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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控,建筑企业可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方式的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1%;普通纳税人实行简单计税方式的建筑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字〔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您好,我公司有一家建筑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具有建筑资质。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格包括材料和施工费用。 财务结算分为两部分:作为销售收入向客户开具的材料发票和作为项目收入的施工费用发票也分为两部分:国家材料税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和地方建筑费用税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会计处理可以分两步进行。1.在建设过程中,费用通过在建主体收取,在建主体承担企业基础设施、装修等在建支出。 施工过程中应由企业承担的管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和税费记入本账户借方(待摊余,相信我,保证可靠 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方式的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1%。对于实行简单计税方式的建筑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为3% 因此,建筑企业11%或3%的税率取决于企业类型和税收计算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开具的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顺序和栏目开具,一次性真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下列虚假发票: (一)为他人或者为自己出具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的发票;(2)。

建筑企业可以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

建筑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是多少?一般纳税人实行一般计税方式的建筑企业,增值税税率为11%;普通纳税人实行简单计税方式的建筑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字〔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控

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建筑施工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及风险防控范文

[目录摘要]2016年5月1日营业税改革上调后,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风险防范比以往的营业税发票更加困难。加强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已经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面临的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

[关键词] 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风险预防和控制

中国建筑企业将从2016年5月1日起实行营业税改增。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和风险防范比以前的营业税制度要困难得多。由于财务人员的观念还没有从营业税制度完全转变为增值税制度,相关业务也不熟练,建筑企业目前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合同发票、货物(劳务)流和资金流不一致,导致增值税发票开具不实;第二,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增值税发票内部控制流程。第三,企业非法获取增值税发票逃税。第四,获得的发票不规范。建筑企业增值税发票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商业凭证,即收付凭证;二是税种凭证,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抵扣凭证等税前抵扣凭证。

1。获取发票时,应主动检查并尽可能避免获取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在日常工作中,应特别注意以下情况下的发票检查:第一,从网上购物;二是新的业务关系;第三,客户签发的货物名称发生了变化。第四,获得的发票开具人与支付对象不一致;第五,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第六,货物装运地与企业生产经营不一致。第七,同一客户提供的商品名称多种多样,关联度不高。八是对方同时有多个企业名称。您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检查平台,检查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的发票信息。

二。熟悉常见异常发票类型及相应对策

异常发票的常见类型有:一是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异常;第二,认证无法验证,认证不一致,重复认证,密文错误,认证失控等。必须扣留异常增值税发票。根据规定,发票及相关电子信息应及时传递给税务稽查部门。第三,比较不一致,比较缺失且无效。第四,发票失控。这意味着防伪税控企业丢失了未开具金税卡的发票,列为异常防伪税控企业的发票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纳税。第五,发票搁浅了。如果企业获得异常发票且尚未上报扣款,则暂不办理扣款。已经申请抵扣的,应先转出作为进项税。

一般来说,对施工企业发票管理构成最大风险的主要有三种情况:接受第三方出具的虚假发票;更改商品名称开具发票;发票(官方税务收据)不经交易虚假开具。第一种情况可分为善意取得和恶意取得。企业必须坚决禁止第一种恶意收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第二、三种行为。企业在日常工作中也必须高度重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第一种善意取得。关于处理纳税人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欺诈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买卖双方之间有真正的交易。卖方使用卖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物名称、印章、数量、金额和税额均与实际情况相符,没有证据表明买方知道卖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上述情况同时得到满足。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买方(付款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根据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和出口退税。已扣除的进项税或买方获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收回。”因此,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因为善意取得没有主观故意,不构成刑法中的偷税犯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

如果买方能够再次从卖方处获得防伪税控系统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或者获得人工出具的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并获得卖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调查或正在调查卖方出具的虚假专用发票的证明,买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或出口退税《关于对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征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法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的,不适用本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还应当自逾期纳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因此,善意取得的增值税发票在收回时不得收取滞纳金。

此外,如果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将有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简要说明见表1。

据统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已成为中国企业家的第一大高发犯罪。在实际工作中,企业规避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的防控对策主要包括:禁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扣减应严格按照三级整合原则进行。不符合原则的,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严格提供和签署。认真识别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收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从善意取得的角度进行抗辩。应注意关联方交易造成的虚假发行风险。由于关联方之间隐藏而复杂的利益关系,企业也容易出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风险。

简而言之,施工企业面临的税收风险在“转产增加”后有所增加。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它。从法定代表人到财务人员,必须树立风险意识,时刻关注税收制度的变化,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机制,将企业的税收风险防控到最低限度,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

[1]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字〔2016〕3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的若干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10年第587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2011年第25号)

[5]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

[6]关于对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征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8]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