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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1字硕士毕业论文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综述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2151字
论点:规划,公众参与,土地
论文概述:

本文是硕士毕业论文,本文在研究分析国内外土地规划中公众参与理论及现状基础上,进一步结合我国公众参与的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而对下一轮规划修编公众参与模式提出设计理念、建议

论文正文:

第一章导言

1.1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自然资源,虽然不可再生、不可替代,但却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和配置将有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目前,我国正处于土地资源严重短缺的高峰期。人与土地的关系陷入僵局。除了无休止的破坏和浪费土地资源之外,人们还过度开发土地资源的潜力,土地的不合理利用也日益增加。无论是农业生产还是非农业生产,土地都是经济生产的主要因素,土地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在人口多、地方少的中国。

1.1.1主题选择的背景

1.现实的社会问题

(1)土地弓形造成的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的土地分配缺乏规范、长期的管理体系。土地产权的主体和权利界定不清,保护不力。不切实际的地价可以归因于行政性的土地供应模式。不仅对土地的使用方式没有明确的定义,而且在土地收入的管理和分配方面也没有明确的术语,这滋生了腐败,如\"黑箱操作\"。目前,我国土地规划仍处于单独实施县级规划的状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县之间没有联合规划的模式,导致我国许多地方政府或规划相关部门主动制定和调整规划方案。

(2)重大项目选址引发的利益博弈

由于土地规划涉及经济、技术和行政等多门学科,因此土地规划涉及的利益群体相对较多。另一方面,在制订土地规划计划前,各利益团体会争相制订自己的项目计划。为了通过规划使自己的项目计划成为可能,他们会毫不犹豫地使用各种方法来干预规划计划的编制,包括不同的政治压力和经济诱惑。另一方面,政府有时为了一时的利益而选择错误的规划方案,使土地规划在没有全面考虑和分析的情况下进行。或者在土地整理、土地调整等相关项目中,政府和规划部门未能充分了解公众的需求,没有对不同利益相关者进行利益最大化分析,导致项目选址过程中对周围环境的损害远远小于项目建成后能够带来的利益。

1.2研究综述

1.2.1外国研究现状

1、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起源及相关系统论的形成

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始于1860年。在西方国家,土地规划不仅被视为社会发展的一个指标,也是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事实上,公众参与的兴起是思想和实践具体互动的结果。首先,文艺复兴时期的自由主义和民权运动在一定程度上滋润了公众精神和参与意识。政府职责的转变和国家制度的颁布都反映了公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增强。在现代化建设的领导下,存在着“理性扩张”的缺陷。为了使土地规划人员从象牙塔走向公众,规划界在多元化理念的影响下进行了反思。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科学理论逐步完善、工作参与不断推进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公众参与的理论和方法建立在已经形成的公众参与的雏形之上。这些形成的参与理论和方法不仅深化了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理论,而且有效地与社会发展和政治进步体系相结合,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美、英、德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理论与实践

公众参与起源于美国,在美国,公众参与与促进自由、民主和政治理念不谋而合。公众参与地方项目的各个阶段由土地规划部门根据联邦政府关于地方项目支出的决定决定。美国不断将公众参与纳入各种政策,并通过改善土地规划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内部和外部容忍,逐步加强公众参与的重要性。例如,从1950年代末颁布的《联邦公路法》到1970年代颁布的《环境条例》,新的《联邦交通法》颁布于1990年代,当时公众参与政策几乎得到改善。美国的土地规划不仅注重公众的参与,而且更加注重规划者在不同规划阶段采取的不同方法,以鼓励公众参与土地规划。

