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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21字硕士毕业论文纳税评估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以税务机关对成品油行业的评估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25121字
论点:纳税,评估,纳税人
论文概述:

本文是税务论文,本文在对纳税评估的一般问题作出阐述的基础上,对国外的纳税评估情况作以介绍,并对国内纳税评估发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经验进行了剖析,提出了完善我国纳税

论文正文:

第一章是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定义及相关理论。

研究纳税评估管理,必须首先界定纳税评估管理。本章阐述了纳税评估管理的概念、要素和定位,并介绍了纳税评估的相关理论。

第一节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的定义

一、纳税评估的概念

纳税评估的定义见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发布的《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纳税评估是指税务机关运用数据和信息对比分析的方法,对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包括减税和退税申请)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判断,并采取进一步征管措施的行政行为这一定义,更具体、更直接地反映了纳税评估在税收实践过程中的具体含义,体现了较强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对实际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二.纳税评估要素

纳税评估要素是指纳税评估的构成要素,包括评估主体和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过程、评估结果等。

(一)纳税评估的主体和对象

纳税评估的评估主体是指纳税评估的具体实施者、制定和实施评估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评估对象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被评估方。具体分析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申报包括所有应由税务机关管理的纳税人和所有应缴纳的税款。纳税评估的基础数据包括纳税申报材料、代扣代缴报告和税务机关掌握的其他相关涉税信息。纳税评估不仅指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提交的纳税申报单,还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涉税审批、发票使用、生产经营等许多涉税信息。评价对象的另一个方面是税务机关的征管,通过它可以发现征管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2)纳税评估方法

纳税评估的工作方法是比较数据和信息。纳税评估是利用评估指标体系和预警值对各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涉税信息进行比较分析,揭示异常波动程度,判断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税务机关采用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比较,统计分析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纳税金额是否在合理范围内。评价的原则是需要使用不同的评价方法,或者可以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评价方法结合起来,以获得最佳的评价效果。

第二节纳税评估的相关理论

一、纳税评估的效果理论

纳税评估促进税收公平发展,有效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税收原则之一是公平原则,体现在纵向公平和横向公平上,即一方面,纳税人的税负水平与其经济状况相适应,另一方面,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应保持平衡。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实施的关键,也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之一。因为从税收公平的角度来看,同样的经济状况应该承担同样的税收负担。但是,在征收管理措施不当的情况下,即使两个纳税人有相同的税收违法行为,如果税务机关不同时发现并给予相同的处罚或待遇,则违背公平原则,不利于税收制度的实施。由于税收公平得不到实施,公平竞争得秩序将被扰乱.如果逃避纳税义务所获得的利益超过了为违反税收而支付的成本,纳税人将倾向于对其纳税义务做出消极反应。“纳税人的遵守受到利息激励的影响。如果纳税人的违规行为不太可能被及时发现,而且这种违规行为不会受到严厉惩罚,纳税人往往会选择违规行为。”

塞德里克·桑福德(Cedric Sanford)认为,逃税避税的原因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一是纳税人对国家和法律的基本了解,税率和税收制度的公平性,以及政府对税收合理使用的理解。二是群体对个人行为的影响;三是税务审计、信息报告和代扣代缴税款;第四,税收管理的类型;第五是找出逃税的可能性和惩罚的程度。第六是为纳税人服务。(2)由此可见,降低成本、追求效益、防范风险是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主流。纳税评估对象的范围很广,促使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违规纳税的可能性。将纳税评估不正常但没有合理解释的纳税人转移到稽查局进行税务检查,可以更容易查出其偷税违规行为,增加处罚风险。纳税人因违反税法而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他们逃避纳税义务所获得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更倾向于从税收心理和成本的角度遵守税收秩序,客观上促进了税收公平。因此,推进纳税评估可以培养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意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对促进公平公正的经济秩序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是我国纳税评估管理的发展及存在的问题

纳税评估管理自1997年进入中国以来,逐渐受到业界的重视,并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本章将阐述我国纳税评估管理的发展历程和存在的问题。

第一部分是我国纳税评估管理的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我国纳税评估管理的发展历程

纳税评估是国际公认的税收管理制度,起源于西方的税务审计制度。目前,大多数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纳税评估体系和纳税评估模型。中国税收评估起步较晚,其产生和发展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全面实施三个阶段。

(a)初始阶段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计划,“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优化服务,依靠计算机网络,集中征管,集中检查”税收征管新模式全面启动,部分省市税务机关开始了纳税评估的实践探索。1998年生效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个人纳税申报审查评估办法》标志着我国纳税评估实践的正式开始。

(2)发展阶段

1999年,提出了“纳税评估”的概念,外资企业的“检查评估”延伸到内资企业的纳税评估,并在部分省市实施。2001年,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并颁布了《商业企业增值税评估办法》,使商业企业增值税评估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与此同时,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先后开展了不同程度的以增值税为重点的纳税评估。一些省市在市县税务机关建立了专业的纳税评估管理机构,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纳税评估。

