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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86字硕士毕业论文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在各国定点清除恐怖分子的主要国际法问题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9586字
论点:无人机,定点,清除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学论文,本文首先介绍美国使用无人机定点清除手段进行跨国反恐的缘由及实践,提出由此引发的国际法问题、争议,再结合现有法律条文、判例,深入分析、探讨战时、和平时期无人

论文正文:

第一章引言1.1选题恐怖主义的由来和意义是各国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学者们长期以来研究和讨论的热点话题。 随着20世纪60年代各国对石油需求的激增,现代恐怖主义慢慢发展起来。在其出现之初,它的权力有限,其影响仅限于个别国家的个别地区。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政治多极化的发展,恐怖袭击的目标、时间、地区、程度和形式不断变化,增加了许多不确定因素,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构成日益严重的威胁。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认识到“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重要威胁之一”①这与当前新型恐怖主义不可分割,通过扩大袭击目标和范围来增加其影响力,从而实现其政治和意识形态目标。 近年来,全球恐怖活动接连发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和财产损失。2016年被外国媒体称为“恐怖年”,严重威胁国际社会的安全。 就目前局势而言,加强各国之间的反恐合作和利用各种其他手段打击恐怖主义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应当指出,恐怖主义势力仍在到处蔓延,反恐形势依然严峻。 自阿富汗战争开始以来,美国一直以反恐为由,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在东亚和北非的几个国家开展有针对性的反恐行动。许多恐怖分子已经成功成为目标。然而,也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后果,导致大量附带平民伤亡和财产损失,在当地人民中激起反美情绪,引发许多国际法问题。 本课题主要是讨论美国利用无人机开展反恐实践所引发的几个主要国际法问题,并根据国际法理论和案例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无论从现实还是理论上,都有必要研究这个课题。 首先,对这一专题的研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丰富武装冲突法理论。 目前,我国对无人机跨国定点清除相关国际法问题的研究还不多。它只涉及宏观问题的研究,如“无人机”和“定点清除”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无人机定点清除应用于反恐行动的特殊法律问题研究甚少。 此外,现有国际法在这类新问题上还不完善,因此对这一课题的研究具有更大的理论意义。 第二,这一课题的研究与美国在国外正在进行和扩大的无人机定点清除反恐计划相联系。它侧重于理论知识的应用,以加强对实际问题的研究。本课题的研究具有现实意义。 最后,本课题的研究对更有力地打击恐怖分子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维护社会和平与稳定。 恐怖主义活动的特点是形式多样、暴力和突然,对平民和社会产生巨大影响。有必要在反恐行动中应用高科技、新形式和高精度部队。 ......1.2研究现状概述总体而言,国内对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打击恐怖分子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的研究相对有限,而且不够深入。然而,国外有大量的文献,研究也比较深入。 在中国,关于“定点清除”相关法律问题的期刊和论文只有一篇,与本文研究主题直接相关的期刊只有一篇,与法律问题不直接相关的文章有两篇,关于无人机本身法律问题的文章很多。 国内学者对此课题的研究特点如下:首先,最明显的特点是理论研究较少,针对性不强,侧重于非武装冲突条件下的定点清除研究;其次,研究对象非常有限,只有美国和以色列,很少涉及其他国家;第三,\"定点清除\"涉及的法律问题相对简单,没有结合传统国际法和相关案例进行全面彻底的分析。 诚然,尽管有几篇文章没有涉及法律问题,但它们客观地分析了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在边境固定地点消灭恐怖分子的利弊。 此外,还对恐怖分子的法律地位进行了深入分析,具有参考价值。 国内文章,如李慧慧的期刊论文《非武装冲突下无人机定点清除国外在国际法中的合法性分析》(1),本文的主要观点是,非武装冲突下跨国定点清除恐怖分子是一种非自卫的武力行为,即使一个国家“同意”也不能改变这种行为违反国际人权法并且是非法行为的事实。 然而,该条中的论点不够全面,其中之一是忽视了在紧急危险条件下以武力剥夺恐怖分子生命权的合法性并用尽一切可能性的可能性。 