,而且可以通过税率的变化影响股指期货的交易成本,进而影响股指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显然,税收政策的完善对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以合理的税负确保税收公平的实现,避免阻碍其发展,将是我国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中最重要的问题。然而,目前我国股指期货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支持股指期货的税收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本文通过对股指期货市场税收现状的分析,总结了我国现行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首先,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缺乏明确的政策指导,法律的制定滞后于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税收法律制度还不完善。其次,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中仍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需要进一步澄清,税负水平相对较高。第三,股指期货税收征管中存在扣缴主体不清的问题。
针对我国股指期货税收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税收应遵循的三大原则:一是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明确税收的政策取向;其次,完善税制,在现有税制框架下设置相应的税目。第三,坚持开源节流。具体来说,股指期货交易各环节的税收情况:在开户过程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对股指期货交易合同征收适度印花税;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对期货交易者征收交易税而不是营业税,对期货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的中介服务收入征收营业税。在交割和清算过程中,发展方向是对不同性质的套期交易和投机交易的收入征税。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税收征管水平的限制,税收之间暂时没有区别,这种区别将在市场发展成熟后进行。
由于中国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才刚刚起步,相关数据和文献还不够。因此,本文对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的研究可能比较肤浅,对我国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的建议可能并不完善,但只能作为促进我国股指期货税收法律制度完善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