(三)全面发展阶段

2003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积极开展纳税评估工作”,详细阐述了纳税评估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手段,并开始全面将纳税评估引入税源管理。2004年7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任旭在全国税收征管会议上进一步明确并强调了深入纳税评估的要求,推动了纳税评估的全面实施。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税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税务评估工作开始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但是,在近期,具体方法因地而异,纳税评估仍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阶段。

第二节我国目前纳税评估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的快速发展,我国的纳税评估在改善纳税服务、增加税收收入、提高税收工作效率方面发挥了更大的作用。然而,我国税收评估在法律定位、执法依据、网络互联性和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与有效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水平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包括纳税评估法律依据不足、纳税评估指标体系不完善、纳税评估信息化水平低、纳税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安排不合理。

第一,税收评估的法律依据不足

纳税评估在实施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有些做法不符合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例如,《税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税务评估可以执行检查账簿、了解情况、实地核查等任务。这些内容在《税收管理法》中被公认为税务检查的权威。此时,虽然纳税评估面谈、实地核查和税务检查的内容基本相同,但《税收征管法》比《税收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和更强的法律效力。《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纳税评估具有检查功能,而纳税评估是执行税务检查的工作内容,这将使纳税人质疑税务机关执法是否越位。

《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需要补充纳税申报单和补税的纳税人通常不需要被罚款,这与税收法律法规如《税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不一致。在处理一般性税务问题时,《税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如果存在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错误、税务评估中发现疑点等一般性问题,经面谈、证明、调查核实等程序认定事实清楚,不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嫌疑,不需要立案调查,可以要求纳税人予以纠正。要求纳税人补充纳税信息,要求纳税人补充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户的,税务机关应当督促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逐项执行。”在这方面,很明显,纳税人可以纠正纯粹由于税收计算错误或政策理解错误而产生的税收问题,而不是由于逃税等主观的非法目的。在自我纠正的过程中,纳税人不能因为不想失去获得的经济利益而对自己处以罚款。此外,纳税人不具备罚款的执法职能,罚款只能由行政执法机构执行。因此,根据《税务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罚款不会发生在纳税人自行纠正税务问题的过程中。但是,《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并处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罚款和纳税评估的规定有很大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在相关文件中对纳税评估的处罚规定如下:“通过纳税评估、访谈咨询和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包括催缴、补充申报、补缴税款、调整账户、限期改正、滞纳金等。,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涉及处罚的,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涉嫌“偷逃、欺骗、抗拒”等税务违法行为需要立案的,应当及时移交税务稽查部门查处。虽然该文件明确规定了纳税评估过程中的时限和处罚方法,但部门规章和《税收管理法》中的一些纳税评估内容仍存在不一致之处。

第三章税务机关税收评估管理先进经验分析……20

第一节我国税务机关对成品油行业税收评估管理的经验...................20

一,中国炼油和销售行业的主要特点……20

二,我国炼油销售行业税收征管的主要难点……21

三、我国炼油行业税收违规的手段……22

第四章完善我国纳税评估管理的措施……30

第一节完善纳税评估法律机制...................30

一、发展和完善社会法制……30

二是提高纳税评估的法律地位……31

三、完善纳税评估相关法律法规..............................31

第四章是完善我国纳税评估管理的对策

近年来,纳税评估管理越来越受到我国各级税务机关的重视。目前,税收评估的概念已经初步确立,围绕税收评估的各种工作正在进行。可以说,目前我国的纳税评估管理仍处于持续发展阶段。因此,在探索和实践中,需要充分借鉴国内外税收评估管理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需要从完善纳税评估法律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完善纳税评估组织等方面进行研究,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纳税评估管理方法。

第一节完善纳税评估法律机制

一、发展和完善社会法制

纳税评估管理涉及社会经济领域的方方面面。社会经济领域法律制度的完善将对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产生重大影响。

首先,有必要明确纳税评估本身的法律地位。应当纳入《税收管理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应把纳税评估作为税源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明确与税务检查的界限和衔接条件,完善评估内容,规范评估程序,确定评估时限,有效增强纳税评估的法律效力和可操作性。同时,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也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涉税信息共享的税收法律制度,明确政府机构和其他相关机构必须配合税务机关的纳税评估调查,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及时从第三方获取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通过完善法制,纳税评估工作将真正法制化、规范化。

第二,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规范公民或企业在政府机构和社会机构的注册号码,有效记录纳税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交易,确保税务机关能够共享此类信息,从而解决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发展和完善会计制度,解决会计信息不准确的问题,确保纳税人如实提供生产经营信息和财务信息。

结论

纳税评估是一种先进的税收管理方法,在国外已被证明具有良好的管理效果。由于税务评估在我国开展时间较短,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管理作用,有必要彻底改革手工审查和税务评估的原有落后方法,逐步实现这项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然而,税收评估在我国税收征管实践中取得的成绩仍然十分显著。纳税评估的有效实施,将对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税源监管、改善税收企业关系、促进税收管理专业化和精细化发挥作用。纳税评估在未来的税收征管中必将发挥更大的作用。笔者在学习和理解税收评估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在实际工作中对税收评估的理解,撰写本文。由于工作之外写作时间仓促,我的理解能力有限,可供研究的文件和资料很少,因此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不足。请纠正我。

参考文献(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