谭于丹的硕士论文《定向清除中恐怖分子的法律地位——从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角度》(2)分析了国际人道主义法在国际和非国际武装冲突两个国家定向清除中的适用局限性,这主要是由定向清除的主要目标——恐怖分子的法律地位决定的,并分析了不同类型武装冲突下恐怖分子身份和法律地位的变化。本文对于论证恐怖分子的特殊法律地位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章无人机跨境定点清除实践引发的平战国际法纠纷 据统计,在布什政府期间,美国军方开展了40多次跨境目标无人机清除行动,而2009年,奥巴马执政第一年的跨境目标无人机清除行动数量超过了布什整个任期。 自2008年以来,为了有效打击恐怖分子,美国经常使用捕食者和死亡无人机在阿富汗、巴基斯坦和边境地区开展跨境定点清除无人机行动。与此同时,美国还将跨境定点清除无人机行动从阿富汗和巴基斯坦扩大到中东和非洲的其他国家。 据权威机构统计,从2004年到2015年,美军在阿富汗的定点清除人数达到400多人,其中300多人发生在奥巴马政府时期,死亡人数约为2500-4000人。从2002年到2015年,也门的定点清除数量达到90-100起,涉及450-650人死亡。从2007年到2015年,美国在索马里的无人驾驶飞机遭到10-15次袭击,造成300-450人死亡。 (1)因为美国秘密执行无人机定点清除计划,有时为了达到清除恐怖分子的目的,不惜伤害记者和人道主义援助人员,所以权威机构的人员在计算实际伤亡人数时也遇到了很大阻力。上述统计数字只是一个范围,不是确切的数字,但至少可以作为更可靠的参考依据。 然而,美国政府今年1月发布的关于无人机定点清除造成的死亡人数的第一份报告显示,2009年至2015年,美国在巴基斯坦、利比亚、索马里、也门等国实施了473起定点清除,导致无辜平民共64-116人死亡,这与相关机构的统计数据相去甚远,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广泛怀疑。 ......2.2关于美国定向清除做法的国际辩论最初的定向清除行动是由以色列通过导弹发射进行的,主要针对巴勒斯坦政治领导人和恐怖分子。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进行有针对性的清除始于美国,其主要目标是恐怖分子 2010年,联合国证实,美国是世界上无人机跨境定点清除行动最多的国家,国际社会关于定点清除的辩论仍在继续。 (1)2010年,前联合国“域外处决、即决处决和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纽约大学教授菲利普·斯顿(PhilipAlston)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报告中指出,美国无人机定点清除侵犯了人权,并敦促美国立即停止行动。与此同时,美国政府还表示,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不能作为美国军方“以暴力对抗暴力”的借口,中情局没有资格进行跨国杀戮。美国政府应该停止对中情局的授权。 (2)美国军方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秘密实施定点清除计划,造成大量平民伤亡。后来,美国人权组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和《纽约时报》都认为中情局和军方的定点清除计划违反了《信息自由法》,并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中情局和军方公布相关文件。法院也支持这一主张。 (3)联合国反恐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本·埃默森(Ben Emmerson)在2013年3月发表的声明中表示,“美国在巴基斯坦的定点清除没有得到巴基斯坦政府的批准,这明显侵犯了巴基斯坦的国家主权,因此这一行为是非法的。” 我们国际关系研究所副教授朱茵(Chu yin)曾表示,“美国在其领土外开展的有针对性的无人机清除行动明显违反国际法,具有准战争性质,可能导致大量无辜平民伤亡。” (1)2012年,《美国纽约时报》评论说,“美国高级官员的目标是那些将在国外获得批准的人,包括他们自己的公民。” 第三章……*和平时期无人驾驶飞行器跨境定点清除中的恐怖分子和国家主权问题……213.1美国无人驾驶飞行器跨境定点清除做法引起的国家主权争端213.2解决国家主权争端的方法223.2.1行使国家自卫权233.2.2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授权.........263.2.3主权国家的\"同意\"...273.3关于国家主权争端的初步结论...28第4章战时无人驾驶飞行器有针对性地清除恐怖分子和武装冲突法...304.1美国无人驾驶飞行器定点清除实践中涉及武装冲突问题的主要法律...304.2武装冲突的构成……314.2.1关于武装冲突宪法的辩论.......324.2.2《武装冲突法》中规定的《武装冲突宪法》.......334.2.3关于武装冲突构成的初步结论.......354.3作为一种战争手段有针对性地清除无人驾驶飞行器的合法性........37第4章战时无人驾驶飞行器对恐怖分子的定点清除和武装冲突法4.1美国无人驾驶飞行器定点清除实践中涉及的武装冲突问题的主要法律在1990年代以前以传统的恐怖主义形式存在。恐怖活动的范围、影响和破坏力极其有限。 自1990年代以来,新形式的恐怖主义已经存在,其目标变得越来越暴力。特别是,杀害大量无辜平民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 2001年之前,美国试图通过法律手段制裁恐怖分子,这表现在通过国际司法援助引渡和逮捕恐怖分子。 2001年9月11日,一系列恐怖袭击是20世纪以来世界上最严重的恐怖袭击,震惊了美国政府,迫使美国使用武力打击恐怖主义。 中央情报局指出9·11事件的罪魁祸首是乌萨马·本·拉丹和他身后的基地组织,并认定塔利班也是一个恐怖组织。 