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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简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简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的早期作品,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作品。它是1843年夏天写于莱茵省克罗克纳赫尔,所以也被称为“克罗克纳赫尔手稿”。有39份没有标题的原稿。目前的标题是由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马列研究所于1927年出版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大概内容是什么?

\"对宗教批评的基础是,人创造了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了人.\" 也就是说,宗教是那些没有获得自我或再次失去自我的人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 然而,人类不是一个生活在世界之外的抽象存在。 人是人、国家和社会的世界。 这个国家和这个社会产生了一个教派。马克思的法哲学通过最初的康德主义走向黑格尔主义,然后转变为新的理性批判,最后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引入和成熟,并在随后的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个理论体系。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中,他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观点出发,补充道,《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的早期作品,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作品 它写于1843年夏天,在莱茵省的克罗克纳赫尔,所以也被称为“克罗克纳赫尔手稿” 有39份没有标题的原稿。目前的标题是由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马列研究所在1927年发布的。《论犹太问题》一文对马克思早期思想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和《德法年鉴》的另一篇文章《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论》表明,马克思正在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从革命民主向共产主义转变。 马克思指出,只有消除世俗的枷锁,我们才能战胜佛教。《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的早期作品,也是马克思第一部批判黑格尔哲学的作品。 它写于1843年夏天,在莱茵省的克罗克纳赫尔,所以也被称为“克罗克纳赫尔手稿” 有39份没有标题的原稿。目前的标题是由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马列研究所在1927年发布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简介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简介《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的早期作品,是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哲学的第一部作品。它是1843年夏天写于莱茵省克罗克纳赫尔,所以也被称为“克罗克纳赫尔手稿”。有39份没有标题的原稿。目前的标题是由苏联共产党(布尔什维克)中央马列研究所于1927年出版的。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大概内容是什么?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范文

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思想分道扬镳。他批判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国家观和黑格尔的法哲学。这种批判是马克思法哲学的逻辑起点,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就是从这一起点逐步建立起来的。

关键词:意识形态关系;民间社会;民族观;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主要内容及其意义

摘要: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和黑格尔的思想发生了分裂,他批判了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国家理论和黑格尔的法哲学。这种批判是马克思权利哲学的逻辑起点,并逐步确立了唯物史观的方法论。

关键词:意识形态关系;民间社会;状态视图;

1,导言

在马克思与黑格尔思想的长期较量中,学术界普遍以马克思对黑格尔思想的批判为基调,这使得黑格尔思想始终被马克思思想所涵盖。本文从黑格尔的《法哲学原理》和马克思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入手,借助马克思在文本中对黑格尔思想的批判,分析了马克思与黑格尔之间真正的意识形态关系。

2。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批判

在对国家与市民社会关系的研究中,马克思和黑格尔持有不同的观点。黑格尔从唯心主义哲学出发,认为国家决定公民社会,而马克思认为从社会现实来看,公民社会比国家早得多。黑格尔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公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来自并属于公民社会。

2.1 .公民社会的概念

“公民社会”的概念不是黑格尔首先提出的,而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他的著作《政治》中提出的。他首先定义了这个概念,认为“公民社会”指的是城邦或政治社会,而不是家庭或村庄。这种城邦或政治社会比家庭和村庄的建立要晚。这是一个由自由公民组成的团体政治组织,他们有权参与城市国家的治理。因此,该组织形成了一个民间社会。此外,亚里士多德的市民社会还包含许多含义,包括“政治社会”和“文明社会”、“伦理社会”或“道德社会”。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在这种公民社会中,人们才能自由交换商品,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

2.2黑格尔的市民社会理论

在黑格尔之前,人们一直认为公民社会和国家有着相同的含义。直到黑格尔,公民社会和国家的概念才被区分开来。因为黑格尔持有客观唯心主义的概念,他认为公民社会只存在于人们的头脑中,是一种观念,是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产物,现实中没有公民社会。此外,公民社会在概念上并不以文明、道德和伦理为出发点,而是以追求个人利益和自身需求为出发点,利用他人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其次,他还颠倒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他认为各种社会关系都源于国家。国家是最高权利的体现,是社会各方面的决定性力量。国家决定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不能脱离国家。

2.3马克思对黑格尔市民社会的批判

由于当时缺乏经济知识,马克思主要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批判黑格尔的市民社会。马克思从唯物主义的角度认为,市民社会是“物质生活关系的总和”,它不仅肯定了市民社会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而且批判了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制约了生产力的发展,深刻体现了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观点。同时,为了弥补知识的不足,马克思从哲学研究转向政治经济学,试图从政治经济学中寻找对社会社会的理解,从而摆脱黑格尔的理论,超越黑格尔。马克思摆脱了黑格尔对公民社会与国家概念关系的颠倒,摆脱了理性现实主义,从现实社会出发,认为公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不能脱离公民社会。

