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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硕士论文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

论文类型:在职硕士论文
论文字数:
论点:论文,中央党校,撰写
论文概述:

学员于第四学期末确定选题,收集资料。第五学期初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办学单位集中审查后于11月中旬前报总院复审。总院复审后,学员方能执笔写作,并于第六学期的5月前定稿,

论文正文: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规范为规范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工作,加强学风建设,保证论文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不断提高广大教、学人员的学术水平,特制定《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1条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重点,集中精力,认真准备,广泛收集资料,深入调查研究,以科学的精神、务实的态度,勤奋努力地完成好各项任务,努力撰写出高质量的论文。第2条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办学规程》等相关法律和制度。第3条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应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加强学术修养,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要坚持科学、严谨、求实的学风,尊重他人的研究成果和权益,实事求是地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第二章  论文撰写基本要求第4条 毕业论文撰写工作,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紧密结合所学学科和专业进行探讨和研究。第5条 论文要实事求是,言之有理,论之有据,逻辑严谨,文字通畅,格式规范。文章要具有理论性、可读性和一定的创新水平。字数在15000—20000字左右。第6条 论文要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主动与指导老师沟通(两次以上),积极争取指导,及时修改和完善论文。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由他人。凡发现此类问题,经查实一律公开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论文重做、缓答辩或取消答辩资格等处理。第7条 文中引用的经典著作、文献资料和他人的观点,均应注明出处和来源。学术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注明。学术引文应力求准确、客观、公允,严禁伪注和伪造、篡改文献数据等。第8条 按规定时限完成毕业论文写作和上报,无特殊情况逾期一周以上者,论文撰写成绩降低等次直至按不能完成论文处理。第三章  论文构成第9条 论文构成主要内容依次为:封面、扉页、内容摘要(提要)及关键词、目录、引言(前言、序言)、正文、参考文献、后记等。第四章  撰写要点第10条 开题报告:①要阐述撰写本论文的目的,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②要阐明本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③要阐明该项研究工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④说明论文框架结构、主要观点。⑤列出写作计划安排(原则上按月份区分时间段),一般分为查阅资料、完成初稿、呈送导师指导和修改、定稿、上报等时段。第11条 论文题目:题目要符合所学学科要求和专业范围。题目大小适度,文字一般不超过20个字。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表述简明、确切、恰当。第12条 论文内容摘要:主要说明本论文的写作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的结论。要重点突出其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叙述言简意赅,层次清楚,文字简洁流畅。文字数量在1000字左右,摘要最下方另起一行,注明关键词。第13条 论文目录:要写清总题目,一级、二级标题,并标明各个标题在文章中的页码。第14条 前言(序言):内容为本研究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本论文主要解决的问题,及这项研究工作的使用价值与理论意义。第15条 正文写作:正文即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要求:①观点正确,主题鲜明,层次清楚,论述充分。②结合本人的工作实践和研究成果,并清晰表达自己对问题的认识和观点。③内容表达准确,言之有理,论之有据。④学风严谨,文字通畅,段落清晰,题目排列、标点符号使用规范。原则上不能出现错别字。⑤有独到见解和一定新意。⑥参考资料运用合理,能围绕自己的观点和立论引证运用,而不是硬性地吞噬拼凑和堆砌。第16条 结论(结尾)要求明确、简练、完整、准确,着重阐述自己的创造性成果或新见解,以及该项研究成果的实用价值与理论意义。第17条 文字打印排列:应横向排列。摘要、目录、正文、后记等主体部分的文字用小4号宋体字,字距和行距为word格式默认值;“章”部分文字用小2号宋体加粗,“节” 部分文字用小3号宋体加粗,一级标题用4号黑体加粗,二级标题用4号宋体加粗;参考文献为5号楷体。正文标题不应超过四级,顺序为:一、┄(一)┄1、┄(1)┄,可跳级使用;大段落标题居中排列,可不加序号。一、二级标题与正文之间空一行;遇章另起一页。第18条 注释:论文正文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用数字加圆圈标注(如①、②┄)。第19条 参考文献:中文参考文献通常以文献题名及文献类型标识来分类和区别,并以序号(用方括号标注,如[1]、 ┄等)、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文献类型标识]、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等来标示,按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列表于文后;外文文献,应使用该文种通行的注释方式。第20条 页码:论文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在页面底端右侧连续编排页码,从正文的第一页开始;封面、封二、扉页、摘要、目录、参考文献、后记、封底等不编入页码。第21条 论文打印装订:论文须经导师签名同意后打印,按《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规章制度汇编(修订本)》中统一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使用A4纸,一式6份)进行填写、印制和装订。[注:我教学班所上交论文由函授办统一打印装订]第五章  论文成绩评定第22条 按《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规章制度汇编》(修订本)中“中共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毕业论文评分标准”规定执行。第六章  论文撰写工作时限规定第23条 学员于第四学期末确定选题,收集资料。第五学期初向导师提交开题报告,办学单位集中审查后于11月中旬前报总院复审。总院复审后,学员方能执笔写作,并于第六学期的5月前定稿,6月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0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