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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85字硕士毕业论文基层政府普法研究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9785字
论点:普法,政府,基层
论文概述:

本文是法律论文,笔者认为要让更多的公民知晓法律、尊崇、敬畏法律,让法律意识真正深入民心,进而养成守法习惯,形成守法意识。抓住这个着力点,全面推进基层普法工作。

论文正文:

据说,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基石。 法制教育,特别是基层法制教育,是加强社会法制建设、确保广大基层社会稳定的有力保障。这也是优化基层文化和精神文明的重要途径。 但长期以来,我国基层法制教育进程缓慢,政府普法效果不明显。 然而,国家法治意识薄弱、法律素养低下等因素直接影响了我国法治战略的实施进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2020年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进法治政府。 因此,要使“尊重、学习、遵守和使用法律”成为一种良好的社会风尚,就必须不断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从1986年的“十五”普法到现在的“七”普法,中国的普法经历了30多年的跌宕起伏。可以说,公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理念、依法行事和依法维权能力都有了显著提高,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取得了初步成效。 然而,不容忽视的是,长期以来,中国的法律知识普及实际上是一场以政府为主体的泛社会民族运动。 其组织模式、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存在诸多问题,亟待探讨和解决。 普法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实践 在国外,没有专门的组织或组织对所有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国外大部分研究都是从教育学的角度出发,对国内外法学教育进行了比较分析。 然而,国内对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的研究一直在上升,特别是2005年“四五”普法结束后,出现了许多关于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的研究成果。 比较有代表性的有许章润主编的《清华法律》(第11期)《普法研究》、舒扬主编的《中国法律三十年》(1978-2008年)、朱文婧主编的《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与指标体系》、刘标主编的《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普法十五年》、张明鑫的《当代中国普法活动的反思》等,都对普法工作进行了一定的研究。 一般来说,国内对普法宣传教育的研究有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观点。 有的倾向于“肤浅的描述”,有的侧重于回顾普法的历史,有的延伸到中国司法制度运行的宏观层面。 然而,从县的角度出发,通过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市、区)来分析基层政府普法工作的讨论却很少 作为福建县域经济的龙头和民营经济发展的风向标,它也是国家改革和发展的缩影。长期以来,改革创新的基因一直在晋江普法工作的血液中流淌。 特别是“六五”普法以来,晋江致力于语法整合,推进“深入普法”,在基层普法工作中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 本文将以城市为分析样本,从小到大、从点到面对我国基层普法工作进行分析。 通过对县级市晋江市普法发展历史和现状的梳理、分析、总结和提炼,分析基层政府普法中常见的现实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探索普遍的改进措施,试图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运行模式和评价体系。 这对加快中国法制社会进程,对广大法律工作者和基层群众都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第一章基层政府普法概述第一节基层政府普法概念的界定“法制”一词自古以来就没有统一的定义 这个词最早出现在2500年前的《礼记和月令》中:“这是一个月,有一个指挥部门,一个法律体系,一个农业圈,一个侄子的死亡,一个禁止强奸,以及对罪恶和邪恶的遗憾。” “在这里,“法律制度”一词与“法律”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法律制度 秦朝以后,除了法律制度之外,法律的出现和司法制度保障法律实施的规则也被纳入了“法律制度”一词的含义 整个封建时代基本上延续了这种理解几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多数学者也把“法律制度”理解为法律制度,即法律和制度的总称 直到20世纪80年代,人们才对社会主义法制的概念有了新的认识。 主要有两种观点。一些学者认为,“法律制度”一词可以分别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来理解。 换句话说,“法律体系”包括静态法律和系统。从动态的角度来看,它还包括一系列活动和过程,如法律的制定、执行和监督。它是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有机统一。它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这里的重点是在动态意义上依法行事。 (1)第二种观点是,“法律制度”一词不仅包括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律规则),还包括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运作、确保法律运作的国家机制、一个国家的法律和文化传统、法律主体意识、法律教育、法律研究等“法律制度是由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组成的制度。从其构成来看,它至少包括现行法律、法律实践以及指导法律和法律实践的法律意识。” (2)在这两种观点中,后者对“法律制度”有更全面的理解,涵盖了“法律制度”的基础。本文同意后者对“法律制度”一词的理解 归根结底,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进步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步。 十一届三中全会深刻反思和总结了历史经验教训,提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国家建设的重要目标。 从此,中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入了“快车道” 但是,不可忽视的是,在中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仍然有一些罪犯利用法律漏洞从事投机倒把、贪污贿赂、盗窃国家和集体财产等违法犯罪活动,这对中国改革开放的快速发展非常不利。 