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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551字硕士毕业论文当前农村村民自治概述——以X镇Y村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4551字
论点:村民自治,农村,自治
论文概述:

本文是行政管理硕士论文,本文的研究思路可以概括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模式。首先,对有关村民自治的一般理论进行分析,阐述了课题研究所依据的基础理论。

论文正文:

1.1研究背景和意义1.1.1研究背景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农业传统的国家,农村人口一直占中国人口的大多数,这是中国的基本国情。 在许多历史发展时期,国家的稳定或动荡与农村有着很大的关系。“治理世界始于农村。世界上的混乱也始于农村。”农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本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治理实践主要遵循两种方式:一是行政管理,依靠国家权力自上而下进行管理;一种是自我管理,它依赖于农村社会的自组织功能。 在农村治理实践中,这两种方法应有机结合,不可忽视。 201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提出:“完善基层民主制度” 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 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主导的动态基层自治机制,重点是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审议协商,加强权力监督。拓宽范围和渠道,丰富内容和形式,保障人民享有越来越多的切实民主权利。 “村民自治作为实现中国农村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它已成为继户籍制度和乡镇企业改革后农村社会的又一重大改革成果,并对我国农村产生了重要影响。 我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发展有其特殊的背景,这可以归结为三个原因。 第一,实行与产出挂钩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经济收入,而且从根本上改变了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国家与农民的关系。 “国家很容易从经济改革的成功中推断出政治改革的经验,也就是说,调动农民自己的积极性对于做任何事情都是至关重要的,国家在政治上的“无所作为”可能有助于解决问题,在经济上也是如此。 这种思潮与国家一级民主化趋势的结合已成为村民自治出现的政治基础。 “第二,与报酬与产出挂钩的承包责任制的成功不相容的是,农村组织松散,“政府与社会统一”的人民公社逐渐遭到空炮轰。农村公共建设急剧下滑,农村公共安全形势令人担忧。因此,农民群众的政治重组和农村社会的重建成为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 然而,由于农村社会矛盾的非国家取向和契约责任制的成功,农村政治的民主选择有着合理的基础。 第三,在转型时期,思想控制日益弱化,不良行为在原有农村组织中普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行政效果。 现阶段,一方面,村民有需求,即需要监督和约束农村组织;另一方面,国家有要求,即提高农村组织的行政效率。 因此,在追求民主化的过程中,村民的需求与国家的要求相一致,村民自治成为中国农村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 1.2国内外研究趋势及文献综述在中国,村民自治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史 30年来,它不仅延续了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模式的发展历史,也实现了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治理模式的新发展,这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关注越来越多,对中国农村村民自治的研究也日益深化。不仅有许多著名的国内学者,还有许多外国专家和组织。 特别是自20世纪80年代村民自治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中国农村治理给予了更多关注,并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 1.2.1改革开放前,外国学者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基本上研究中国农村生活的面貌。 20世纪80年代,许多外国学者开始深入研究中国农村社会,并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取得了许多有价值的成果。 “在研究当代中国农村基层民主与治理等问题的外国学者中,代表性学者主要有黄宗智(黄宜弘)、萧海伦、杜赞奇(杜赞奇)、弗里曼、比克韦、谢顿、阿尔佩尔曼等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许多外国学者获得了与国内学者合作的机会,并获准进入中国农村进行实地考察。 黄宗智运用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框架分析了华北和长三角农村地区的社会政治变迁,并提出了“过度致密化”和“第三领域”等分析概念。\" 他是两部影响广泛的名著《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和《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农村发展》的作者。在实地调查和二手资料的基础上,他独特地分析了影响乡村社会变迁的国家政治环境。 黄宗智在《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的结论中指出,“民国政府能够将其权力扩展到乡村,但缺乏直接向乡村派遣有偿劳动者的机制,必须通过乡村人民控制自然村。” 民国后期,乡村与国家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充满了滥用权力的事例和可能性。 在对社会主义农村发展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黄宗智提出了一系列自相矛盾的命题,如“发展无增长,市民群体崛起无民主政治发展,市场化无民主发展”[6 2村民自治的理论基础2.1农村治理、村民自治和新农村建设基础理论研究综述可以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治理理论和市民社会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 2.1.1马克思的自治理论在探索人类解放革命的过程中,马克思逐渐形成了一种关于自治的意识形态理论 马克思认为自治的出现与国家的灭亡是有联系的。 他认为人类社会最终将发展到共产主义阶段,即人类社会高度自治的阶段。 马克思在共产主义阶段提出了自主模式,即“人人自由发展是人人自由发展条件的联盟” 然而,他认为国家存在于一定阶段是必要的,国家应该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消失。 马克思认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可以采取两种不同的自治形式,即直接自治或间接自治 这种自治思想不仅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自治的两种形式,而且指明了社会主义民主自治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马克思认为工人阶级自治的标志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建立。 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的经验教训时,提出了“人民自己实现的人民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 此外,马克思还认为自治应该是普遍的,不仅在城市,而且在农村 他提出:“公社甚至应该成为最小村庄的政治形式,这就是‘农村公社’ “中国的村民自治制度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民主自治的基础上,在新时期发展起来的。 因此,治理就是用一种全新的模式来处理公共事务和促进公共利益。它包括:协调利益、解决冲突和促进合作的合理规则和程序;严格的制度和制度,确保良好的社会秩序;满足公众和组织愿望的非正式组织安排 治理不仅强调治理主体的多样化、行为者网络的自主性和政府能力的多样化,而且倡导公共权力之间的依赖和公共责任的模糊化 2.2村民自治概述村民自治是中国农民的又一创举。与户籍制度改革和乡镇企业改革一起,它被认为是当代中国农民的三大创造。 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的一种新形式,是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产生和形成的。这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村民自治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78年至1982年,农村自治组织酝酿萌芽阶段;从1982年到1987年,村民委员会成立的阶段;1987年至1998年,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村民自治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自1998年底以来,村民自治在全国得到了广泛实施。 