第二章概念定义和基础分析

2.1概念的定义

2.1.1公众参与

1.民众

在中国古代经典中,它通常意味着“犹大家和大众”朱玉子《列传》第16卷,“例如,如果一件事是公共事务,那就不是什么大问题。如果你是一个私人,就把它抱在胸前,永远不要忘记。这是公共和私人之间唯一的区别。”《恨海》第十次写道:“迪化害怕了,说:‘这怎么可能呢?虽然医院里有很多人,但他们都是公众。如果你想要茶和水,你怎么能让它变得简单呢?刘清的《铁壁》第15章写道:“银凤凰抓住他的袖子,第一次在公共场合凝视他。”碰巧具有当代意义的公众指的是社会中公民的集合。土地规划中的“公众”分为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广义的“公众”是土地规划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个人、特定利益群体和政府代表,以及担任中级职务的技术专家。其中,政府代表只是其中之一,是计划的组织者。技术专家的参与主要是提供技术支持,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是一定的参与意识。“公众”的狭义定义不包括政府代表。公众是一个与政府相对应的概念。

2.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理论的先驱欣斯汀(Hinstin)认为,“公众参与是公共权力的运用和权力的再分配,这样在政治、经济和其他活动中无法控制权力的人的意见就可以在未来有计划地得到考虑。卡尔松和威廉姆斯指出,“公民参与(Civil participation)是政府在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中提供更多的行政反馈渠道来回应公众意见,使公众能够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并联系为公众服务的公共服务机构的行为。

从以上观点可以得出结论,公众参与是指政府通过公众个人或群体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和联系服务机构,反映公众意见,解决公众与政府之间的长期矛盾,提高公共决策的合理性,增强政府处理行政事务的能力,从而达到公众参与能够实现政治民主、利用公共权利获得公众最大利益的目标。从社会角度来看,公众参与的本质是社会资源的再分配和社会资源的再创造。公众参与概念的基础是在发展民主政治的条件下形成的,是实现民主社会的必由之路。这里提到的公众参与不仅参与政治活动,而且还参与与公共管理有关的其他事项,包括公共利益。它重新界定了公共权力、公共义务和公共参与下的治理新概念,属于广义的公共参与。

从以上观点可以得出结论,公众参与土地规划不仅是对规划的事后参与,而且还涉及整个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是土地规划方案编制、方案决策和方案实施的全过程。利益相关者团体包括公众交换意见和协商自己的利益。公众通过积极参与土地规划的全过程来实现其参与权和监督权,以保护自身利益不受侵犯。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可以平衡各利益群体的利益,避免规划频繁修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2基于分析

2.2.1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理论基础

土地规划的决策、编制和实施都是根据规划区的客观实际进行的。它不仅对规划区的土地利用结构和方向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而且影响着规划区的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因此,公众参与有助于土地规划方案的科学合理性和完善性。

1.公众参与规划和决策

现阶段的公众参与主要是指政治和政策层面的参与。公众参与制度的本质是让公众参与行政决策过程,以保护公众的合法权益。梁鹤年认为,公众参与是权利的再分配,是一种“契约”民主。公众参与土地规划不是一个单一的阶段,而是涉及从规划方案编制到规划方案实施的全过程。其目的是使规划领域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演变成一种“契约”,参与土地规划的不同领域的利益集团在参与规划时必须遵守“契约”。另一些学者认为,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是公众自组织参与规划编制、实施、事后管理和监督、规划价值评估和规划方案修订的完整过程。规划方案是在规划区内的公共组织和其他利益集团共同协商后制定的,并结合规划区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及其土地利用现状,最终确定有利于区域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一个民主不断进步、民主和法治不断完善的社会,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决定应该有一个明确的法律定义。如果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时应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势必会降低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积极性,甚至以“不关我们事”的态度面对规划。因此,应加强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巩固其法律地位,给予其法律参与地位,并为营造积极和谐的参与环境做好充分的硬件准备。

2.公众参与汇编过程

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的实质是主张权利、使用权利和维护权利的过程,也是权利和责任平等的过程。在参与土地规划方案编制的过程中,公众不仅保护自己的利益,也减轻了规划者的负担,使原本由规划者承担的任务由公众参与人和规划者共同承担,从而防止参与人只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合理分配。编制土地规划应当考虑规划实施的可行性。无论编译计划有多好,如果不容易实现,它只能被视为纸上谈兵。因此,计划的编制必须从现实出发,公众是与现实接触最多的人。因此,公众参与土地规划编制的重点可以更广泛地弥补规划者在技术层面考虑不充分所造成的损失,提高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当公众面对太抽象而无法参与的事物,而不是有具体形象的事物时,他们参与的热情就会大大降低。在公众参与土地规划领域,目前我国尚未规定公众参与的程序和内容。由于规划方案的编制必须考虑到区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和规划实施的难度,因此有许多专业技能需要考虑。受公众素质的影响,要求公众参与规划的每一个程序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此,为了保证土地规划的有效实施,有必要吸收足够的公众意见,而广泛的公众意见来自公众的参与。确保参与者的参与是全面、具体和易于理解的,已成为有效实施规划的重要基本条件。此外,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应贯穿整个删除过程,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环节,并应根据规划者的技术水平、公众可能参与规划区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其他因素制定公众参与计划。