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迅速掀起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的热潮。 与此同时,为了配合“严打”,开展了一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产生了巨大的反响。 1984年,中央政法委和中宣部重视并肯定了司法部本溪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上提出的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的理念。 经过个别审判等一些准备工作,1986年,中国“十五”法制宣传教育运动正式启动,中国政府在全国范围内组织、规划、领导和逐步开展普法活动。因此,中国的法制宣传教育这一宏大的社会工程,以普及全民法律知识的形式迅速展开。 ...第二节基层政府普法的干扰因素分析 这种模式的形成有深层次的原因。必须承认,中国是一个缺乏现代法律传统的国家,外国风格主导着中国的法律进程。 基层几乎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 然后,我们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来改变这种局面。 这项重要任务需要一系列资源,如人力、物力和财力。它不能由社会组织或个人等被动群体来承担。政府自然会成为领导者。 当然,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为了保证传播效果,所有有能力接受教育的公民和法律知识活动的执行者都必须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确保法律宣传效果无限接近预期目标 自1986年“十五”普法以来,基层政府在普及公民法律知识和提高法律意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这是因为它强烈呼吁履行其普法职责。然而,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大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已经扩大,对法律的需求也在增加。在这样一个信息社会里,政府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发挥着主导作用,但渐渐地,政府似乎无能为力。 (1)2006年,政府开始探索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逐步尝试依靠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工作。然而,我国基层政府的排他性和垄断性是固有的,这使得普法任务仍然由政府承担,而那些由政府引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或个人只能在普法运动中发挥合作者的作用。 (2)目前,社会化普法的总体格局仍未能有效形成,普法工作已成为政府单方面的说教 我们知道,普法的核心在于形成人们对中国法治、法律文化和法律制度发展的深刻认识,而这是政府主导的普法模式无法很好实现的。 因此,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阶段,应更加重视公众或社会组织对普法工作的参与,推动普法“传道”向“参与”普法的转变 第三章……基层政府普法的实证分析——以福建省晋江市为例...17第一节福建省晋江市普法发展历程...17第二节晋江城市文化普法策略...24 1、概念指南:文化大众化的法律大众化框架...24 2、实践路径:以文化和法治为导向的普法新模式...253.突出重点:让弱势群体感受法律文化的影响...第三节:晋江市普法存在典型问题........271.普法缺乏针对性........272、普法评价体系缺失.......27第四章完善我国基层政府普法工作的建议........31第一节推进普法工作模式的转变.......312、推进普法工作市场化.......32第二节促进普法工作方法的多样化……331、提升传统媒体的普法效果.......332、推进网络普法教育...343.创新法学教育的表达方式...第三节构建了大规模普及法律知识的模式...351.实行“谁执法,谁推广”的责任制...362.促进公众参与普及法律知识...36第四节法律知识普及绩效评估体系的构建……38第四章促进我国基层政府普及法律知识的建议 政府一直是我国普法的推动力,政治权威是保障。 这种由政府主导的集中普法教育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间内是必要的。然而,由于其自上而下和充满官方意识形态,它不能真正使公众具有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也不能使观众树立他们对法律的信仰。现在它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 公众逐渐适应和满足传播者灌输的政治理念,放弃真正的理解,依法行使权利,背离了普法的初衷。 法律知识的普及需要逐步从单向灌输模式转变为双向甚至多向交流模式,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积极参与法律宣传教育,而不是被动接受法律知识的灌输,在平等的基础上积极与传播者展开交流。只有建立沟通平台,才能促进法制宣传教育。 政府应该认识到普法工作将面临一场长期的“战斗”。要使公民真正参与普法工作,需要长期的指导和支持体系。 (1)近年来,晋江以文化普及为框架,充分整合各级政府和社会资源,成立了“企业互助学习公司”、“村(社区)志愿法制宣传小组”和青年法律顾问、法制副总裁等“三组三队”。,并定期开展“六合”活动 2014年11月,该市100名成员的法治宣传小组进行了重组和充实,并组织了业务培训。 2015年6月,社会公开招募80多名法律服务志愿者,建立了政府主导、多个普法主体广泛参与的普法模式。 在这一点上……总结来说,基层政府普及法律知识的研究已经结束,问题可能刚刚开始。 法治理念的确立不仅要求群众树立法治意识,而且要求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政府,采取切实措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不可否认,我国基层政府在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离理想目标还很远。 然而,基层政府的普法工作已经走过了30多年的历程。中国的普法教育从初步普及基本法律知识发展到树立法治意识和推广法治理念。“守法、学法、守法、守法”的社会环境正在悄然形成,基层政府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我们也必须看到基层政府普及法律知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可能一夜之间完成。 我们不仅要抓住司法体制改革的机遇,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出发,加强法治社会的制度建设,为基层政府的普法实践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基层普法工作者也要准确把握机遇,与时俱进,因地制宜,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需要,找到合适的切入点,以大众化的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夯实群众基础,让建设“法治中国”的司法改革最终目标尽快实现。 在这个过程中,值得提醒的是,我们必须立足于当前的实践经验,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用理论指导实践,实现基层普法工作的价值和功能的有效发挥 中的引用……(省略)