因此,可以说,我国村民自治起源于农村改革的历史进程,在农村改革浪潮中逐渐成熟。 2.2.1村民自治的内涵(1)村民自治的概念虽然相关部门和学者给出了自己的定义,但至今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 国务院政法部门认为:“村民自治是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 此外,一些学者认为它既是一个制度概念,也是一个治理概念。 综上所述,所谓村民自治,是指我国广大农民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自治权,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的过程,是实现农村直接民主的重要形式。 “村民自治的发展和完善对中国农村治理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 (2)我国村民自治的特点首先是群众性 承认村民民主选举是村民委员会合法性的基础。全体村民或者村民代表参与村务谈判、决策和管理;村民监督村委会干部的工作和行为。等待 这表明广大农民是村民自治的主体,村务管理需要广大农民的支持和参与,极大地改变了农村社会的权力结构。 第二,自治 村民自治的自治表现为:村委会是相对于政府权力而言的自治组织,它采取各种民主方式依法实施村民自治,充分发挥自治的功能;村民依法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得到政策支持等。 但是,应当指出,村民自治应当以党的领导为前提。 第三,民主 村民自治是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村民直接参与村务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它体现了民主原则,保护了大多数农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因此,村民自治最突出的特点是民主。 3村民自治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193.1提高村民自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目标..............................203.2村民自治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证......................................204当前农村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分析:以X镇Y村为例234.1 X镇Y村概况及研究设计,..............................234.2 2006年Y村村民自治存在的问题............................................................……265当前农村村民自治问题的对策...........................................375当前农村村民自治问题的对策5.1发展农村经济,巩固村民自治的物质基础村民自治是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农村经济发展的实现是村民自治实施的物质保障 以y村为例,y村农业产业结构单一,没有集体企业,导致y村缺乏实现村民自治的必要物质基础。 因此,要在我国农村实施新农村建设政策,积极响应新农村建设的号召,必须首先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一方面,加快农业结构优化;另一方面,要建立村级集体企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巩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 一是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一是优化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果菜等非食品产业,增加村民收入。 第二,优化粮食生产结构。一方面,我们应该培育和种植高产、高附加值的作物。另一方面,要转变粮食生产经营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提高粮食生产的综合收入。 第三,调整农产品生产布局,集约利用现有土地,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实现多品种、规模化经营相结合,形成整体优势,为农民增收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 以y村为例,y村应以桃种植为重点,发展特色农业。 第四,组织农村经济,推进工业化进程。 根据市场需求,立足农村实际,逐步改变分散式家庭管理模式,实现农村生产经营的一体化和系统化,从而大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 第二,发展和扩大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村民自治组织为农村服务的能力以及村民自治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建立自己的集体企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 一是加强农村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选拔能够管理和理解业务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导班子,同时安排他们接受定期指导和培训 二是申请政府加大对村办集体企业的扶持力度,继续开放区域,放宽政策,为创业提供有利条件和环境,培育和培育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 第三,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机制,如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为集体企业的建立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 此外,还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引入先进的管理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结论村民自治作为我国实现基层民主的重要形式,基本符合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项重要成就,也是我国农村治理的一项重大成就。 新农村建设实施以来,村民自治获得了新的发展机遇,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然而,通过研究发现,当前农村村民自治还存在许多问题。 首先,就经济基础而言,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仍然很薄弱。 从农村的角度来看,有两个主要原因。一方面,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导致农村收入减少;另一方面,村级债务沉重,长期收入无法支付支出,导致农村债务沉重,集体经济薄弱空 第二,在自治方面,很难实现“四个民主” 主要原因是民主选举不规范、民主决策运作不畅、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流于形式等。,导致广大农民脱离村民自治范围,难以参与村民自治。 第三,在自治主体方面,村民缺乏自治主体。 这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是村民整体素质低,村民自治意识差,导致村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有两个客观原因,一是经济和人口因素造成的农村精英流失,二是农村二级组织发展不足 这导致村民自治缺乏杰出的领导人、积极的参与者和有效的协调员。 第四,在自治权方面,农村自治被异化了。 在实践中,农村自治的异化导致了突出的农村矛盾和两个委员会之间的矛盾。 为了保证村民自治的有效运行,不仅国家和政府需要重视和投资村民自治,而且需要农村村民自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在经济基础方面,除了增加国家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外,还应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从根本上巩固村民自治的经济基础。在自治内容上,要完善民主机制,如规范民主选举、完善民主决策、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四个民主”,确保村民自治的真正实现。在自治主体方面,应培养新的自治主体,包括培养新农民、吸收优秀人才、发展新农村组织等。,为当前村民自治的运行注入新的动力。在自治权方面,要理顺村和两个委员会的关系,确保村有真正的自治权,充分保障农村自治的权益。 尽管当前村民自治存在一些问题,但通过国家、政府和农村的共同努力,村民自治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从而保证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由于能力水平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文存在一些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希望本课题能引起人们对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的问题的关注,从而探索更好的解决方案。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