3。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制度的批判

在国家制度方面,黑格尔同意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反对“三权分立”的思想。他将国家制度的宪法分为王权、行政权和立法权,排除司法权。马克思逐一批评了这一点。

3.1 .皇家权力批判

在国家体系中,黑格尔认为王权是最重要的。他认为君主是命中注定的,从出生起就有各种权利。君主是王权,君主高于人民。马克思反对他支持的君主立宪制。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他认为君主是偶然的,只有一个人,只能代表自己。这个国家由许多个人组成,他的意志不能代表广大人民。因此,马克思认为在一个君主制国家,人民没有自由和权利。我们应该提倡民主。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权利来自人民。权利属于人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

3.2 .行政权力批判

虽然西方国家已经实施了分权政策,但在黑格尔看来,国家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君主手中,行政权的实施也是由君主决定的。因此,行政权成为皇权的附属品,皇权是随着皇权而产生的。马克思认为行政权力应该是属于人民的权利,代表人民的利益,不应该依附于王权,从而加剧人民与国家的矛盾。第二,行政权应该通过官僚机构行使其权利。黑格尔认为官僚主义可以在国家和公民之间起到中介作用,而马克思认为官僚主义是公民和国家之间冲突的基础,以根除官僚主义。

3.3 .立法权批判

关于立法权与国家制度的关系,黑格尔认为国家制度不在立法权的范围之内,立法权由国家制度决定。马克思批判黑格尔的思想,认为黑格尔颠倒了国家制度和立法权的关系。他认为立法权先于国家制度产生,但国家制度包括立法权。国家制度是由立法权决定的,国家制度之外的立法权与法律是对立的。立法权应该掌握在人民手中,应该反映人民的意志,应该提供人民的自由,而不应该仅仅依靠王权。此外,黑格尔还轻视立法权,认为立法权只是名义上存在的。这个国家没有立法权,只有皇权和行政权才能运转良好。

4。马克思对黑格尔唯心辩证法的批判

4.1 .黑格尔逻辑批判

黑格尔的逻辑是他客观唯心主义的体现。在他的哲学中,对事物的论证是用他自己的逻辑来论证,而不是从现实中去理解和理解事物。在公民与国家的关系问题上,他开始从逻辑上论证,认为国家是观念的产物,使这一观念成为主体,否认家庭和公民社会是国家的前提,本末倒置,使家庭和公民社会成为谓词,从而颠倒了主体和谓词,颠倒了观念和现实。马克思批评了这一点。他认为我们应该正视思想和现实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应该用思想的逻辑来研究事物。我们应该研究现实社会中的事物,研究事物的内部发展规律。

4.2 .黑格尔“中介理论”批判

黑格尔思想的核心是辩证法。黑格尔辩证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得到了马克思的认可,但他的“中介理论”概念受到了马克思的批判。在辩证法中,有两个矛盾的方面。黑格尔试图调和这一对矛盾并统一它们。马克思指出这是黑格尔辩证法的不完整。黑格尔认为,国家制度是调和国家和人民之间矛盾的中介。通过国家制度,国家和人民是统一的。马克思认为这只是一种逻辑推理,反映了他的二元论。社会矛盾是不可调和的,没有必要在国家和人民之间进行调解。他提出中介只是为了调解两者之间的矛盾,但实际上是为了维护资本主义的统治。

4.3 .保守派黑格尔哲学批判

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提出,他哲学研究的真正目的是为国家服务。这一声明使政府非常支持黑格尔,这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也暴露了黑格尔思想的保守主义。黑格尔说:“一切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是理性的。”他认为国家的存在是合理的,国家的合理性通过国家制度得以维持。我们不需要质疑这一点。马克思认为这是黑格尔保守唯心主义的体现。社会发展和制度变革只能通过革命来实现。他看不到革命的重要性。只有通过革命,才能实现无产阶级领导的全人类的解放。

5。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5.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理论意义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克服了唯心主义的错误思想,从唯心主义历史观转变为唯物主义历史观。面对现实的社会问题,马克思怀疑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并敦促他从市民社会入手,在国家和法律的基础上研究社会发展的规律,而不是社会,这为唯物主义思想奠定了基础。众所周知,辩证法是马克思唯物主义思想的核心。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深刻批判了黑格尔神秘的唯心辩证法,强调矛盾对立统一,肯定了事物的质变,初步确立了唯物主义世界观。

5.2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现实意义

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在现实社会的基础上,对国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进行了深刻的研究,表明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提高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的能力,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次,马克思在《批判》中也强调了法律的作用,这对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我们应该依法治国,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本文主要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文本。在对文本的理解下,分析了马克思生活的背景。结合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的评论,肯定了这项工作在马克思创立唯物主义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同时,这项工作对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参考: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米]。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德国)黑格尔。法律哲学原理[。张启泰,杨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年。

[3](德国)黑格尔的逻辑(上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4]俞武进。问题域的转换——马克思与黑格尔关系的当代阐释[。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