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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00字硕士毕业论文香港船舶废物监管法律现状分析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200字
论点:船舶,垃圾,公约
论文概述:

考虑国内港口船舶垃圾防污法规的现状、国际公约的要求和趋势以及立法必须具备前瞻性等因素,既应与相关国际公约接轨,又应符合我国实际情况。这样不仅加速与国际接轨的脚步,而且能够

论文正文:

介绍

海洋是人类不可或缺的经济和生态资源。保护海洋环境,合理开发利用海洋环境资源,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条件之一。随着人们对海洋资源作用的不断认识和利用,海洋污染防治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话题。船上的垃圾是使海洋成为“垃圾场”的重要“英雄”之一。因此,通过积极研究现有立法缺陷,防止船舶废弃物污染,并给出合理的反污染对策,可以减少船舶废弃物对海域的污染。这不仅能有效保护海洋环境,而且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通过对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立法研究,可以进一步分析存在的问题,更好地理解和认识研究香港船舶废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香港船舶垃圾污染问题的分析,有助于完善现有立法,丰富环境污染相关法律体系。通过提出香港船舶垃圾处理的问题,有助于研究者关注这一问题,使其得到最好的解决。另一方面,通过关注香港船舶废物污染管理理论,我们认识到要从传统的经济发展优先转向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严格按照“十二五”规划,把环境问题作为重点。保护和改善港口环境,维护港口生态平衡。通过对香港船舶废物污染处理立法现状的研究,船舶废物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可以得到及时、正确的解决。这将维护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减少污染受害者与污染者之间的冲突,不断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通过对香港船舶垃圾处理立法对策的研究,将进一步推动学者们对此问题的研究和重视,并对香港更完善的船舶垃圾处理立法进行探索和总结。中国是一个拥有陆地和海洋的大国,海岸线长达18400公里。然而,随着土地资源的大量消耗,蓝色土地作为战略高地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作为连接陆地和蓝天的港口,它的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然而,随着港口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在港口发展给我们带来机遇的同时,港口污染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今天是“十二五”中期,也是中国港口法实施的第十个年头。港口绿色发展已成为一个新的研究课题。

一、香港船舶废物管理概述

(一)相关概念的定义
在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附件五和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以下简称《防污公约》)的最新修正案中,第1条第9款将船舶垃圾定义为:“垃圾是指各种食物垃圾、生活垃圾、作业垃圾、所有塑料制品、货物残渣、焚烧炉灰、食用油、 在船舶正常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要持续或定期处理的渔具和动物尸体,但本公约其他补充规定中规定或列出的物质除外。 垃圾不包括在航行和运输期间捕鱼活动中产生的鲜鱼及其零件,用于将包括贝类在内的鱼产品放置在水产品养殖设施中,并将捕获的包括贝类在内的鱼产品从这些设施转移到岸上进行处理。”从国际公约中船舶废物的概念可以发现,石油、有毒有害物质被排除在外,船舶废物几乎包含所有船舶废物。但是,本条所指的船舶废弃物的范围更广,不仅包括船舶营运过程中产生或储存的废弃物,还包括船舶到达港口后排放或接管造成的港口环境污染,还包括船舶在港口停泊和装运或其他长期船舶在港口停泊和装运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废弃物、装卸和维修废弃物等。

2。香港船舶废物管理
船舶废物管理是指从船舶废物产生到最终处置的一系列有计划和有组织的过程活动,以控制船舶废物的污染。船舶垃圾的管理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即:(1)收集阶段。垃圾收集是指船舶各类垃圾的分类和储存。(2)加工阶段。也就是说,船上的垃圾将被处理,不能直接排放的大块垃圾将通过粉碎机等各种技术转化为粒径小于25的垃圾,从而被排放到海里。如果经处理后仍不允许排入海中,可通过技术减少其体积,以减少其在船舶上的份额空,直至船舶进入港口后被岸上船舶垃圾接收部门接收。它主要体现在香港船舶垃圾中溶于水的垃圾中。这些废物溶于水,消耗水中的氧气,使港口海水富营养化,改变水体颜色,使海水和水下生物被异味污染,对水下生物构成威胁。与此同时,一方面,这些受污染水质中的海洋生物被用作生产和制造食品和药物的原料,这势必对人类健康造成巨大危害。另一方面,被污染的海洋环境也不利于海水养殖。港口周围的水产养殖业将受到直接损害。港口周围的农民将会造成潜在的经济损失,甚至生物的严重死亡,甚至物种的灭绝。

二。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立法现状

(1)国际立法
港口被视为风雨之乡和航运通道。然而,在过去200年中,特别是最近几十年,随着船舶数量和吨位的增加以及对港口认识的提高,港口环境也开始显著恶化。一系列国际条约应运而生。

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br/)《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一项关于防止船舶污染的重要国际公约。《公约》为海洋环境保护做出了巨大贡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关于海洋的最全面的国际法律文件,被誉为“真正的海洋宪法”。该法案于1982年4月获得通过,这是制定国际海洋污染控制法的一个重要时期。《公约》有17个部分、320条和9个附件,并于1994年11月16日生效。《公约》第12部分具体规定保护海洋环境。《公约》中保护海洋环境是国际社会对1970年代日益严重的海洋污染的法律反应。首先,《公约》对所有国家保护和保全海洋环境的义务、基本权利和责任作出了一般性规定,为建立保护海洋环境的法律框架提供了基础和依据。关于防止船舶污染和防止海洋污染,《公约》以条约法的形式规定了国家环境主权原则,而不损害其他国家的环境原则和国际环境合作原则。它概述了预防、减少和控制海洋环境污染的基本立法框架。然而,目前人们对船舶废弃物污染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船舶废弃物的防治仍然是一项一般性的规定。

3。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立法现状.......15
3.1中国的立法状况.......15
3.1.1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法律规定.......15
3.1.2《公司法》中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16
3.2外国立法综合评估.......17
3.3.......17
3.4香港船舶废物管理部.......18
3.5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评估.......22
4。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完善.......25
4。1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证据规则.......25
4.2香港船舶废物管理的严厉制裁.......26
4.3改进中国股权分置程序的建议.......26
4.4概述.......27

结论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是开发和利用海洋的各种团队进军海洋的世纪,也是人类实现其对海洋的经济、社会、军事、文化和其他价值期望的世纪。海洋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国家和社会的发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我们共同的第二领土是我们不容置疑的重要责任。然而,船舶废弃物污染显然是海洋污染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国际公约关于船舶污染防治的规定越来越完善,但内容不均衡。关于船舶废弃物污染的部分相对较少,实施中也存在薄弱环节。近年来,我国在防止船舶污染方面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在防止船舶垃圾污染的立法领域,与其他船舶反污染立法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中国应及时解决现有法律的负面冲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因地制宜,制定针对性强、可实施的附属法律,完善我国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法律体系。考虑到国内港口船舶垃圾污染防治法规的现状、国际公约的要求和趋势以及立法必须前瞻性的事实,应符合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这不仅将加快与国际社会的融合步伐,还将进一步统一和完善船舶垃圾污染防治体系。现有相关法律的规定应该更加具体。确保船舶垃圾能够以严格和负责任的方式接收和处理。我们将继续加强对船舶废物的监管,确保船舶废物从内部监管到事后监管职能明确、责任明确。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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