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硕士毕业论文 > 6066字硕士毕业论文依法行政的概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6066字硕士毕业论文依法行政的概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6066字
论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论文概述:

本文是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主要论述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论文正文:

导言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所有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治国,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法治具有重要意义。

1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的关键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制度工程。包括完善法制、完善民主监督、严格依法办事、强化法制观念等。其中,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1.1一般来说,根据国家权力的划分,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在国家权力中,行政权是最活跃、最活跃的部分。(1)与立法权相比,行政权最为活跃。在我国,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绝大多数法律必须由执行机关执行。行政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序列中所占比例最大,部门数量最多,人数最多,覆盖面最广。因此,纸面法律成为现实生活中的法律,主要在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与司法权相比,行政权最具能动性。司法权的运用是基于“无投诉、无顾虑”的原则。它不向当事人和主管当局提出请求,司法机关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审判。因此,司法权是被动的。然而,行政权的运行有其自身的主动性。必须从人民的整体、根本和长远利益出发,积极满足人民各方面的需求。可以说,没有行政权力的积极运作,法治将失去其主要的生产支柱。

1.2从行政机关与公民和法人的关系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行政法律关系不同于民事法律关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然而,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实际上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1)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与公民和法人的关系是秩序和服从的关系,而不是平等协商的关系;(2)在行政活动中,行政决定是单方面的,即在大多数情况下,行政机关的决定不需要公民和法人的同意;(三)在行政活动中,行政机关的决定是先进的,即公民不同意行政机关的决定。虽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这不影响决定的执行。因此,在行政活动中,两者实际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行政机关处于“强者”的地位,公民和法人处于“弱者”的地位,这就容易使“强者”侵犯“弱者”。因此,为了维护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权力的合法行使,行政活动必须纳入法制轨道,依法行政。

1.3从行政机关在实施依法治国战略中的重要职责来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按照法定职能和程序实施法律,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发展以及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重要保障。在实施依法治国战略的过程中,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包括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立法机关依法立法和司法机关公正执法。其中,依法立法是基础,司法是保障,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立法是指根据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和人民的意愿,建立科学、严密、完整的法律体系,使法律得以遵循。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加强了立法工作,加快了立法步伐。可以说,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在国家的社会、政治、文化和其他领域,法律基本得到遵守。因此,加强立法工作,加强严格执法,努力确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比立法更为紧迫和艰巨。法律的实施是所有国家机关的任务,司法机关肩负重任,但更重要的是行政机关。许多法律,包括经济法和许多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法律,必须由行政机关实施和执行。鉴于行政机关对效率的要求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倾向于主观决策,在这种情况下,确立法律的权威,使法律能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有效制定和实施,关键在于依法行政。

1.4从需要在全社会促进法治进程的角度来看,依法行政是法治的关键。依法治国就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法律治国,也就是说,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以及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依法进行。这需要全社会文明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以及在全社会形成了解、知道、遵守和遵守法律的社会氛围。要做到这一切,关键在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机关,是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整个社会生活进行规范、文明的法律管理,不仅可以使法律法规得到充分实施,而且可以在全社会尊重法律、执行法律、遵纪守法方面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有助于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法制化进程。

2中国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坚持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将国家行政活动纳入法制轨道,即法律的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以限制行政行为的随意性、集中化和主观性,建立依法行政的执法体系。目前,我国宪法规定的行政执法制度基本框架完善,基本理念体现了民主和法制的原则。但是,由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制度与地方政府制定行政法律法规的权力平行,执法依据往往存在偏见,这使得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威没有真正确立。此外,由于缺乏配套法律以及剩余传统制度等因素的影响,法治的宪法原则在实践中没有得到充分实施。在具体问题上,主要表现为不守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纠、越权处罚、无权处罚、以罚代刑等现象。不时地,乱罚款、设卡和乱摊派已经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内部原因主要体现在一些制度问题上:

2.1国家行政机关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间的职权范围不明确。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机关行使了过多本应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常通过授权决定授予国务院某些立法权。事实上,国务院也经常行使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第二,NPC重大问题的决定权和行政机关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权力没有明确划分。根据宪法,重大国家和地方问题应由NPC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但事实上许多重大问题往往由行政机关决定。2.2行政机关的职能、管理机构和制度尚未完全转变,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前,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管理模式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一种适合社会发展的新的管理模式仍在探索之中。各级政府建立了庞大的经济管理部门,形成了政企分开的体制。其次,政府部门庞大,人员众多,效率低下,各部门的权力和责任往往难以界定,导致程序过多、部门之间争吵不休、执法机关权力重叠等。2.3许多行政行为是由于行政程序中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和严格的法律监督机制。首先,它体现在行政立法中。自1979年以来,我国颁布了一些行政法来规范行政行为的某些方面,但在行政行为的许多方面仍然缺乏关于行政行为基本规则和程序的法律。其次,它体现在行政监督的法律制度上。虽然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但由于缺乏配套法律,这种监督无法真正实施。最后,它表现为行政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腐败行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行政人员中腐败、贿赂等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不断蔓延。尽管已经处理过多次,但结果并不十分显著。它们不断腐蚀行政机关,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政府形象和干群关系。只有不断完善法制,加强法律监督,依法行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3严格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

