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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40字博士毕业论文梅洛-庞蒂主体观转变的语言学理论综述

论文类型:博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8740字
论点:主体,笛卡尔,现象学
论文概述:

我们讨论了梅洛-庞蒂主体观转换,并着重探讨了在其从“身体-主体”转变为“说话主体”的过程中的语言之维,强调了他的“语言现象学”思想在改造主体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论文正文:

第一章意识主体的解体和身体主体的确立

 早期的梅洛-庞蒂被称为是现象学家。他的现象学是在创造性地误读笛卡尔和胡塞尔的思想,批判理智主义和经验主义传统的基础上展开的。他的现象学的目标是,消除意识主体的超然性,让虚无、漂浮的意识主体降临到此在世界,成为有根基的主体。梅洛-庞蒂把在笛卡尔和胡塞尔那里早已成为意识对象和意向对象的“身体”作为了改造主体的理论依据,并主张,心灵应下降到身体中,身体也应进入到心灵中,直接把主体问题与身体问题联系在了一起。梅洛-庞蒂强调的身体不是笛卡尔式的身心二元的身体,也不是胡塞尔的意向对象,而是身心统一的一个整体。身体超越了笛卡尔的“我思”、胡塞尔的先验主体,直接参与意义的生成。于是,笛卡尔和胡塞尔的“我”被改造成了既思维又有生命的存在,“我思故我在”的结构也变成了“我在故我思”。主体的性质改变了,身体被赋予了主体的地位,成为了在世存在的“身体-主体”。 1.1 笛卡尔: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尔哲学的第一原则。他的哲学是从“我思”开始的,通过“我思”证明我的存在,进而确立认识主体的存在。“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是一个精神,一个理智、或者一个理性”;]“思”是意识活动、理智活动、想象活动和感觉活动;“我在”意味着我在思想,所以我便存在,我不在思想,我就停止存在,思想和存在是同一的。通过“我思故我在”,笛卡尔确立了一个精神性的而非物质性的认识主体。在他那里,主体(心灵、精神)和客体(身体)是二元的,二者本质不同,互不相关,是各自存在的实体。这种“二元论”哲学是纯粹意识的主体理论,主体属于意识范畴,身体则处在从属地位。在笛卡尔看来,“我思故我在”是清晰明确、不证自明、不言而喻的真理,这个真理是他通过普遍怀疑的方法论获得的。普遍怀疑是笛卡尔的第一方法论,也是发现真理的一种方法伦。怀疑“可以让我们排除各种各样的成见,给我们准备好一条非常容易遵循的道路,让我们的精神逐渐习惯脱离感官,并且最后让我们对后来发现的是真的东西决不可能再有什么怀疑,因此,它的好处还是非常大的”。按照笛卡尔的普遍怀疑方法,即使是对我们认为确实的事实,也要进行怀疑,如“我现在,在这里,坐在桌子前,写字。”这一事实也可能像梦一样是虚假的。但是,如果我们真的怀疑“我现在,在这里,坐在桌子前,写字。”的事实的话,我们不可能做任何事情。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使怀疑有效、合理,笛卡尔提出了一种假设,即假定在精神不健全的情况下,我们是做梦的人或“疯子”。也就是说,如果使这种怀疑变为可能的话,我应在做梦或疯癫,这种怀疑只有在我的精神不健全的情况下才有可能。