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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852字硕士毕业论文古代赡养父母制度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7852字
论点:存留,制度,法律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学论文,笔者认为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代中国,虽然存留养亲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已经消失,但是它所体现的亲情孝道依然为现代社会积极倡导。

论文正文:

2010年10月20日下午23: 00左右,陕西省Xi市西部大学城学府大道发生一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故意杀人案。肇事者姚佳欣用他的私家车撞倒了受害者张淼。在发现受害者已经抽出一支笔来记录造成事故的车辆牌照号码后,肇事者从车上拿出一把锋利的刀,将受害者与一桶八把刀连接起来,导致受害者张淼当场死亡。肇事者立即驾车离去,并在逃跑过程中再次伤害行人。目击者发现了,并报了警。 媒体报道此案后,公安部和全社会都给予了广泛关注。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 6月7日上午8点,姚佳欣在Xi安被注射死刑 姚佳欣,男,1989年11月7日出生,Xi音乐学院大三学生。他的母亲是Xi安北华山机械有限公司的员工,现已退休。他的父亲姚卫青是工厂Xi安军代表局的军事代表,现已离职为自己寻找工作。 不管姚佳欣案件的影响有多严重,从独生子女的角度来看,姚佳欣的父母不仅在被处决后要承受沉重的精神打击,而且将来也没有人会照顾他。 我们必须承认,我们当前的社会正面临着一个严重的实际问题。随着人类寿命的普遍延长,因疾病、残疾和衰老而无法自理的老年人人数大幅增加。“空老巢”和“留守老人”现象越来越严重。需要孩子照顾的老年人的数量日益增加。因此,“经常回家看孩子”的父母也受我们法律的约束。 然而,独生子女犯罪问题将使这一现象更加突出。一旦独生子女因违反法律底线而被拘留,他们抚养的老人和未成年子女将陷入无助的境地,使生活更加难以维持。 这一制度在现代社会不可能复兴,但本文的目的之一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及该制度中是否有可供借鉴的要素。 本文的目的是通过探讨我国古代立法制度的具体应用,分析该制度所蕴含的内在价值因素,并将其与我国现行立法制度相结合,从我国的实际情况中找出解决当前社会问题的最佳途径。 亲属保护和赡养制度的核心在于“孝”,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核心的内容,也是现代社会倡导的社会美德之一。 研究这一制度不仅可以弘扬我国古代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元素,而且可以满足我国社会主义群众的心理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它也体现了我国法律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有助于我国法律制度从根本上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立法道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也有利于我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一章……美国的供养亲属制度概述1。供养亲属的内涵和基本特征所谓供养亲属,是指罪犯的直系亲属年老或患病,除罪犯外,家庭中没有其他成年子女或近亲属供养他们的,罪犯暂时不能依法执行判处的监禁、流放或死刑,而是回家继续履行孝顺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在老人因年老而放弃后再执行原来的处罚。 经过仔细考察,中国古代的供养亲属制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第一,供养亲属制度是封建社会伦理与法律相结合的产物 夏商周以来,孝道已经成为家庭社会评价个人素质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孝道文化也逐渐成为封建伦理道德的最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中国古代社会,孝是个人伦理道德最直观的表现。同时,年轻一代对长辈的孝顺被用来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优秀的品质,甚至成为统治阶级选择人才和能力的标准。 经过长期的文化发展,孝文化逐渐成为维护家庭伦理的核心内容,并逐渐从家庭伦理演变为社会伦理标准,成为每个人认可和遵守的社会伦理标准。 封建制度的建立也应该植根于社会现实。瞿同祖曾经说过:“罪犯对亲属的挽留和支持,最初是基于孝顺老人,而不是安抚罪犯并释放他们。如果罪犯仍然在家与父母发生冲突,这完全违背了孝道精神,因此不符合留用和赡养的条件。\" (1)可以看出,赡养和抚养亲属的核心是孝道,而赡养也是社会伦理,而不是纵容罪犯。 如上所述,孝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常见的社会伦理,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 为了维护自身的统治和社会保障环境的稳定,封建统治阶级需要一个自上而下被公认为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之间纽带的制度。这种联系不仅仅是严厉的惩罚,而是植根于社会环境并被人们认可的东西。因此,孝文化逐渐被引入到封建统治阶级制定的法律体系中。通过这一制度的发展和人民的教育,统治阶级进一步阐述了孝文化的内涵,最终形成了封建法制史上的保亲制度。 ......2、西汉前期供养亲属制度的起源,国家经济萧条,人民流离失所,社会客观生活条件落后。为了维护社会稳定,统治者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探索治国之道后,大力提倡黄老思想。 然而,黄老这一时期的思想不仅继承了道教与道教兼容的传统,而且吸收了儒家思想,强调无为而治,减税、执法、惩办,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到汉武帝时,社会经济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无为而治的思想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社会条件的需要。统治者必须探索治理国家的新方法。 