美国总统布什采取单边主义反恐战略,发动代号为“无限正义”的“全球反恐战争”,并在“全球反恐战争”中开展无人机定点清除行动 “全球反恐战争”是布什对911袭击的“过度反应”。由于缺乏可行的撤军机制,美国陷入了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的泥潭,造成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以及国内严重的政治和社会分裂。 (1)奥巴马调整了布什的反恐战略,提出了以收缩和再平衡为特征的退出战略,以增强美国反恐战略的灵活性和合法性 (2)2009年至2011年,美国逐步从伊拉克撤军,2011年至2014年,美国也逐步从阿富汗撤军。 奥巴马的撤军机制主要是针对美军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的撤军,这并不意味着终止定点清除。 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在边境固定地点清除恐怖分子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其他国家领土主权的直接侵犯,还可以减少甚至避免美军在当地的伤亡。 事实证明,自从布什政府首次在阿富汗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进行有针对性的清除行动以来,有针对性的清除行动并没有停止。相反,无人驾驶飞行器的数量和跨国目标清除行动的规模不断扩大。美国还在阿富汗和伊拉克以外的非战场国家开展了几次无人机定点清除行动。 奥巴马总统出生在一所法学院,对国际法有着深入的研究。他一上台,就把在法律上站不住脚的短语“全球反恐战争”改为使用恐怖主义活动等对美国国土安全构成紧急威胁的词语,以及美国卷入与恐怖组织的武装冲突的词语。他用模糊的国际法理论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还大力宣传他有针对性的清除行动的结果,以转移人们的注意力。 2010年2月,美国总统法律工作人员哈罗德·科(Harold Koh)在国际协会年会上就美国定点清除的合法性给出了四个理由:(1)恐怖组织领导人是合法目标,因为他们是与美国有武装冲突的交战团体的成员;(2)无人驾驶飞行器能够执行这种任务(有针对性的清除),主要是因为武装冲突;(三)有可靠的国内程序保证定点清除的目标选择;(4)美国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越境清除恐怖组织的“高级领导人”并不违反“禁止暗杀”的国内法 ……得出结论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恐怖主义已成为阻碍世界和平进程的一个重要因素。苏联解体后,恐怖袭击的目标从前苏联转移到世界其他国家,并蔓延到世界各地。反恐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一项重要任务。 军事、科技、交通等地方发展迅速。恐怖分子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新武器,不排除国际法禁止的生化武器和核武器。 随着无人机技术的不断进步,利用无人机定点清除恐怖分子的优势将越来越突出,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操作人员和平民的伤亡。 根据最新报道,恐怖分子已经开始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进行恐怖袭击,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进行定点清除以打击恐怖主义必然成为一种趋势。 以往的反恐实践证明,很难通过传统和常规手段有效打击恐怖分子。 为了更有效地应对恐怖主义威胁,各国开发和应用了高科技、尖端和尖端武器和设备。使用无人机作战也是未来战争的发展方向。 2002年,美国开始使用武装无人机开展跨境反恐行动,并不断扩大无人机定点清除的数量和规模。许多国家已经加入或正在考虑加入定点清除的行列。 使用无人驾驶飞行器进行有针对性的恐怖分子清除确实取得了显著成果。然而,由于现行国际法中缺乏明确具体的无人机定向清除恐怖分子的规定,以及各国对在反恐行动中为追求不同利益而适用定向清除恐怖分子的不同态度,出现了一系列国际法问题,这些问题分为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使用无人机进行定向清除恐怖分子所产生的问题。 我们应该对这些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并结合现有的法律理论使用解决争端的方法,使国际法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情况。 本文以美国在跨国有针对性的恐怖分子清除中使用无人机为背景,抽象出具体的国际法问题,重点关注三个问题,即国家主权争端、武装冲突的构成以及无人机作为战争手段进行有针对性的恐怖分子清除的合法性。提出了无人机平战结合跨国有针对性清除恐怖分子的限制条件,规范了无人机跨国有针对性清除恐怖分子的行为。 此外,其他国际法问题,如中央情报局和恐怖分子的法律地位以及选择定点清除目标的标准,需要国际法专家和学者的长期关注,并需要不断改进国际法规则。 在当前恐怖活动极其活跃的情况下,无人机的定点杀伤方式在平战结合的反恐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发展前景。 然而,目前滥用无人机定点清除造成了负面后果,冲突正在加深。各国国际法学者需要共同努力,加快无人机定点清除恐怖分子相关国际法问题的研究,推动无人机定点清除在反恐中的应用,以维护地区乃至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中的引用……(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