实际上,在日常经验中,我们在梦醒之后,意识到这是梦之前,经常把梦中的表象当作清醒时的现实经验。那么,现实经验是否也是梦呢?按照笛卡尔的普遍怀疑观,没有什么“清清楚楚地分辨出清醒和睡梦”的“确定不移的标记”。为了获得绝对确实性,也应把现实的经验怀疑为梦。那么,假设我正在做梦,梦中的表象不是外来的,而是我随意做成的。因此,对桌子的知觉是非确定性的。“梦中的我”和“做梦的我”是确实的,“做梦的我”在“现在,在这里,写字”的梦中不显现,是梦以外的存在。做梦者是匿命的“自我”,做梦者在做梦时,不会认为自己在做梦,疯癫者在治愈之前也不会承认自己是一个疯子。 1.2 胡塞尔对笛卡尔的解读 胡塞尔的“现象学还原”是对笛卡尔的怀疑和直观方法论的一种实践。胡塞尔把现象学还原看作获得“确然的明证”的主体性和“完备的明证”的世界的一个重要环节。所谓明证性是“关于存在者和如此存在者的一种经验,即一种对某物本身的精神性的观看”,[9]是一种“判断活动”,“意谓活动”。[10]和笛卡尔一样,胡塞尔通过“确然的明证性”获得了确定的主体概念,通过“完备的明证性”获得了确定的对象和世界。从日常经验角度讲,我会把“我坐在桌子前写字”看作是确定的,但我也可以把“我坐在桌子前写字”这一事实认为是梦。这并不意味着否定我的经验的确定性,关键在于追问这一经验所隐含的根据。对存在妥当性的疑问是现象学反省的出发点,因此,我们经常对日常的现实经验发出质疑。胡塞尔说,不能排除“原先清楚明白的东西后来又可能变得可疑;或者说,那种存在可能不过是假相”。当然,不能把这种可能性看作认为现实的经验是梦的根据,它只不过是梦的可能性而已。梦不是实在,梦中的表象也不是实在,表象再现的对象也是不存在的。也就是说,梦是非存在。这说明,并不是因为有桌子、有字,我才能明证地感觉到这种经验。胡塞尔将此表述为“对或然存在的信念”、“确立存在”的一种拟制,或称为“现象学悬搁”、“加括号”。胡塞尔提出“现象学悬搁”的意图在于克服以科学为基础的自然主义态度。 第 2 章 身体-主体与存在论 转向梅洛-庞蒂通过肢解主体,剥夺了意识主体的确定性基础,确立了自己独特的“身体-主体”。随着哲学思考的继续,梅洛-庞蒂发现,“身体-主体”仍有一些绝对性的痕迹,有犯笛卡尔的“我思”、胡塞尔式的先验性错误的可能性。也就是说,“身体-主体”虽然不在意识的内部,但始终与意识的内部有着某种关联。于是,到了后期,梅洛-庞蒂通过把“身体”升华为“肉身”,使“身体-主体”彻底摆脱了先验、意识和理性。他指出,肉身是“所有光明之源的世界”,这个世界不是“我”,而是存在于“我”之外的世界。这个世界已经不是笛卡尔和胡塞尔式的使我和他人的思维得以一致的“主体间性的世界”,这个世界存在于我的思想之外,而且也存在于其他人的思想之外。从此,梅洛-庞蒂哲学思考的重心从主体转向了主体外部的世界。主体和主体外部世界的位置的颠倒,使梅洛-庞蒂从现象学转向了存在论。但是,存在论转向并不意味着梅洛-庞蒂否定“身体-主体”,相反,这是对“身体-主体”的强调、深化和升华。“身体-主体”作为对意识主体和先验主体的改造的产物仍然有效。在从现象学转向存在论过程中,梅洛-庞蒂遇到了语言问题。如果说梅洛-庞蒂早期通过身心统一的“身体-主体”瓦解了意识主体和先验主体,使主体进入到了生存领域,那么语言问题则表现了人与自己、与他人、与世界的活生生的真实的生存关系。但是,真正消除我与他人、我与世界、身体与语言之间的矛盾的是“肉”。“肉”是一个大宇宙,所有的生命体、事件都是肉的一部分,这一宇宙就在诸肉的离合聚散的生命的逻辑之中。在“肉”中,身体与语言交织在一起,获得同一性。 2.1 身体-主体:新的“我思”?