依法行政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法律是行政机关开展活动和人们评估这些活动的标准。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追求的基本原则。实现从人治向法治的转变,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行政的基本特征和基本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正确的依法行政理念和意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切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3.1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和意识。因为“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很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来,我们没有自觉地建立各种制度来保护人民的民主权利。法律体系不完整,没有得到认真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相应的高度集中的体制以及主要依靠政策、行政命令和行政长官意志的方式根深蒂固。因此,依法行政必须经历深刻的观念更新。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我们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以下观念和意识:
3.1.1权力观念。权力是对公民权益的法律规定和保护。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保护公民权利必须是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要求“一切行政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权利”。这表明,保护公民权利是依法行政的根本目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统一体。没有列出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没有义务的权利。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中,权利始终是基本的和主导的。因此,在行政管理中,公民要履行自己的义务,首先必须满足自己的权利和要求。这不是行政机关的礼物,而是行政机关不可推卸的责任。
3.1.2程序概念。过程是按照一定的时间限制和顺序组织的行为过程。行政机关在行政活动中采取的方法和措施应当有时间限制,并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进行。如果超过法定时限并违反时间顺序,该程序是非法的。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都应纳入法定程序的轨道,即行政法定程序是用来限制行政的,“无程序行政”,这是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原则。
3.1.3监督概念。没有监督和限制,权力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任意性、滥用和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这在人类历史上早已被证明。早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指出,“共产党的执政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整份报告中有五处提到“民主监督”,这绝非偶然。民主监督是战胜权力腐败的天敌,这也是人类历史早已证明的真理。因此,严格依法行政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监督观念,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3.1.4服务意识。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宗旨。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现代法治国家已经从“行政统治”演变为“行政服务”。西方早期资本主义时代提倡“最好的政府,最少的管理”的原则,以满足当时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要求。为了克服经济危机,缓解阶级矛盾,现代资本主义提倡“最好的政府,最服务的”,要求政府积极干预一些社会领域,以促进人民的福利,从而倡导“服务行政”,这是值得我们借鉴的。过去,我国习惯于把行政看作是“治理老百姓”而不是“服务”,经常指的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应转变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3.1.5责任感。如果你有权力,你必须履行你的义务。同样,如果你有权力,你必须承担责任。行政机关像公民和法人一样,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严格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责任感,实现行政管理权责统一。由于中国封建社会历史悠久,封建传统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完全根除。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想法尚未成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普遍意识。因此,在行政活动中有权力而无责任的现象更加严重。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树立责任感。

3.2应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依法行政的关键。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执法将成为政府机关的主要任务。严格依法行政要求机关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实现国家行政法治化。
3.2.1执法责任制和考核制的实施。目前,我国许多立法是由行政部门起草的,而有些部门在起草时注重权力斗争,导致许多部门参与管理或有权在许多立法中处罚同一事项。因此,在一些违法行为发生后,许多部门相互争吵或互不管理,导致责任不清、责任不清。因此,应当实行执法责任制。这使得很容易找到一些法律的执法主体,而一些法律有多个执法主体交叉。因此,应当实行执法责任制。所谓执法责任制,就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要求对法律法规进行分类,根据其内容确定负责实施的行政机关,明确执法责任,以解决执法责任不清、执法不作为或行为不检的问题,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提高执法水平。如果有执法活动,必须有评估和评价。做好考评工作,应将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奖励的重要依据。因此,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考核制。1.要明确划分行政执法机关的职权,分解落实各职能部门或岗位及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二)明确执法任务、标准和程序,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依法行政规范有序;3.建立健全以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职责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廉洁勤政制度、执法人员考核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责任和考核制度,确保执法主体到位、目标措施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3.2.2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监督体系。执法监督是严格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没有有效的执法监督,很难保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完全符合人民的愿望和利益,也很难保证国家行政的目标。因此,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监督的检查和指导,建立执法检查责任制,完善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一)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制度。(2)加强司法监督。一方面,司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法。另一方面,也要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这不仅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还要求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从而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损害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和法人也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进一步完善国家赔偿制度,即当国家机关和国家人员的违法行为损害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时,公民有权要求赔偿。进一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使行政机关执法活动更加公开透明。
3.2.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热浪人员素质。行政执法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素质执法队伍的存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是改善行政执法状况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建立一支忠于人民、熟悉法律、具有高尚道德和专业精神的行政执法队伍。(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在职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2)执行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定期交流和重要岗位轮换制度。(3)建立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奖励成绩突出者,严格执行错案调查制度,坚决淘汰不适应执法的岗位。

3.3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法治化。行政决策是行政管理的前提和基础,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行政决策是否正确关系到国家行政的成败。因此,行政机关必须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有关规定,建立法律决定和重大行政决定的听证制度,以克服违法决策,避免决策失误,确保决策合法、科学、民主。有效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法治化。

结论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所有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治国,切实保护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法治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