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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28字硕士毕业论文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现状及问题研究——以“电子租赁宝贝”事件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17528字
论点:互联网,金融,监管
论文概述: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本文以前段时间发生的“e 租宝”非法集资事件为例,结合文献资料与网络数据的支持,概括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监管现状、存在问题以及成因。

论文正文: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理论基础(一)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相关概念的界定 互联网金融平台产生的不是加成反应,而是化学反应。两者的结合创造了一种新模式。 它不仅使用了许多现代技术和工具,而且拥有良好的用户基础。相应业务的推出并不突然,符合市场需求。 这种新形式借鉴了传统金融的许多习俗和做法,也引入了互联网的精神。 与传统金融相比,它不仅依靠最新的网络媒体,还吸收了互联网的精华,在开放性、共享性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借助互联网工具和移动终端,这种新格式不仅具有更强的透明度和更低的成本,而且具有更好的参与性和更方便的操作。 事实上,只要它是一个符合广泛金融的互联网应用,我们就可以把它看作一个互联网金融平台。 我们熟悉第三方支付、财务众筹、在线财务管理等代表,但不限于此 从这种新格式的发展来看,无论是最初的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还是目前的个人贷款和企业融资,在市场适应性和满足用户需求方面都显示出巨大优势。随着其不断发展,它可能渗透到金融业务的核心,发挥更大的作用。 2.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概念极大地提高了交易效率和进入市场的资本量,从而将时间成本转化为实际价值 然而,互联网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平台都处于发展的萌芽阶段。无论法律、法规、制度和机制不完善,都难以发挥良好的监督和控制作用,约束力不强。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想办法,创造条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监管。 任何主体都不能对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监管。 目前,这项工作主要由政府监督部门负责,需要根据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进行监督。它是一系列金融监管和约束行为的总称,如市场准入和引入限制、交易活动、金融风险防范和控制、公共利益保护、内部控制等。 ................................(2)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目标和主要内容 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外发达国家的监管目标要么是促进金融平台的发展,要么是营造良好的金融氛围,要么是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维护互联网金融平台系统的稳定,维护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正常秩序 没有现有和既定的金融体系和制度,一个国家的经济就不可能稳定。 如果金融体系的服务出现问题,经济就无法正常稳定运行。 目前,经济交易的运作或多或少与银行业有关。无论是支付结算,还是资金结算等工作,都需要银行业的参与。 没有这种联系,经济活动将陷入混乱。 银行货币不仅是经济活动中的重要等价物,而且对金融监管、政策执行等方面都有重要影响。 正因为如此,银行业的监管明显强于其他行业。 与银行业不同,证券业的主要功能是融资和投资。保险主要是处理风险和提供赔偿。保险在国家社会福利体系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是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从现状来看,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数量在不断增加,逐渐渗透到当前的社会生活中,对人们产生越来越深远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必要确保平台资金的安全,避免非法套现和欺诈行为。 与平台相比,投资者处于不利地位。不仅信息不平等,个人信息也由平台掌握。 投资者很难理解平台的实际运作和财务管理,也很难通过数据分析和信息分析自觉自发地保护自己的礼仪。 因此,许多国家加强对这些所谓“平台”的监督的重要目的之一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国外发达国家普遍建立了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和体系。在此基础上,他们逐渐向投资和融资双方的监督过渡,以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得到保护。 具体而言,债权人应及时公布信用状况,确保信息公平,使借款人能够做出合理的分析和选择,提高平台的安全性。 ..............................二.中国网络金融平台监管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以“电子租赁宝”事件为例(1)目前,中国网络金融平台监管方兴未艾,呈现良好态势。然而,这种良好的发展势头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更大的挑战和困难。 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我国应努力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同时也应借鉴和借鉴西方国家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有效方式。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正视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是不够的。 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当前的网上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充当着信用中介、支付中介等角色,连接着众多平台参与者,不仅包括商家、消费者,还包括银行 通过与借款人和银行的联系,它可以凭借其中介地位提供更加灵活、周到和方便的服务。 此外,它独立于贷款人和借款人,并已深入到基金托管和支付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总体而言,其公平便捷的特点使其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并在网上交易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互联网金融平台由于其在安全性、便捷性等方面的优势,迅速开拓了市场,营业额逐年增加,规模逐渐扩大。 中国监管部门必须重视这种新的金融形式,并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①,以对其进行有效、有力的监管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中国的互联网支付发展时间不长,监管经验还相对缺乏。然而,由于平台的快速发展,也暴露出许多风险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监管就不那么容易了。 从目前情况来看,互联网金融平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第一,该平台基于互联网,存在许多与计算机和网络相关的问题,不仅包括操作错误和病毒威胁,还包括系统缺陷和网络钓鱼等。 一旦出现上述问题,平台将面临信息披露、资金盗窃等风险,威胁平台的安全稳定。 第二,与这种新格式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完善,这就要求政府和监管部门加强研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引入更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第三,这种新形式的固有模式、过程和内容使犯罪分子很容易利用它并导致犯罪行为。 有许多常见的犯罪行为,不仅包括非法集资和信用卡兑现,还包括洗钱和挪用资金等。 为了更好地保障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安全稳定发展,迫切需要加强监管,创新监管,探索监管新方向。 ................(2)我国网络金融监管存在的问题为了促进这种新格式的发展,监管部门也采取了许多措施,在这种新格式的发展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然而,仍然有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具体如下:1 .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仍需完善。一方面,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 基于传统金融模式的现行金融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需要,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市场准入标准和信息保护。 出现了大量的问题,不仅包括账户资金被盗和信息披露,还包括资金的现金流量等。 随着平台业务的创新,传统的监管框架已经难以解决新出现的监管问题 虽然已经制定了许多措施,但仍然难以涵盖所有问题,仍然有一些金融模式没有得到有效监管。 为了更好地满足这种新格式的发展需求,有必要积极构建一个更符合当前监管需求的监管体系 此外,目前平台监管的立法工作还不到位,许多法律法规还不够实用,不足以有效监管平台。 2.网络金融平台监管主体不明确是许多网络金融平台的特点。这种金融模式通常涉及许多行业,其业务范围也具有很高的可扩展性。信用卡还款也是一个可以扩展的领域。 由于其业务的跨国性质,迫切需要一个专业和统一的监管机构来监管其监管机构,但尚未有明确的部门履行这一职能。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仍然处于一种单独的运行和监督体系中。在这种监督机制下,各机构的协调不是很舒服,也缺乏沟通和交流。所有监督机构都相对独立。 这无疑增加了监管成本,也无法建立统一有效的管理体系。 3.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金融监管机构没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这种新格式的财务模型与以前的财务模型大不相同。它不仅将跨越几个行业,而且具有很强的混合操作点。无论是简单的支付、投融资业务,还是目前正在逐步渗透的转账汇款业务,如果依赖以前的监管体系,都难以有效监管。 相关法律文件首次出现在10部委去年发布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平台健康发展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 按照传统的金融分工,《意见》划分了不同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平台:例如,银监会负责点对点贷款,证监会负责股权众筹和互联网基金销售,中国保监会负责互联网保险,体现了“谁有孩子,谁有孩子”的原则 在监管框架的构建和补救行动的部署上,坚持“儿童理论”,在当前金融业分业监管体制下,可以更好地界定权利和责任,避免“公地悲剧”的无助 ..............................三.国外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经验借鉴……17 (1)互联网金融平台法律监管经验……17 (2)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体系的经验……17 4、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的建议...................21 (1)完善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相关法律法规……21 (2)规范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组织体系……214、完善我国网络金融平台监管的建议(1)完善网络金融平台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做好网络金融平台监管工作,首先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法规的建立,确立了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其运作模式和范围,颁布了互联网金融业的专门立法,并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其资金中介的性质。事实上,这相当于确定它必须遵守的底线,将自己的资金与其客户的资金区分开来,并提高其合法性。 由于我国互联网金融平台建设起步较晚,目前的信用报告体系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互联网金融平台都与担保机构建立了合作机制,以提高它们的信誉。 然而,在现实中,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尤其需要法律法规来约束和规范相关行为。然而,目前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基本上处于a 空白色状态,导致互联网金融平台出现一系列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通过法律法规的建设对其进行规定和界定,不仅可以更好地审查担保机构的资质,确定注册资本的要求,还可以通过资金托管标准、利率浮动范围等更好地指导平台的运行。 同时,我们也需要看到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优势和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制定《互联网金融平台监管规则》、《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通过法律法规建设加大对投资者个人隐私披露的处罚力度,从根本上解决个人隐私披露问题 总的来说,为了更好地促进平台的发展,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合法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的发展,并严格限制那些非法的平台和模式。 通过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法律法规,从法律角度界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性质和功能,不仅可以创造一个宏观公平的环境来促进这种新形式的发展,还可以抑制违法犯罪行为,充分挖掘这种新形式的潜力和无限可能性,使其成为对传统金融的补充和武装支持。 ..............................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自成立以来发展迅速,催生了大量新的金融模式,极大地推动了中国金融业的发展。 互联网技术是与时俱进的科学技术。它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几乎各行各业都能看到这项技术的影子。 正是由于它的渗透性,与金融业的融合显得天衣无缝 这种金融模式以传统金融为基础,并不显得突兀或不正统。相反,它有效地改善了以前的金融体系,弥补了它的许多缺陷。 沉默的金融市场在引入这种“活水”后,也显示出了更大的活力。从这个角度看,网络金融激发了传统金融的活力,也改善了中国的金融体系。 就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具体功能而言,它体现在许多方面,不仅包括金融服务和金融体系的完善,还包括资本配置的优化等。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种新的金融模式并不完善,发展也不是很成熟,在配套的法律法规、监管、诚信标准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很长时间来发展和完善。 为了更好地促进这一新模式的发展,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构建完善的监管体系。 因此,我们需要积极引进和宣传国内外的监管经验和措施。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推动金融模式的创新和改革,不断完善和优化我国的监管体系 随着我国在这一领域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观念和制度将本土化,给人们带来微妙的影响。 事实上,我们应该看到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本质上是一个基于网络的金融模式。金融服务的性质和目标没有改变,但在内容、过程和形式上进行了调整。 然而,即便如此,这种新的监管模式也非常困难,这仍然给监管者带来巨大挑战。 作为一种新的金融形式,加强对网络金融平台监管的研究,对我们来说不仅是一个挑战,也是一个巨大的机遇。 如果我们能抓住机遇,结合我国的具体监管情况,吸取相关经验教训,探索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管体系,必将对中国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成为未来金融监管新范式的前提和基础。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