梅洛-庞蒂改变了主体的性质,瓦解了意识主体的确定性基础,把身体改造成了主体。这与列维-斯特劳斯将现象学批判和“主体的死亡”相联系探讨主体的观点基本相同。为此,列维-斯特劳斯在自己的《野性的思维》一书的扉页上专门写了“谨以此书纪念莫里斯 梅洛-庞蒂”,并作了解释,“近年来,某些接近梅洛-庞蒂和我本人的人不难了解,我将本书奉献给他原来是很自然的事,这本书是根据我在法兰西学院的一些讲稿随意扩充而成的。如果他还在世,这本书无论如何会是我们两人之间继续讨论的成果,死亡突然把他从我们身边夺去了,但这本书至少仍然可以奉献给长存于我们记忆中的他,以此来表示我的信赖、感情和友情”。列维-斯特劳斯在《结构人类学》第二卷中对“我思”进行了批判。“为了使一个人得以被其他人所接受(这是民族学家为人类知识规定的目标),人们必须首先否定它自己身上的自我。我们把发现这个原理归功于卢梭,这是赖以建立人的科学的基础的唯一原理。但是只要当时还流行着一种以‘我思故我在’为出发点的哲学,被关于自我的假定性的证据所禁锢,并且可能还热望仅以建立一个社会学和甚至一个生物学为代价而建立一个物理学,那么上述的这一原理就仍然是不易达到和不能理解的。笛卡尔相信,他是直接从一个人的内心出发达到外部世界的,他没有看到,社会、文明─—换言之,就是人们的世界——将它们置于这两个极端之间”。 2.2 “肉”的存在论 在梅洛-庞蒂的早期(《知觉现象学》)哲学思考中,身体是与解剖学概念完全不同的“现象身体”,后期(《可见的与不可见的》)他却用“肉”的概念代替了“身体”概念,这宣告了他的哲学思维的一个重大转变,即从现象学转向了存在论。什么是梅洛-庞蒂所说的“肉”?按照他的观点,“肉身不是物质,不是精神,不是实体。最好还是用‘元素’这个旧术语意指它,这是用它被人们用来谈论水、空气、土和火时的意义,也就是说用它的普遍事物意义,即它处在时-空个体和观念之途中,是一种具体化的原则,这种原则在有存在成分的所地方给出存在的样式。肉身在这个意义上是存在的‘元素’”。当然,我们不能因此把梅洛-庞蒂的身体哲学或肉的哲学看作是新的唯物论。“肉”虽然是使存在者成为可能的存在,但它是“普遍的存在的元素和具体标志”。“肉”有其固有的性质,“肉”像水、火、土、风一样是有形的存在,但不是具有某种确定形态的存在,因此“肉”象征着不断运动的、与其它事物结合、分离的某种匿名的生命。“肉”具有像水一样流动、火的温暖、土的相对稳定性和变化的可能性、风的移动性等性质,“肉”就是这种自然哲学元素的综合。 第 2 章 身体-主体与存在论转向...........502.1 身体-主体:新的“我思”?...........502.2 “肉”的存在论...........552.3 “沉默的我思”是不可能的...........62第 3 章 存在论转向的语言之维...........673.1 语言-存在:符号学还原...........673.2 符号世界...........70第 4 章 说话主体:语言与言语的交织 ...........794.1 交际的结构...........804.1.1 自我与他人的交织............804.1.2 指示的循环...........83 结论 以上我们讨论了梅洛-庞蒂主体观转换,并着重探讨了在其从“身体-主体”转变为“说话主体”的过程中的语言之维,强调了他的“语言现象学”思想在改造主体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应该说,只有了解了其“语言现象学”的实质,才能真正理解梅洛-庞蒂主体观转换的实质,但是反过来,也只有在其主体观转换的背景下才能为其“语言现象学”找到真正的定位。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梅洛-庞蒂对语言(或言语)的理解是从现象学角度出发的。现象学注重直观、体验、生命。从意识主体到身体-主体,再到说话主体,梅洛-庞蒂最后塑造的说话主体是“语言现象学”维度下的说话主体,它不仅是“肉”,同时也是言语的、文化的、经验的活生生的存在。在梅洛-庞蒂的“语言现象学”中,身体(肉身)与语言(或言语)是一体化的。这种现象学与语言学的联姻也决定了梅洛-庞蒂对传统主体观的消解与其他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比起来更有自己的特色。不仅如此,梅洛-庞蒂对语言学以及语言哲学来说也是一种突破。梅洛-庞蒂作为“语言现象学”的主要奠基者,他的“语言现象学”思想“为法国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借鉴语言学模式奠定了基础”,“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知识背景”。因此,梅洛-庞蒂的“语言现象学”对进一步深入挖掘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乃至结构主义语言学很多深邃的思想无疑具有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 [法] 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M],庞景仁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6 年版2.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M],姜志辉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3.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行为的结构》[M],杨大春 张尧均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5 年版4.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符号》[M],姜志辉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5年版5.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世界的散文》[M],杨大春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5 年版6.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眼与心》[M],杨大春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7.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可见的与不可见的》[M],罗国祥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8 年版8.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M],王东亮译,北京 三联书店,2002 年版9. [法] 莫里斯·梅洛-庞蒂:《哲学赞词》[M],杨大春译,北京 商务印书馆,2003 年版10. [法] 萨特:《存在与虚无》[M],译,北京 三联书店,1987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