第三章我国土地规划公众参与的现状及问题......18

3.1公众参与土地审查的状况........18

3.1.1公众参与土地规划体系建设........18

第四章公众参与设计的规划修订.......22

4.1公众参与的系统设计.........22

4.2公众参与形式的设计........23

第五章\'建议.........30

5.1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31

5.2完善公众参与制度.........31

第五章政策建议

公众参与土地规划涵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不同的利益相关者追求不同的利益。为了保证土地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实现公众和政府利益的最大化,有必要为机械生产建立合理、科学的保障。接下来,笔者从意识形态、制度和技术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5.1营造公众参与的氛围

1、政府观念的转变

首先,政府应该改变“出口权”的概念。为公众参与创造积极的环境在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的“专有权”行为有关。要改变我国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政府权利至上的现状,政府需要在意识形态上接受权利对公众的输入,改变以往的“功利主义”。从群众那里获得权利,然后为他们服务,需要政府改变自己的观念。其次,政府应该高度透明。公众参与的前提是知识,无论是制度的建立还是制度的实施,政府都应该以各种方式向公众公布,鼓励公众参与并实施监督,从而真正“为人民服务”。

2.规划师思想的转变

规划师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但在实际工作中,规划师通常忽视公众的意愿,而是盲目地为政府提供便利,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对角色错位的误解,而走出误解的唯一途径就是改变规划师的错误观念。因此,土地规划者应树立“满足绝大多数人根本利益”的工作理念,从公众的角度出发,在决策、编制和实施删除计划时考虑公众利益。充分结合公众意愿,搞好公众与政府的联系,权衡经济发展与公共利益的关系,运用高水平的专业技能设计最符合长远发展的规划方案。

3.强化公众的主观观念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公众对权力使用的意识。面对来自政府或其他部门的压力,公众应该用自己的权利来限制这种平衡,从而维护自己的利益。同时,公众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正确行使权力,增强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的能力。二是建立完善的公共组织,通过强大的组织力量限制政府或其部门滥用权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黑箱操作”等腐败的滋生。最后是加强公众的民主观念。民主观念的深化是实现理性公共权利的基础。只有形成合理的公共权利,才能实现客观合理的公众参与和监督。

结论

通过以上研究,不难看出中国土地规划缺乏公众参与。尽管公众参与规划取得了初步进展,但公众参与的方式仍然无法摆脱简单化、形式化的表象操作,这不是对公众参与的正确解释和实践。只有充分引入公众参与理论,并结合中国的实际国情,才能更好地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公众参与模式。主要结论:

首先,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在传统规划体系设置、规划内容安排、方法和程序上发生了新的变化和诠释,使得规划决策更具科学性,有利于规划的具体实施。

其次,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大大缓解了社会权力和社会利益的不公平分配,是公民权利实现的体现。公众参与不仅是实现土地规划民主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抽象的权力运行机制,使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利益关系更加协调。

第三,由于公众参与土地规划受到国家经济结构、社会制度和文化环境的限制,必须支持良好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虽然政府在公众参与的规划中起着主导和支持作用,但为了更好地促进公众参与,有必要逐步从单一的行政主导模式过渡到公共政府双重参与和公众监督参与的全过程模式。

第四,公众参与中国土地规划的形式仍处于肤浅阶段。要实现真正的公众参与,需要加强两个方面,即社会方面需要加强法制建设,公众自身需要提高文化素质。然而,两者的实现都需要长期的发展。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