在选拔人才治国的过程中,儒家大师董仲舒以《春秋》的统一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强调孔子的儒家思想应该用来统一全世界普通人的思想。他认为“并非所有的都属于六艺范畴,孔子的所有技能都应该是独一无二的。他不应该互相进步,邪恶和闭塞的学习应该被消除。那么法律法规应该统一,人民应该知道他们学到了什么”。汉武帝非常欣赏他 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教”的政策 此后,儒家思想逐渐成为汉代官方的正统思想 儒家一直强调“孝”在治理世界中的作用,甚至主张如果同一个人扮演多重角色而“忠”与“孝”发生冲突,首先要考虑的应该是“孝” ②《论语》中有一个小故事,说古代有一个人已经是父亲了,但他的家庭又穷又穷。为了养家,他偷了别人家养大的羊回家。他的儿子是正直的,当他知道真相时,他告诉了政府细节。 对此,孔子说:“我们党的直人不同于直人。父亲是儿子,儿子是父亲,正直的人在其中”。这是“隐瞒亲属”的原则 此外,孔子还提出子孙后代应该“以礼生,以礼葬,以礼祭祀” 孟子还提出“不孝有三种方式,没有什么比不孝更伟大的了”(5) 第三章……从供养亲属制度的演变看古代刑法........26I。亲属供养制度蕴含着古代刑法的人文思想……272。古代刑法中情感与礼貌的冲突:情感比礼貌更重要........28第四章古代供养亲属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借鉴作用........30I。亲属供养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启示...301、现代法律变得越来越人性化……现代刑法中情感与法律的冲突:法律比情感更重要...32 2、古代供养亲属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借鉴...331、人性化思想是现代法律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方面...332、沉思主义是现代刑法发展的趋势。……343.古代亲属保护制度对现代社会的借鉴意义.......351.它有利于传统文化精神的发展.......352.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支持罪犯改造,……36第四章古代供养亲属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借鉴1。亲属供养制度对现代法律的启示是众所周知的。任何时代的法律都应该适应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只有符合社会发展的法律才能被公众接受,最终服从法律的规定,才能被称为好法律。 纵观世界各国甚至不同的法律体系,最基本的共同特征之一就是从人性的角度出发,在人性的基础上建立国家法律。 受中国古代优良传统制度的影响,现行法律制度也凸显了人性化的特点。 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性质决定了人民必须管理国家的事务,无论大小。人民当家作主的特点也决定了我国法制的制定必须符合人民的真实愿望,以人民的需要为最终目标。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人性化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民不需要无情的法律,他们需要符合人性、社会共同情感和公众生存需要的法律。我们的社会只需要这样的法律。 当然,我们正在谈论的是理性和公正的。它不是个人意志的体现,而是绝大多数人意志的集中,最终将制定一部人性化的法律。 例如,2013年生效的《保护老年人权益法》第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或忽视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生活的支持者应该经常拜访或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被抚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这部法律颁布的最大背景是我国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经济发展的潮流也促使年轻人出去工作赚钱。大多数离家的人甚至一年到头都不回家。这导致了空老年人的问题,并在社会上引发了许多讨论。 中国封建社会仍然可以通过各种法律制度来维护传统的孝道精神,而现代科技发达的社会却无法履行孝道养老的责任。空老年人和养老院越来越多,这使得人们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引发了对人际关系问题的更深入讨论,从而产生了一种高度人性化的“经常回家看看”的法律 中国刑法的制定也越来越人性化。中国现行刑法制定于1979年。从1979年到2016年,国家立法机关已经九次修订刑法。每次修订都是对现行刑法的调整和发展,同时也消除了许多不适合出版的罪行。看这九个修改,都是基于现实的需要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这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最明显的是,每一次修改都变得更加人性化,使刑法更能适应公众的需要,更贴近人民的需要,同时保持其传统功能。这将使罪犯逃离网络,并使守法的人从国家获得最强有力的保护。 我国现行刑法主要在两个方面变得越来越人性化。首先,它主要是关于减少死刑费用。 死刑是现行刑法中对罪犯的最高和最严厉的惩罚。虽然一些西方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但是中国在封建社会开始使用死刑已经有几千年了,新中国成立之初死刑并没有废除。可以看出,中国现行刑法不可能一夜之间废除死刑。 ……得出我国古代中国法律制度有其自身的本质和特点。在儒家正统的封建社会,孝文化受到重视,维系和供养亲属的制度正是为了维护这种道德文化而存在的。作为一种“法”与“情”相结合的法律体系,它在我国封建社会中生存了1400多年,得到了从王松桂到李玟人民的支持。其核心价值在于统治者暂时放弃对罪犯的惩罚,继续承担起供养其受尊敬亲属的责任,从而巩固家庭亲情的伦理关系,维护儒家的忠孝礼仪原则,达到教育大众的目的。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当代中国,虽然赡养和扶养亲属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已经消失,但其所体现的孝道仍然受到现代社会的积极倡导,其所体现的人文思想仍然为大多数现代法学家和司法工作者所追求,其所体现的养恤金和惩罚原则仍然作为尊重每个人生命的价值而存在。 因此,值得我们肯定的是,古代亲属保护和赡养制度所蕴含的精神价值,必将对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具有借鉴意义,必将有利于加快我国现代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